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练过神功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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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在楼道下站了一小会,心里想想又觉得不对,自己老站在这里,而纸条却出现在了警车的方向盘上,一会儿几个警察问起来,自己岂不是连借口都找不到。

他想了想,其实这里赶公车回去也很方便,估计着也就一两块钱,就是路途远点,他犹豫了一下,告诉老头道:“我不能再呆在这里,我得赶车回去,你跟我一起走吗?”

老头立刻着急地问道:“那你甚么时候去捞我的骨头?”

“这……你看天这么大的雨,你好歹也得等天晴了才让我去吧,明天吧,你三十年都等了,再多等一天没问题吧?”王治苦笑着,他觉得自己现在都成一职业死鬼打工仔了,还是义务的。

老头看了看天上瓢泼的大雨,又看了看王治湿漉漉落汤鸡的凄惨模样,终于还是无奈地点头道:“那好吧,我跟你走。”

得了老鬼的答复,王治不再停留,飞快地沿着街边那些能挡住雨水的地方,窜了过去,转过了一个街区,来到一座公交车站台下。

现在正下着大雨,就算是站台下,依然很难完全避免被雨淋到,所以赶车的人要么都上车了,要么就躲在了稍远处的商店里。

王治在站牌上看了看,刚好七路车会从藤蔓立交桥下经过,他又在站台上可怜兮兮地站了一会儿,一辆双层的七路车才顶着朦胧的雨幕,缓缓地开了过来。

现在本来就是中午,大雨也已经下了一阵,原本赶车的人都已经挤车走了,剩下的人大都在躲雨,所以车子里面显得空空荡荡的。

王治在一层看了看,拍了下湿漉漉的头发,然后来到了二层。

老鬼也跟着他上来了,一人一鬼孤零零地坐在了上层的最前面,看着瓢泼的大雨中,迷蒙中依然繁华的城市。

沉默了一会儿,老鬼首先开口道:“这个城市比表面上看起来要复杂得多,就好像这雨一样,我们能看见的,都是被迷雾遮掩了的。”

王治在他旁边不置可否地继续看着,这里的视野原本极好,可惜外面的雨幕让视线看不了多远,他对老鬼的话并不怎么感兴趣,他在乎的只是今天一天又完蛋了,这雨要是不赶快停的话,下午肯定难得找到生意的。

老鬼见他沉默着不说话,还以为他在认真思考呢,停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可是这个城市也同样是简单的,透过迷雾,其实只需要两种东西,一就是金钱,二就是权力!”

王治撇了撇嘴,扭头看着老鬼道:“这不是废话嘛!我到这城里累死累活,不就是为了两个钱吗?”

老鬼嘿嘿地阴笑了一下道:“挣钱很难吗?”

王治皱起了眉头,这钱不好挣,他可是深有体会的,在城里混了七年,结果都还没办法在真正的城区安下一张床,表面上他是在城里打工,不过那所谓城里,也差不多算是城乡结合部的郊区了,而自己干脆就住在了更远的一片农田包围的出租房。他之所以皱起眉头,是因为老鬼那一脸坏坏的表情,他疑惑地问道:“你有办法挣钱?还很容易的那种?”

老鬼不屑的道:“要挣钱那多简单啊!给你说个最直接的吧!城东浣花岭下面就有一座战国时期的古墓,里面的陪葬品那多得啊!甚么黄金面具,白玉腰带,铜人,铜灯,多得很,反正开一个博物馆是绰绰有余的。”

王治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他虽然对考古甚么的不太了解,不过好歹还是知道越是古老,越是精美的东西,就越是值钱。

这玩意都是战国时期的,还又是金,又是玉的,那到底得值多少钱啊?他心里口水直流,嘴上却问道:“那战国有多久?能有唐明皇久吗?”他能知道唐明皇,可并不是因为历史书的缘故,而是因为电视里面说杨贵妃是中国最漂亮的四个女人之一,而这个男人偏偏还就把这个女人上了。

老鬼眼睛一瞪,不由自主的就挥手打在了王治的后脑勺上,嘴里还叫道:“就算你没读书,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

他的手结结实实地打在了王治的脑袋上,并没有直接穿过去,自然并没有把王治打得怎么样,反而让他愣了一下,他不等王治说话,就用手在王治的脑袋上摩挲了两下,一边摸还一边惊奇地说道:“你这脑袋甚么做的?我怎么能摸得到啊?”

王治不耐烦地挥手打开了他的手,右手捏成拳头道:“我练过神功的!”

老头嘿嘿的阴笑了两下道:“神功?就你这副德行?”

王治无语了,自己怎么老是被这些鬼怪看不起啊?在人前没地位,他忍了,自己不努力,也怪不得别人,可这些死鬼都看不起自己,真真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他决定,头一扭,不搭理这老鬼了。

老鬼见他那副样子,也不在意,继续在那里自吹自擂地说道:“老头我死了三十多年,虽然没练成甚么功法,却还是真见过几个像神仙一样的人物,有两次还特别的近。”

老头这么一说,钩得王治刚刚下的决心就抛到脑后去了,又回过头来看着老鬼道:“他们都很厉害吗?有没有刘毕那么厉害!”不过说实话,刘毕到底有多厉害,他自己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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