第七十四节 救人3(1 / 2)
时间已经是相当晚了,但是乡村别墅里的宴席尚未结束。
或者可以这么说,金爷毫无睡意,他还在和几个找上门拜访的老兄弟喝酒。就像所以人知道的一样,宴席结束容易,酒席结束难——也就是说一喝酒,一顿饭能延长多久是没个定数的,哪怕喝到天亮也不算稀奇。
就算那些没参加酒席的人,比方说那几个部下什么的,因为阿虎的缘故,也不得不熬夜等他回来。
当然了,金爷可不是为了那个肉票喝酒庆祝。他真正在乎的是自己的儿子的下落——虽然只有百万分之一的希望,但是人类的天性就是会死死咬住这渺茫到不值一提的希望的。酒席上,他正在努力的抱怨自己的命不好,同时接受一群人的安慰。当然,还有为下一步如何寻找儿子行动进行谋划。
别墅很大——哪怕抛开地下室不算,本身可用的建筑面积也超过两千平方米。这个别墅实际上是金爷的老巢,不是那种狡兔三窟性质的避难所,而是真正长期居住在这里的巢穴。所以纵然有一群客人,还有一帮部下,这里也丝毫不见狭窄。
别墅外面是一块空地,或者按照通俗的说法,“未利用地”。这块地被稍微整理了一下,能作为一个不错的停车场。此刻空地上停着五、六辆车子。其中大部分都是越野车,其中甚至有路虎这样的名牌。当然了,也有一辆皮卡。和其他车子在一起,这辆车子显得特别寒酸,以至自惭形秽之下于不得不藏在一边的角落里,和其他车隔开一段距离。
夜色已深,白色的灯光从别墅的窗口中透出来,再加上隐约传出来的谈笑声,让外面的路人(如果有的话)知道里面正在欢宴。而且是宴席间的气氛很融洽热烈的那种。
不知什么时候,道路的尽头出现了一道白色的光柱。看来是某个人深夜骑着电瓶车什么的在赶夜路。这种情况可是不多见的,平台上负责警戒的部下——金爷的行动向来小心,对自己的安全问题上从来不打马虎眼——很快就注意到了。而且因为没睡觉的缘故,这里不止一个人。
“有人来了?这么晚了都……”
“不会是走错路了吧?”
“半夜三更的,那慢吞吞的……不像是赶路啊……”正常情况下,这么晚了,肯定是心急火燎的往家里赶,哪里会这么慢吞吞的?所以有经验的马上就能察觉到不对。
大灯的光柱已经照射到别墅了,对方车速不变,那种架势显然是就朝着这边过来。
“我去挡上一挡,看看是干什么的。”
别墅一楼的正厅里摆着一张大桌,一群人酒酣耳热正在商量着事情,却看见一个人冲了进来。
“报……禀……金爷……外面有人来了……来……来来者……不善……”
“出事了?来对头了?”一个金爷的老伙计皱了皱眉,“几个人?”
“不不不……不是……”
其实过来报告那人平素并不结巴。但此时过分紧张,却结巴起来了。不过饶是结巴,但是这事情并不复杂,所以多花了一点时间也终于说清楚了。其实也就是一辆电动车冲着这边过来,这边负责警戒的人原本想要上去阻上一阻,问问对方是干什么的。但他走入黑暗中之后,还在阳台上的人只听见远方传来一声枪响。然后喊话就没人回应了。
所以这一位就赶紧过来报告。按照他说的,没有太大的动静,只是很快就响起了枪声,然后一切寂静下来,就连电动车的大灯都熄了。他似乎听见了传来“啊”的一声惨叫,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收拾掉了。
“电瓶车?”金爷倒是很惊讶。孤身杀手?这年头还有这种人?但是他随即想起了去年的案子——开赌场的那个张老虎似乎就是这样被人直接杀上门踹了场子的。别看张老虎手下多多少少也有几十号人,十几把枪的,却被人直接灭了门。据说那场面凄惨无比。
“把大伙都叫起来!”他心里虽然惊,但是并不害怕。毕竟他这里可是有二三十号人马,而且武器也多。此外这周围可是四通八达的,真的有很大的危险,到时候向外面一钻,黑灯瞎火的,谁能找得到谁?除非出动几百号人围,否则想要围死这里可不容易。
酒席的气氛凝重起来。但是金爷丝毫不惧,他下令把别墅的灯全开,然后将人手聚集在正厅。
外面又响起了枪声。似乎对方走到大门口,这边安排好的手下要过去交涉,却被来人一枪毙了。当然也可能是这边先开的枪。但是不管怎么说,没有人及时回报那肯定是对方直接杀进门来了。
接着,和他们想象中的不同,一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陌生年轻人走了进来。他手里居然拿着一把剑。
一把造型有着独特风格,但是确实能够称之为剑的武器。
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剑是一种足以杀人的武器,然而在这个年代,剑早就被淘汰为一种礼仪性质的东西,甚至只能作为一个健身器材(这一点和刀完全不同)。正常人假如清早出门看到一个陌生人提着一把剑街头走过,他第一感觉绝非是“这人拿着武器所以很危险”,而是“哦,又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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