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猎人和猎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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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带了两天的干粮,一队火鸦兵领了军令,离开边防关隘,杀气腾腾地扑向大草原。干粮装在长条布囊,缠在腰间,或斜挂在身上。里面有米糗,混合着黑砂在铁锅里炒熟的大米,个头硕大,隐隐散发焦香,用煮开的水冲泡,能当稀饭吃。还有一块咸味的腌鱼,外面挂了一层薄薄的盐霜,不是用来吃的,而是拿它当盐块用。几颗风干的羊肉,一截羊血肠。三千里大草原,湖泊、水甸不少,湿气稍重,早晚寒凉,正午却异常闷热,因此干粮不耐储藏,不能多带。任你收藏密实,三天过后,包管米糗出霉,肉干、肉肠松软发臭,唯一能幸免的是腌鱼块,可它不是主食,不能当饭吃。在草原上,火鸦兵猎队之间盛行‘就粮于敌’,也就是两天过后,必须从猎物身上找食,不然就得挨饿,或者灰溜溜地回营地,两手空空地让同袍嗤笑。

也许是火鸦兵不停地收刮,逼迫一些忠于居狼城的部落向更远的草甸迁居,而且季节的变换交替也是原因之一。总之,温文水所在的猎队拉网似的搜寻两天,还是没有找到可以下嘴的猎物,身为队正的黄信岳神情依旧平和,眼睛却盯着他的斥候,暗地施加压力。

‘真晦气,简直就是霉星照命,他没来猎队,次次都有斩获,没有空手而归。两天已过,饿地厉害,可别让我一世英明成为笑柄。’

队正阴郁的眼神望着斥候,温文水毫不在意地耸了耸肩,抬头望着天空,一只神俊不凡的黑鹰展翅翱翔,偶尔发出尖啸的清音,状似极为快意。

‘自从离开边关,就一直跟在我们身边,不离不弃,野性未驯的鹰不会如此,莫非是居狼城背后的圣山,为了对付火鸦兵猎队,派出驯养飞禽走兽的萨满?’

大草原上,独狼不敌合击的牧犬,巨獒却能用咆哮吓走群狼。由于实力的差距,狩猎双方会彼此调换位置,被伏击的猎物由于掌握先机,摇身一变,就成为猎人。

‘对方依仗的眼线,在头顶翱翔,负责追索踪迹,他们的本队肯定就在附近不远。想要吃掉一队火鸦兵,至少需要同等数量的狼骑军,加上一位地位不俗的萨满,至少五十一人,战功不少。为了追上猎队的脚力,冰原巨马至少两匹以上,也就是一百头。如果我没算错,光这份战功,一个队正,跑不了。’温文水眼皮一抬,内心暗喜,正得意之时,蓦然想起火鸦兵军制,队正以上无需亲临搏杀,专门负责指挥,眼神一缩,‘不妥不妥,我放弃过去的江湖生活,投笔从戎,是来军中练拳,品味战场无情残酷之杀伐,寻求武道的突破。现如今已得其中滋味,穿腠理、过肌肤、入骨髓,岂能贪图微末军功,使我拳术不能大进。’

计议停当,这位盗中圣手便驾着一匹快马往预想中的方向飞驰,盏茶过后,头顶的黑鹰果然发出长吟,他立即跃马而下,耳朵贴地,隐约听到杂乱的马蹄渐远渐去。若非他被北斗神力开窍,灵觉远超常人,否则也听不出来。

‘抓到你们了!混在一群野马中,以此作为掩饰,果然是游牧部族。’施展鬼魅似的身法,追上奔跑的骏马,挽住缰绳,在附近兜了一圈,才慢腾腾地回归,准备将此事禀告队正。

黄信岳心里还在责怪‘无作为’的斥候带来霉运,却看见温文水下马,施施然地走来,瞧他轻快的步伐,气不打一处来,顿时面沉如水,仿佛此时昏暗的天色。

“队正,属下刚刚发现,有敌酋居狼城的人马,藏踪匿迹,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

“此话当真?”黄信岳右手握着马缰,听到这话,五指骨节顿时发白。

“方位正西偏北,相距五十里,有一群被蛮人萨满驱策的野马,里面混杂着狼骑军,人数不详,估计与我猎队相若。”

“想吃掉火鸦兵,只能合围布网,敌酋至少派出两队的骑手,算它有百人之多,或许有百五十人,不少了。上回叩关攻城,敌酋博尔斤丧命授首,狼骑军更是十不存一,即便收拢残兵,补充兵员、马匹,能在短短时日凑出千骑?我不大相信。”黄信岳伸手捋着短须,微微眯眼,“两日正好,火器药料都用油纸包着,没有受水潮湿。况且,这次我带了十把虹翼火弩出来,托匠作营的福,特别装了连射的机括。瞬息间,一个箭匣十根弩矢,百五十狼骑军,还不够塞我牙缝。”

“队正,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蛮人与我军交过手,不会不提防火鸦兵手上的火器。火弩射程三百步,还有穿缟之力。他们吃过亏,肯定会收集黄角、白茅、雕雀之类的良弓,凑在一起集中使用。再说,蛮人从小弯弓、骑马,神射手必定不会少,甚至还有可怕的骑射手。”

“你说的不错。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这场捕猎和反猎杀的较量,必须由我们决定时间和地点。”黄信岳走到一旁,从怀中掏出一封折叠后的薄纱绢纸,轻柔地解下系绳摊开,这是山形地势图,是他观摩大帅的沙盘,凭借自己的记性临摹出来。

他的目光在地图上游走不停,良久才找到自己的位置,‘附近有一座草甸,名叫图伦,蛮人土语,通译为晚霞。水草丰美,肯定有小部族恋栈不去,便去此处打秋风,顺便设下圈套预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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