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9章 相遇《求收藏》(1 / 3)
洪武镇最好的酒楼里来了一个特别人的客人,肥得不行,背了个大包包,凭体形就看不是好惹之人,可进来了一看,面容憨憨,看着就像个老实人,小二心里一松,迎了上去。
“给我来桌最好的酒菜!”
肥得不行的胖子似乎饿了好多天的样子。
“好嘞,贵客请上座”
小二赶紧请这个胖子上楼。这样的客人酒楼最喜欢了,付钱爽快,消费高。
把楼梯都压得吱吱响的胖子选了个靠窗的桌子坐下,把包裹贴身放好,抬着头好奇的看着窗外的一切。
“红烧旺财手”
“金黄野金鲤”
“福星潜海”
“冰镇罗利”
……
呀呀,全是好菜,当然价格更贵!
特制陈年烧酒一小壶,这是胖子最中意的东西了,可惜出道不久,这酒量跟他体形实在不配,三五杯就差不多要晕了。
不过他的酒量下在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着。
昨天的三杯,今天的小壶,后天就要大海碗了。
这正是金纹宗比试赛夺冠的金飞血,金飞血赢得比赛后让金楚那个紧绷的神经放了下来,心情甚是上佳,金飞血趁热打铁提出要外出历炼一番,长长见识,寻求机缘。
金楚沉思一番并答应了,但金飞血提出要带两块矿精时候,金楚大吃一惊,断然拒绝。
这可是数百来下来才保存的十几块,这个胖子弟子开口就要带两块出去,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万一丢失掉了,那可不是这个天才弟子能承担得起的。
最后金飞血不得不老实道:
“实不相瞒,师父,我进界暗脉中界正是这两块矿精才能进界,有这两块矿精,徒弟修炼比平时提高不少,徒儿会以性命保护的。|”
金楚经过三天的考虑,仔细的分析,最后同意让金飞血带上两块矿精出去历炼,以他现在暗脉中界的境界,应该少有敌手,对上不敌的对方逃跑总是没有问题的。
加上他天生的金脉体质自保应该没有大碍。
金楚把两块矿精用特殊手工各分出三分之一交给金飞血。
并暗里以手段在金飞血打上脉记,只要金飞血在一定范围内,自己就可以感应到。
如果以后金飞血修炼超越自己后,金纹宗再可稳保数百年不在话下。
就这样金飞血带上金纹宗的自己要修炼的功法和一堆大大小小的药物出发了,两块性命贵重的矿精则贴身收好。
游山玩水几天后就来到这个洪武镇。
打听到这个镇最大的酒楼后口里又渴口饿的上来好好撮上一顿再说。
步叶天又一次来到洪武镇,只是这次他除了蒙面之外,还带了一项带纱面的黑色帽子,把整个头都包了起来,看不出任何面容。
背上的破麻席不见了,背上一把大长剑,气势神秘,看上去是个江湖人士,让人望而成威。
这也是步叶天在书上学到的,那本《野史杂志》上解释为:
气场术!!!
而这种气场术步叶天不是第一次运用了,第一次猎杀的黑瞎子时,步叶天和黑瞎子对峙时运用的也是这类气场术。
大概意思就是运用对方的心理利用最大化。
而今天的打扮也是运用了气场术,使别人对自己望而威,不会主动来招惹自己,省去没必要的麻烦。
这就是气场术。
当然,这类邪奇歪书是没有人看上眼的,为当今之人所不齿,而步叶天没读过书,识的字也不过是自己偷师学来的,只要自己看着有用的书,自己就会加已利用,什么道道德正邪与自己并没有关系,只知道自己要生存下去就行了。
如果自己饿得不行了,又没银两买包子,呵呵,必须去偷包子吃,只要不被捉住挨打就行,总不能自己让自己饿死吧。
天气很是凉爽,又一年秋天。
去年的秋天,自己已死过一回了,只有死去一回才自己生活是多么的美好。
太阳晒得这一行黑衣的步叶天遍体暖和,背上发出阵阵酥麻的舒服之极的感觉,原来是步叶天终于发现那破麻席的奇异之处,不再背着了,对折一下直接绑在背上当背心了。这种神奇的感觉从自己死过一回后变得很强烈,全身舒爽,精神百倍。所以步叶天干脆绑在自己背上了。
突然步叶天心情一阵发麻,心跳得历害,嘴里也发干,危险的气息!
金楚杀死自己的那种可怕的气息,让步叶天感觉到危险之极,强大得足以杀死自己!
步叶天强作镇静向一个小地滩走去,利用转身的机会趁机打量四方,并没什么动静!
步叶天心不在焉的买了个东西转身向原来的路走回去,只走了一会儿那气息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步叶天心里转个不停:
“那地方肯定有一个和金楚一类的人,气息和金楚十分相似,肯定就是所谓的修炼之辈了,为什么自己能感应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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