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潜规则(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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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毕晓世来了些兴趣。他忽然发现无论是茄影视公司还是唱片公司林平都是选择那些比较中等的公司,而对那些大公司视而不见,这可是奇事,要知道一般人可是都是选择大公司,对于这些小公司反而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大公司旗下大牌艺人太多了,就像索尼还有呢,像我这样在欧美基本就比新人好点,去大公司也未必会被全心全意的对待!”林平想想说道,或者说就是林平已经当惯了核心,虽然去了那些大公司。他们一样会把林平当主力。但是未必就是核心。那样很多事情对于林平来说就不方便了!

其实与其说是这个原因,倒不如说是林平已经习惯了自己操控一切,现在要把自己给别人操作未免有些不习惯,而且他这张专辑他自己是知道的,绝对是一张相当优秀的专辑,并不会比以前的质量要差。所以即便这次在欧美并没有能够大卖。那在亚州起码也不会差了,这么一个赚钱的机会他是不会让给那些外国的公司,何必的。而且林平也不是没有那个能力非耍依靠着唱片公司过活。

“我已经联系了几家对我发出邀请的公司,不过由于他们实力的问题,所以可能亚州这边还是要公司负责的!”林平直接说道,直接对毕晓世摊派了。

毕晓世想了想。说道:“行,亚州这边你就交给我们吧,完全没有问题!”毕晓世会这么说也是摸准了林平的心思,一般这种事情都是公司做主。但是林平自从出道以来就非常的不一样。非常的有自己的主见。基本上干什么不干什么都有自己的规发。其他人很难影响他的计划,。而且他这么说出来。暗就代表着有自己的计发“了,最重要的就是林平刚才也说了,那就是由于对方的实力不济,所以在亚洲这边还是由海蝶来负责。而海蝶也由于实力不济也伸不到美国去。大家相安无事恪守一边,这样很好。

“那就太好了!”林平笑着说道,“那我就开始准备了,忙完《神话》之后就开始吧!!”

“行。公司这边我也会吩咐下去,为你腾出位置的!”毕晓世说道,一般的艺人要想出一张专辑加上前期的准备可能要好几个月。毕竟要收歌什么的,就算是光录音也要好几个星期的时间。但是林平不一样。他的歌都是自己写的,而且完全像是量产一样,速度非常快,可能也就几天的功夫,而且在录音的时候除非是和其他的艺人一起合作。否则光是他自己的话基本都是一遍就能通过的,所以通常林平开始录音都会在一个星期内结束,这还是因为制作人,录音师。乐队什么的都需要时间来对歌曲熟悉的原因,而且在第二章专辑开始林平自己兼任了制作人,这个过程再次被拉短。

这简直就是一个怪物啊,所有和他录音过的工作人员都是这么评传、的,但是相对的和林平录音也是最轻松的,完全不需要一直辛苦的工作到很晚才能收工。

“那我先回去了!”林平笑笑说道,这段时间虽然他没怎么说。但是确实非常的累,拍戏一天接着一天没有间断,虽然多数都是他自找的。但是那还是累不是。

而且最重要的是还是要回去陪陪两个小宝宝的,林平极度怀疑在这么下去,两个小宝宝倒是会不会认识他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由于工作的关系,林平很少陪伴在连个小家伙的身边,两个小家伙开口第一句也不是爸爸妈妈。虽然事出有因,但是林平依然觉得自己挺失败的。或者说他和成胄利两个人,当父母都算不上成功,那是在两个人都没有做好实质上的准备的时候,两个小家伙就那样毫无征兆的出现了。

“好好休息吧!”毕晓世说道。

除了毕晓世的办公室,林平下了楼,正巧碰上了刚从录音棚里出来的金莎,现在海蝶在北京的分公司占地越来越大,设备也越来越豪华。比之新加坡总部也丝毫不逊色,甚至还犹有过之。毕竟现在海蝶的工作重心也越来越转移到内地了。虽然新加坡也算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但是其文化娱乐产业并不如何的发达,而且内地这些年经济也迅速崛起。并且内地庞大的人口市场就摆在那里,即便盗版倡檄严重。但是瘦死的络驻比马大。新加坡又怎么能和内地相比呢,所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内地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以前林平,金莎他们录音和排练舞蹈什么的要想做的最好还是要去新加坡本部,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最好的都在北京。想要做的最好。还是来北京吧。

林平正要打招呼,却听见金莎的经纪人张姐喋喋不休的说道:“素素啊,你就听我一句劝吧。不就一顿饭嘛,王老板这个人很豪爽很大方的。只要你去和他吃一顿饭,多少钱,由你来井。你想想看。一顿饭才多少时间?”

在最开始的时候由于蔡亦浓本身的兴趣爱好的原因。所以基本上签入唐人的艺人都是由蔡亦浓亲自兼任经纪人的,但是现在随着唐人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事务也越来越多。她这个执行总裁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了。更何况她还要经常性的兼任制片人的角色,而且现在加入唐,二厂二人越来越多。她也没有办法同时兼顾到那么多的人沉在除了林平和胡歌之外,其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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