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3)

加入书签

(司雨按:第一章是一个引子,我并没有打算改用第三人称。第二部的正文从本章开始)自登帝位,我竟连逢大难,父亲的故去,使我感到山峦崩摧一般。虽说他在的时候,我经常不以他为意,甚至曾经想过,他近年多病,起不了什么作用,没有了他,或许我执政会更容易一些,起码那些倚老卖老的老臣不会到父亲眼前告发我,让我整天担心会被管教和责骂。但是一日大难,却让我痛不欲生,肝肠寸断。在这世间,除了他,更有何人能随时指出我的缺点,斥责我,批评我,告诉我该怎么样做?让我行动有所拘束?除了他,更有何人能让我在遇到困难时有所依*?父亲是一座山,如今山倒了,我自此再无依*了。回想起他对我的种种,从中年得子,爱不释手的关爱,到大战才息,摔我收买人心,再到他认回长子,对我的悄然冷落,再到决战雍凉,对我的重新重视,以至近年对我扶值,教导,直至将天下交到我的手中……我发现,我竟从来没有真正认识过他,懂得过他。但是,我却再也没有时间去了解他了。孙尚香终于原谅了我,并且她对星彩极为喜爱,现之如女。她这一次的大病,把我急坏了。以汉朝旧制,太后有着极大的权力,甚至不止一次有过太后听政,太后专权,而吴氏对我并不喜欢,况且他有两个亲生的儿手,加上在朝中占有巨大份量的吴氏宗族,实在是一股足以对我造成影响的力量。而我曾想把孙尚香做为抗衡吴氏的一粒棋子。抵消她可能造成地影响。这个念头并不太好。但是抛下这个念头不说,我也想要好好补偿她,她教我育我,爱我惜我,甚至为了我几乎丢掉性命,我若不好好孝顺她,又怎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所以她重病期间,我几乎无心公务。让这两件事缠着,建平元年我几乎什么事都没有做成。不过,两件事。我还是向孔明透了信,交流了一下意见。第一件事便是举士,我手下的人才,不够用啊。汉代自有一套完整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察举、征召、辟除、任子、赀选等方式。从汉文帝到汉武帝,建立了察举制,此后,察举就成为汉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具体做法就是根据国家的不同需要,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才。就整个两汉来看,察举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定期常举,一般每年一次,在年终随着

“上计”即地方向中央的年度报告进行,具体科目有孝廉、茂才(即秀才,东汉避光武帝讳改名)等;一类是不定期特举。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下诏指定科目和人选要求,具体科目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而我在蜀中所举地各行各业的良才、良匠、良工等等便有些特别了。两汉的察举,以孝廉最多,所以人们也常用

“举孝廉”来指代整个察举制。察举孝廉的标准有四条:一是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是学通行修。熟知经书;三是明习法令,善于决狱;四是头脑清楚,才干出众。凡是地方推荐上来地孝廉,一般先在中央担任郎官,经过官场上的见习和初步锻炼,再根据对其实际能力的考察任命实职。为了保证察举的质量,国家规定:州郡长官有推荐人才的责任和义务。

“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凡是发现察举有不合格的,举荐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察举贤良,一般还要进行对策考试。如董仲舒有名的

“天人三策”。就是这种对策。征召则比较特殊,是皇帝对特殊人才直接聘任的选官制度。秦始皇时就有了征召,如叔孙通以文学被征。汉代所征,多为学术名士或道德楷模。隆重者还要以

“公车”、

“安车玄?蒲轮”征之,以象征朝廷对所征之人的尊崇。但除王莽时期外,征召都是个别进行的,在选宫中占地比例不大。辟除是长官直接聘任部下的一种方式。汉代用人,中央只任命行政长官,其部下椽属则基本由长官自行聘任。这就是三国里那么多

“主公”的由来。按规定,二百石以上的官员,均由中央任免,辟除的椽属,一概都是百石。上至三公九卿,下到郡守县令,他们地下属吏员大都为自行辟除。被辟除的椽属,与其长官结成连带责任关系。由于他们是长官亲选,所以多执掌实际事权,而中央任命的辅佐官员,尽管级别较高,却往往没有实权。任子是对高级官员子弟的一种特殊照顾方式。汉代规定;二千石级官员任职满三年以上,可以任子弟一人为郎。赀选是对官吏的资产限制。汉代统治者信奉

“有恒产者有恒心”,规定必须具备一定的家产才能够被选拔为官。汉初为十算(算为汉代的征税单位,一算为资产一万钱),景帝时降为四算。后来到武帝时,又开始卖官,称为纳赀,从而打破了汉初商贾不得为官的限制。此后,卖官鬻爵成为历代王朝选官制度地一个补充手段。不过,到汉代后期,察举和辟除都侧重于名声,越到后来沽名钓誉现象越严重。汉末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就是这一弊端的写照。在三国时期,有识之士深深体会到察举已不适应社会需要,所以寻找各种途径进行改革。先是曹操的征贤令,他广征贤才,不求名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