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同学会爱侣成怨偶(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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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球拍时用正手握住球拍的。小兰奇怪柯南为什么说这些,柯南见叔叔还没有明白过来,就随口说运动过后全身出汗要换衣衫的。小五郎疑惑,难道堀越由美与犯人打完兵乓球后被杀死的,讲不通啊。柯南假装天真,“啊咧咧,由美姐姐,弁庆是怎么死的?”宫本由美有些奇怪,“喔,听说弁庆是站着死的。”静杨道,“不错,弁庆为了保护主人寡不敌众力战而死。”直子也答话,“据说浑身都插满了箭枝。”小雅抚摸柯南的头,“小孩子不需要知道这么血腥的事情,你只要知道弁庆是个武艺高强的英雄就可以了。”

毛利小五郎终于想通了,“哈哈,我终于知道杀害堀越由美的凶手了。”中道和志一愣,“毛利,你知道什么了?”“知道你就是杀害由美的凶手了。”所有人都发出震惊的声音,中道辩解,“由美被杀的时候我也一直在兵乓球室,后来去厕所也是跟绫城行雄一起去的。”小五郎冷笑,“你的不在场证明的确毫无破绽,前提是堀越由美真的是在3点钟被杀的才成立。”

千钧惊叫,“喂喂,毛利叔叔,你们可都是经验丰富的警察,难道把死亡时间推断错了?”毛利小五郎叹气解释,发现堀越由美尸体的时候,的确连脚趾都僵硬了,所以他们都认为由美的死亡时间超过了7个小时。但是有例外,那就是在激烈的运动途中猝死。这种时候,人体肌肉中的蛋白质很容易快速凝固,所以死后僵硬情况也会比一般人快。小五郎转过身盯着中道,“就好像武藏坊弁庆一样,医学上已经证明那不是传说,他在那种情况下完全可能站着死亡。”

木元纪子询问,“那由美又是做了什么剧烈运动呢?我们一直没有看到她出来啊。”小五郎厉声对中道和志说,“是兵乓球,中道和志,是你把由美骗出来一起玩兵乓球,然后把她杀死了。大概你们本来说好到兵乓球室见面,你却故意让大家都去玩兵乓球。不用说,堀越由美一定很生气。过了6点后,大家都离开准备去看烟花,由美才下来到兵乓球室找你。你就趁机哄骗她陪你打球,运动一会儿后你就利用由美爱发脾气的性格故意气她,由美拿着球拍气冲冲回到房间,然后你到那里将她射杀!由美不能弯曲的手指,就是她正手拿着球拍的证据。还有她浑身赤L,只有在她见最亲密人的时候才会没有防备。”大村淳明白过来,“那我5点钟时见到由美……”“没错,那时她的确还活着,她看着兵乓球室是在等那里只剩下中道和志!”

绫城行雄难过地询问,“那堀越由美是什么时候死的?”小五郎也有些悲伤,“由美是在烟花开始燃放的六点半左右被杀的,在烟花射到空中爆炸时她被开枪射杀,烟花爆炸声刚好掩盖住了枪声。”小兰难过说,“那我们过去的时候……”“没错,在由美死后,中道和志忙着抹去尸体的汗,正要把由美的衣衫换了,但正当他忙于制造自杀现场时,你们三个回来叫由美同行,中道匆忙之下跳窗户到外面,假装从外面浴室回来,阻止了你们进去。随后,中道为了不引起你们怀疑,不得不跟你们一起去烟花会场。再没有时间回到死亡现场,因为如果半路回来的话,旅馆的主人也会疑惑。所以我们看到堀越由美时,她身上虽然没有了汗迹,但依然没有穿上衣服,只披着件不相称的浴袍。”

中道和志见罪行被彻底揭穿,索性死撑到底,“哼,这都是你的推理,你有证据吗?”小五郎大怒,“能想出这个办法的,只有当过警察的我,还有现役警官的你。”中道狞笑,“那你也有可能啊,为什么一定是我呢?”千钧恼怒,“因为那段时间,毛利叔叔一直跟大村淳先生在一起,你却离开不知所踪,我们见到你时,你还满头大汗。”中道和志哈哈大笑,“那最多说明我的不在场证明不成立罢了,也不一定我就是凶手啊。”

柯南突然说,“叔叔,这个名警探不是凶手啦,你想想看,他一看到流血的堀越阿姨就知道她已经死了。”毛利侦探也立即明白了,“没错,你当时直接阻止了大家进去,还让人直接报警,连救护车都没有叫,因为那时你已经知道堀越由美已经死去了。”千钧也说,“还有那把枪,你是千叶县警官。只要查查你那天是否也到了东京见堀越由美,就知道真相了。”中道和志满头大汗,再也无言狡辩。

大村淳悲愤地大叫,“混蛋,你为什么要杀由美,你还由美命来……”随后冲上去揪住中道撕扯,中道施展柔道将大村直接甩了出去,“我也不想杀她,其实我们在一起同居都已经18年了,直到半年前为止。”绫城行雄恼怒喝问,“你这个禽兽,你为什么不跟她结婚,我明白了,你想跟上司的女儿结婚,怕由美阻碍你的婚事,你就杀死她……”

中道又干净利索地击倒绫城行雄,“你什么都不知道,这18年来我几乎每年都有几次求婚,但由美的回答一直是no,最后我决定与自己喜欢的人结婚时,她竟然说我不会让你们那么幸福的。她不停的恐吓和骚扰我的未婚妻,还扬言要公布我们昔日在一起的那种X照片,甚至要把自拍的录像都放到网上。所以,上次在东京见面,我就说在同学聚会上,打算花钱把那些照片和录像都买回来。她来了之后,我把时间推到6点,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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