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权威与权益(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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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点点头。

这是当然啊!

不畏惧还行吗?

张斐又问道:“可为什么畏惧?”

蔡京道:“因为可能会受罚。”

“正确!”

张斐点点头道:“方才我们是怎么说得,在宋刑统中,一切律例的最终结果,都是刑罚。百姓去告官的结果,那就只有罚与不罚,不管他是被告,还是原告,若碰到一个英明的官员,可能就罚行凶者,可碰到一个昏庸的官员,可能就是罚自己。

基于这一点,百姓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可能会去告官。”

蔡卞不太确定道:“仇恨。”

“不错!”张斐笑着点点头,又道:“下次回答问题的时候要自信一点。”

蔡卞听罢,直接羞愧地低下头。

上你的课,别说自信,自尊都没了。

张斐又继续言道:“百姓知道,官府只能满足他们一个要求,那就是报复心理,唯有当百姓需要报复的时候,他们才会去告官,是仇恨使得他们鼓起勇气,可见他们还是冒着被罚的危险。但如果只是小小纠纷,他们还会去告官吗?当然不会,哪怕吃点亏也就算了。”

这一番解释,令赵顼、富弼、许遵、王安石他们是眼前一亮。

别开生面啊!

百姓不愿意去告官,这是事实,谁人都知道,但他们从未想过从宋刑统的律文去解释这一点。

又觉得张斐说得非常有道理。

官府就只有惩罚,那么你去官府,结果就只有两个,不是惩罚你,就是惩罚他。

父母被杀,妻子被奸,哪怕要受罚也得去告,但如果只是一点点钱财纠纷,谁愿意去,这太危险了呀!

叶祖恰问道:“这也是竖立官府权威,难道不对吗?”

张斐点点头道:“我没说不对,法家之法就是讲权威啊!”

叶祖恰登时无言以对。

他们都知道,张斐讲得是法家之法,但其实是在讲儒家之法。

这不能再讨论下去。

张斐又继续道:“你们要知道一点,我们不是在讨论对与错,而在一起探讨这法制之法,那么从百姓都不愿意去告官的这一点来看,宋刑统就是不具备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理念,如果你是为了捍卫我的个人权益,那我为什么不敢去,对不对?”

大家都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惩罚是永恒的结果,怎么谈捍卫个人正当权益。

张斐又道:“弄清楚这一点,那我们现在假设宋刑统是基于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而不仅仅是惩罚,那么这官有政法,民从私契还会存在吗?”

大家轻微地摇摇头。

都不太确定。

这个理念太震撼,除了王安石、富弼这些天才,一般人是很难转过弯来。

赵顼就干脆不做声,他现在都不考虑自己的皇权问题,纯粹就是来听课的,比王安石上课都有趣多了。

“这个只是推论而已,确切的结果可能得不出,比如说族法、宗法还是可能会存在的。但是呢。”

张斐道:“百姓肯定会更愿意去官府解决纠纷,我得到的结果,不是惩罚,而是弥补我的损失,我的个人正当权益。哪怕别人欠我几文钱不还,只要高于诉讼费和车马费,那我就去告,我怕什么,即便不成功,也就是那么回事。

到底那民从私契,还是强者更占优势,这一点相信大家也都知道,可再强的人也强不过官府,官府是绝对有能力为我讨回公道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这官府为什么又要捍卫你的正当权益?”

上官均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当然不是。”

张斐哼道:“谁告诉你这是理所当然的?”

上官均道:“如今若遇盗窃,也能去告官,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不少人纷纷点头。

张斐郁闷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课。”

“我...我...。”

上官均张着嘴,不敢回答,他着实不知自己错在哪里,但他又不太敢去质疑张斐,怕被张斐损。

其余人也不敢插嘴,这话很对,没有毛病啊!

张斐叹了口气,道:“方才我说得是清清楚楚,现今的宋刑统是法家之法,法家之法是捍卫国家和君主的利益,官员全蒙官家圣恩,才能够当官,那么烧杀抢掠,事关君主统治,他若不处理,官家要他干嘛,他必须得处理啊,这就不是理所当然的。

话又说回来,法制之法跟法家之法是有区别的,除了国家和君主利益外,还是要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那这是不是也要给出一个合理理由?否则的话,官府白干这么多事吗?”

好像是有道理。

维护官家利益,官职就是官家赏赐的,捍卫百姓个人利益,这能想出什么理由来?官员又无求于百姓!

学生们是面面相觑,无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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