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节 救人2(1 / 3)

加入书签

怎么可能?!

阿虎倒是不是惊讶于纸盒被人拿走了。他刚才是放在办公桌的正中央,被人发现是正常的,不被人发现才叫奇怪哪。

惊讶的是他刚刚巡视过整个公司内部啊。要说这个陌生人从外面神不知鬼不觉悄悄溜进来倒也正常——最多只说他注意力都在水族箱上,没注意到。

但是这么一个大洋马直接从里面走出来就完全不可思议了。他不至于连这么大的一个人的行动都没有察觉吧?

“这个是……”来的人当然就是陆五和琥珀。他一眼就看到那个看上去很新鲜的手指,甚至都能闻到空气中那种淡淡的血腥味。“你们对任健做了什么?”

只要任健活着就还好,但是如果任健死了……陆五虽然不想这么承认,但是他内心深处知道,这是因为自己(也许还有琥珀)害死了贱人。贱人有时候挺可恶的,但是在作为一个朋友兼同学方面……他确实对陆五这边真心以对。

就算他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已经无法保持那种表面上的平静了。他的拳头不受控制的握紧,指甲都深深的扎入肉中,而他额头上的血管凶猛的跳动着,似乎想要从皮肤表面硬生生的涨裂开去。

如果是沙场交兵什么的,看着自己重要的人死去,也许会痛苦,也许会愤怒,但是不管是痛苦还是愤怒都不会针对某个人或者某群人。毕竟所谓两国交兵各为其主,这并不是具体执行者的错误——不杀人的就会被杀的情况下,做什么也无可奈何的。陆五内心深处是认同这种理论的。但是眼下这种情况……

内心深处,莫名的升腾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愤怒。

“做了什么……”到现在的时候,阿虎想要隐瞒也隐瞒不了了。而且说到底,他只是惊讶,并不是害怕。如果此时陆五身后紧跟着冲出三五个全副武装的警察,那他也许会怕一下。毕竟胆敢反抗的话,运气不好被直接击毙都是正常的。而且他现在是带着武器,如果没有被击毙,而是被逮捕的话,事情也许会更加麻烦:这一刻可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赃俱获,铁证如山。纵然金爷背后手眼通天,想要压下这种局面也是近乎不可能的。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让他在候审的时候永远闭嘴——对于这种未来,他可绝对没有半点好感。“自己看不就知道了。”

但是这么半天没反应,没有第三个人出现,显然只有这么两个人过来。

女人自然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就算是这个男的也没什么可怕的。

能够感觉到这个年轻陌生人身上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气质,但是理性告诉他,对方身上什么武器都没有。

没武器就没啥好怕的。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更别说枪了。别看对方这么一副镇定模样,估计十有八九是练过的——而且肯定是不知道他身上携带了武器。说起来也是幸运,他本来过来拿东西——真的只是单纯的来拿东西——是没必要携带武器。,不过上楼的时候鬼使神差的一般居然没有把枪留在车里,而是带在身上。有了这个底气,他就一点都不怕了。怀里的手枪就像一个力量之源,源源不断的将勇气输入他的体内,让他毫不畏惧。

所以在这个时候,他甚至有闲暇去观赏了一下那条大洋马——这个显然不是纯血的洋马,但是混血的效果更好。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的,只有东方人进化完全,完全没有体味,而黑人、白人几乎都有体味,甚至浓烈到不得不依靠人体除味剂来去味。还有,东方人皮肤细腻光滑程度,是白人和黑人无法比拟的。当然反过来说,欧美人种的热辣体型又是东方人难以媲美的。所以归根到底,结合两者之长的混血儿的颜值反而比父母任何一方都高得多。这一点,已经在无数的例子里被所有人默认了。

说来也怪,大洋马同样很镇定神色如常——照理说看到一根刚刚被人砍下来的手指,女人应该吓得花容失色才对。她就这样毫不介意的在阿虎面前走过,把那个纸盒放在陆五面前。

陆五用僵硬的动作接过盒子,近距离的再略看了一眼,然后把盒子重新盖上。

想打的话,阿虎可不怕。也许对方练过,但是练过也没什么了不起。好勇斗狠实际上是一种天分。或者可以这么说,在这个和平的社会,人类的兽性本能已经被大大的阉割了。哪怕拥有压倒性的力量,伤害别人的时候却本能会感到犹豫。阿虎确信,无论如何,他都会有充裕的时间来掏出武器。

“看到了吗?”陆五终于长长的呼出一口气,问道。

“看到了。”琥珀点了点头。“我们可以去找他了。”

他们两个说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但是却有一股本能的不安在阿虎心头涌现。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某种直觉却让人感觉到极度的危险。

这种危险不是来自理性,而是来自本能。所以虽然他之前还在犹豫是不是要掏枪,但是现在却已经把手枪掏了出来,对准了这一对男女。

“别动!”虽然掏出了枪,但是残存的理性告诉他,可以的话尽量不要开枪。开枪的话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而且他就完全丧失了将这些古董转移走的机会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