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后记(1 / 2)
1680年,英国布里斯托尔的一个家庭里,爱德华·蒂奇呱呱坠地。
如果他出生在一个正常的国家,他应该接受良好的教育,学一门手艺,然后找一个面包师、箍桶匠、马车夫这样有前途的职业,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度过幸福完美的一生”。可是很不幸,他生活的国家在那个年代很不正常。
在那个年代,西班牙无疑是海上的霸主,英国女王对此颇为不服气,视之为劲敌。双方在海上大打出手,不同的是,西班牙靠的是无敌舰队,英国靠的是海盗。
当然英国人不会这么称呼自己,英国海军(也就是海盗)正面交锋占不到便宜,英国政府便默许一些武装民船(还是海盗)在海上攻击和抢劫那些过往的外国商船,当然,主要是西班牙商船。于是,英国海盗在海上见了船就烧,见了钱就抢,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也就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海盗头子,只不过后来英国靠着这伙海盗和他们夺取的肮脏财富取得了世界霸权,所以这一页历史就变成了正面的、积极的、浪漫的、英雄主义的。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海盗时代,伴随着硝烟和鲜血,英国出现了一大批“杰出人物”,他们个个爱岗敬业,努力奋斗,成为著名的海盗头子,比方说基德船长,比方说德雷克。
这其中就包括爱德华·蒂奇,后来的第一大海盗“黑胡子”。
拜女王陛下所赐,整个英国就是个海盗窝,像爱德华·蒂奇这样的“有为青年”耳濡目染,自然会投身到“抢劫报国”的伟大事业中。他先给别人打下手,从底层干起,从业务员(见习水手)干到副经理(小艇艇长),再到自己开公司(当船长),一步一个脚印,最后变成了大集团的CEO,手下领了一个舰队。而他主要的活动区域,就是加勒比海和大西洋。
加勒比海(Caribbean Sea)这个名字来源于印第安人的部族,本意是“勇敢者”或是“堂堂正正的人”,航海学上称之为中美海,从地图上看,它被两个岛链和南美洲的一部分围起来,应该算是世界上最大的内海(非封闭的)。周围的国家众多,比如说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巴拿马、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危地马拉、海地、古巴……等等等等。这里的地名也很复杂,国家分布在不同的群岛和陆地上,比如大、小安的列斯群岛等,到处都是海峡。山多,岛多,水深,气候多变,潮湿,水文情况复杂,实在是海盗抢劫的乐园。
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加勒比海是印第安人的地方,比如卡利勃人、阿拉瓦人等,十五世纪末,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在巴哈马群岛“发现美洲”,西班牙人就窜过来开始殖民,手段当然是“文明”的,包括把原住民宰掉后挖出他嘴里的金牙。别的国家也不甘其后,葡萄牙人、英国人、荷兰人、丹麦人和法国人一波波地往这里跑,一边建立殖民地,一边派船抢别的国家的商船。纷纷扰扰打了几百年,兵匪不分,从而留下了很多“美丽的、英雄的、浪漫的”海上传说。
说句寒碜话,所谓的一些历史上的海军名人、爵士什么的,其实就是些地痞流氓,因为抢得多杀得多向主子进贡得多,于是就被封了爵位。这爵位流传至今,他们的后代现在还以贵族自居,夸耀他们祖宗的“英雄事迹”,脸都不会红一下。
从16世纪开始,加勒比海就这么成了海盗的天堂。加勒比海上的众多小岛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躲藏地,英国人利用这种方式击败了西班牙(英国海盗集合起来,居然击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可是也很快就喝下了自己酿的苦酒。
海盗们大多都是些人渣败类,让他们讲究仁义礼智信比较难,就算退一步,“诚信”二字对他们来说都是难于登天。基德船长、德雷克等等抢掠之余都“无意”地抢了英国商船,这还算客气的,做得最绝的就是“黑胡子”爱德华·蒂奇,他直接奔着英国皇家海军(穿着制服的海盗)就去了,当皇家海军看到英国武装民船向自己开炮时,他们都惊呆了。
英国女王见势不妙,赶紧下令武装民船不许进攻商船,可是这帮杀红了眼的海盗哪里肯听。无奈之下,女王同志就宣布这些人是“海盗”,与自己的这些手下划清界限,并让自己的皇家海军去围剿。然而这时候海盗们已经成了气候,连皇家海军都不是对手,其中尤以黑胡子最强大,被称为第一大海盗。
他抢的财富到底有多少,没人能估计出来,但是他抢掠如此之多的商船和港口,如此长的时间,其数量必然是巨大的。黑胡子把它们藏得严严实实的,他曾宣称,只有魔鬼和他本人才能找到他藏宝的地点。
1718年11月,弗吉尼亚州的州长亚历山大·施普茨伍德联手英国皇家海军罗伯特·梅纳德中尉,终于在奥克拉库克湾堵住了狂喝滥饮了一夜的黑胡子。一场大战,他们侥幸把黑胡子杀死了。
黑胡子被杀死后,整个加勒比海、大西洋沿岸一片欢腾,兴奋的英国士兵翻遍了他的船,只找到了一些可可豆、葡萄酒和棉花。这些人就把黑胡子的脑袋挂在船舷上带回弗吉尼亚,后来包上银箔做成了酒杯(这些英国人的心理也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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