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三个老混蛋(1 / 2)
过了一会儿,随着外边一阵呯呯嗙嗙的碰撞声,杂货间的房门被打开了,接着一个人像被丢麻袋一样丢在了杂货间肮脏的地板上。若不是这个“麻袋”还带着呼吸的起伏,德?博蒙老头都要认为柯狄士是不是抬了一具尸体进来。
“去地窖吧!博蒙。”柯狄士打开杂物间里通往地窖的门,然后抓起马龙的一只脚顺着台阶将这个毫无知觉的烂酒鬼拖到了地窖里。
跟着柯狄士来到地窖之后,德?博蒙老头一脚踩着地上那个人的肩膀,将那个人蹬翻过来之后。看着地上这个独眼龙烂酒鬼,德?博蒙老头不可思议地对柯狄士问道:“这就是以前那个被人称作‘美娘子’的马龙?”
“是的!”柯狄士肯定地点了点头:“这就是‘美男子’马龙。他现在这样还不如死了的好,他应该早点死掉,这样他就不用遭这份罪了,我也不用遭这份罪。”
“算了!”德?博蒙老头摇了摇头:“不用管它了,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柯狄士,你现在还能召集起多少人?”
“呃……二十多个妓女,两个老鸨和三个龟公,还有一个脾气暴躁的厨娘和她那嫁不出去的女儿。还有……”柯狄士一本正经地掰着指头数了起来,突然又停了下来,认真地看着博蒙老头:“你需要要多少人博蒙?”
“……”
“嗯?需要多少?”
“…………”
“我可以再找一下对面街的老鸨,问她借点人,她是我老相好。”
“………………”
“嗯?你怎么不说话,博蒙?”
“你在开玩笑吗?”就算再有涵养,博蒙老头也忍不住了,跳了起来大吼道:“这就是你能召集的人手?你只能拿你的本事勾引妓女了吗?”
“要不然你以为我能干嘛?”柯狄士跟着吼了起来:“机密局都解散十多年了,没人再给我们发薪水了,我要养家糊口,还要养活这个烂酒鬼,我的旅店还要靠着那些妓女招揽生意。我能拿这身本事干嘛?以前我们要监视的人随便哪个都能轻易捏死我们。我们以前的队长,就是那个对老国王忠心耿耿的正直者杰夫,在机密局刚解散不到两年就被人杀了,尸体就丢在后面那条满是屎尿的巷子里,我们只能装作根本不认识,根本没人给他收尸,最后还是警察局花钱雇了几个快要饿死的流浪汉把他拖走。你以为我们还能干嘛?”
杂物间里突然安静了下来,之后是长久的沉默……
不知道什么时候,地上的烂酒鬼马龙已经坐了起来,盯着地板发呆。他早已经听到了德?博蒙老头与柯狄士的对话。三个老男人都沉默不语,都各自回忆着以往那些熟悉的面容。
“告诉我,博蒙,我们要为谁服务?”终于,烂酒鬼马龙先开口了。
“王后。”德?博蒙老头没有任何犹豫地撒了个谎。“我现在服务于王后。”
“那个奥地利女人?”一旁的柯狄士也跟着发话了:“你知道现在整个法国对她都没什么好感。”
“你说的那个奥地利女人正在接受整个法国的欢呼。”博蒙淡淡地回了一句。
柯狄士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是在伦敦待傻了还是在凡尔赛待傻了,博蒙。谁都知道那群民众只是一群无脑的苍蝇,按照那些大人物的的意愿发出‘万岁’或者‘革命’的嗡嗡声。难道你没看出来吗?跟着凡尔赛里那位软弱的国王和幼稚的王后我们迟早得完蛋。”
“但是她生了一个好儿子。”说这句话的时候,博蒙老头的眼前浮现出陆逸那稚嫩的脸蛋,不经意间,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的脸上已经泛起了微笑,那神情就像是一个想念孙子的祖父一般。这个老间谍因为时男时女的生活,所以一直未婚,自然不会有什么孙子。但是在他穷困潦倒不得不回来碰碰运气之时,却机缘巧合地遇到了久仰他大名的陆逸。而这个令他感到吃惊的小孩在不经意间让博蒙这个多年来一直孤独一人的老头体会到了祖孙之情。以至于现在,为了那个小孩做这些他自己都感到有些荒唐的事情。
“是啊,好儿子。可惜死了,否则再过不久整个巴黎都可以开始高呼‘路易十七万岁’了。”柯狄士没有注意到博蒙老头脸上那一抹幸福的微笑,依然用他那刻薄的言语讽刺着国王。“旧王已逝,新王万岁。不知道那个幸运的家伙会是谁,是国王那两个弟弟还是我们的‘老朋友’奥尔良公爵殿下。”
“是诺曼底公爵殿下。”德?博蒙老头出口纠正道。
“是那个小屁孩?”柯狄士一脸的不可思议:“是三岁还是四岁?我儿子印发的传单上说王后生了一个小杂种小恶魔,就是那个?”
“听着,柯狄士,我不喜欢你的语气。”听完柯狄士的话,德?博蒙老头突然大吼了起来。这老头现在已经开始非常排斥别人对陆逸的侮辱,就好像一个老头在听到别人侮辱他的孙儿一样。
柯狄士悻悻然地闭上了嘴巴。而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烂酒鬼马龙终于开口了:“我们要对付谁?”
“可能是奥尔良公爵,也可能是激进份子或者是英国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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