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1 / 2)
黎明是“绿腰倦”一日之中最寂寥的时候,彻夜笙歌,所有的人都累了、醉了、睡了,也不会有什么客人在此时还来光顾,朱颜站在楼头,看着楼下的小厮熄灭门前的最后一盏彩灯,轻舒了口气,转身便要向卧房走去。
“留步。”
冷淡而尖利的语声,伴着飞鸟振翅,在清寂的空气里突兀响起,朱颜转身,但身后并没有一个人影,华丽的雕栏上却不知何时落了只白鹳,纤足修颈,通体如雪,正带了些倨傲的神情看着她。
这只鸟儿在鲲州城中堪称妇孺皆知,朱颜也只是微微一怔,脸上随即泛起职业性的温柔而妩媚的笑意:“我道是谁能这样高来高去,原来竟是九爷,稀客稀客,这大清早的,九爷贵足踏贱地,不知有何指教?”
白鹳阿九迈着它的“贵足”来回踱了几步,不咸不淡地哼道:“莫非你这绿腰倦中的客人,都是有指教才来的?”
“九爷是来做客的?”朱颜笑道,“那真是失礼了,您里面请,我这有新到的百灵画眉,歌声甚是婉转,模样也俊俏,后园还有一只孔雀,舞艺超群,就连楼中头牌的姑娘也比不上他,可惜是雄的,不知九爷喜欢什么,只要您提出来,朱颜定当竭尽所能……”
阿九倒是听得怔了怔:“你这绿腰倦……连鸟的生意也做?”
“寻常鸟儿自是不行的,但以九爷的身份,又岂能与寻常鸟儿相提并论?”
这话听在一只向来眼高于顶的鸟的耳朵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受用,九爷扬起脖颈,很得瑟地想甩甩头上的翎羽,却又想起那根羽毛日前已经被某个杀千刀的家伙给拔去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于是心下郁郁,看着这纸醉金迷的所在,竟真的想喝两杯:“鸟儿我却是不怎么喜欢的,你这有鱼没有?最好是那种漂漂亮亮,体态轻盈的小金鱼……”
一块石子挟了清啸之声从楼下激射而上,不偏不倚正中阿九的脑袋,阿九猝不及防,踉跄了几步才勉强站定,幽怨地向下瞄了瞄,没好气地对朱颜道:“今天要做客的不是我,正主儿还在楼下呢。”
朱颜凭栏向楼下望去,晨雾飘渺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已停了辆宽阔的双驾马车,有雪白劲装的车夫在旁边垂手而立,车上装饰简约,并不见攒金砌玉的精致浮华,却于厢辕帘笼之间隐隐透着难以言喻的尊崇淡雅之气,让人过目难忘。
“那车里……难道是?”这个问题出口,朱颜便觉得自己有些愚蠢。
即便不看那马车,鲲州城中,能让白鹳阿九做马前卒,为其打前站引路的,又还会是什么人?
“我家公子近日心情有些烦乱,听说绿腰倦中的歌舞甚是精彩,便想来散散心。”阿九摇头晃脑地道,忽然又瞥了眼朱颜,“看老板娘的样子,好像不大欢迎?”
“九爷玩笑了,龙大官人莅临,是我这小楼天大的造化,朱颜怎么敢不欢迎。”朱颜笑靥如花地拍了拍手,向闻声而来的小厮道,“快去,叫姑娘们赶紧起床梳洗,盛装迎客!”
……
盛装之下的绿腰倦,风光旖旎,美不胜收,胭脂珠玉的光彩掩去了长夜少眠的困顿,一张张艳若桃李的脸庞上仍然是看不出瑕疵的万般风情,没有谁去纠结为什么名满鲲州的龙大官人会在这个时候流连烟花之地,当箫管声起,舞袖蹁跹,一切与风月无关的问题,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
公子澈从朱颜手中接过那盏叫做“忘乡”的酒,目光却并没有离开大堂中翩若惊鸿的窈窕身影。朱颜看着他将盏中血红色的液体仰首饮尽,不由得浅浅一笑,眼底深处却带了些似有若无的惋惜之色。
知道来者不善,所以才用“忘乡”款待,不想他居然看也不看就喝了下去……如此绝美的男人,如此绝美的眼睛,眼见得就要烟消云散了,若不是主人志在必得,还真想将他做成雕像,长留在身边呢……
起身,打算借着去厨房催菜的托辞离开片刻,静候这个男人醉倒,但还未及移步,便被龙大官人牵住了衣袖。
“去哪?”优雅的身躯斜倚在花团锦簇之间,浩瀚如烟海的眸子望着她,似乎已是半醉半醒。
“还有一道酒酿虾,是小楼的招牌菜,给龙大官人准备的东西,可不敢马虎,朱颜去叫后厨多用些心。”朱颜轻笑道。
“不必了,让厨子随意去做便好。”将她重又拉回自己身边,伸手揽住那柔润的肩膀,“陪我聊聊天,有几件事情想问你。”
水蓝色袍袖上清冽的新雨味道扑面而来,将周遭妖娆的脂粉气息涤荡殆尽,温柔语声中透着无法言说的魅惑,明明近在耳畔,却又仿佛远在天际。没有哪个女子能拒绝这样的邀请,就连朱颜也几乎有了一瞬间的失神,但朱颜毕竟是朱颜,只愣怔片刻,便温柔而轻车熟路地靠向公子澈怀中:“龙大官人想问什么,我知无不言。”
“知无不言?很好。”公子澈淡淡道,“有人告诉我,昨天晚上的时候,一个白衣男子进了你这绿腰倦中,却再也不见出来,那人是我的朋友,我现在要找到他。”
这是昨夜龙府中人全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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