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胖子的忠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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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1-10

让胖子蜥蜴领主担任亚当的副手,负责代替亚当前往上任,这样便可以解决亚当任职的问题了。

虽然胖子的忠诚度未明,但既然烟雾认为可行,亚当自然也同意。

敲定了基本方针,由于人员急速膨胀了,亚当安排他们开始挖掘新的地下室,自己则拉着烟雾走到一边,丢下一个隔音术。

“烟雾,胖子确定可靠吗?”

烟雾望了一眼正汗流浃背帮忙挖隧道的蜥蜴领主。

“我想,应该没问题。”

“我想不明白他凭什么跟着我,他跑都来不及,不是么?”亚当对这胖子的忠诚始终抱怀疑态度。

“呃,正常来讲,是这样。”烟雾犹豫了一下说道:“不过,蜥蜴领主他比较特殊。”

“怎么特殊法?”

烟雾又朝胖子蜥蜴领主的方向望了望,此时,胖子已经光了膀子,还在十分卖力地奋斗。相对于其他的几个血族,他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也特别吃力。

“他是个领主,而且是个落魄的领主,这个殿下您是知道的。”

“嗯。”亚当点了点头。

“落魄之余,他又有点小野心。事实上当初如果他肯放弃那片一文不值的领地,他完全可以带着穆萨发放的贵族补贴到王都享清福。”烟雾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可是他没有,他要继续守着领地,还要养一帮子士兵,所以他做强盗。”

烟雾停了下来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注视着亚当。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亚当缓缓点了点头。

胖子是个小有野心,或者说小有抱负的人,虽然这种抱负最后发展的方向是当了强盗。

既然是个有野心有抱负的人,这种人都有一个特性,就是会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内,想尽办法往上爬。

以前他只能看到沙漠,于是想壮大的自己的势力,在那荒芜的沙漠中有自己的一片天下。但跟亚当接触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眼界有多么小。

第一城市的突击队,血族,不管是哪个,随便一个动作都能杀了他。他的追求,在这些人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好在这胖子还是一个上进的人,面对这种情况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发愤图强。可是怎么发愤图强呢?

真正强大的群体凭什么接纳他这么一号人,唯一有机会的,却是亚当。

想通了这点,再看看热火朝天的胖子,倒还真有那么一翻拼命的味道。

亚当的嘴角微微上扬。

看来,自己这帮子手下,没几个是省油的灯啊,烟雾、枯木还有胖子,都是野心勃勃的。

虽然带着这么一帮家伙打天下,一点都不能掉以轻心,但是,带着一群饿狼怎么也比带着一群羔羊强。

毕竟,自己的对手可都是强大无比的。

“对了,殿下,我在克里马沙查阅到一些资料,里面记载了关于血族快速修习秘术的案例。”

“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吗?”

烟雾顿了顿,说道:“血族修习秘术,需要鲜血,吸食大量的鲜血能提升修习的速度。这是我们所共知的。要更快的修习秘术,就需要更多的鲜血。”

“然后呢?”

“这种思路本身是正确的,但是随着所修习的秘术等级的提升,需要的鲜血将成倍增长,一开始还能看到一点增速,但后来则越来越微小,小到可以忽略。而且大量吸食鲜血本身不太可能,这样很容易引起人类的恐慌,也是禁止的。”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吗?”亚当转过头问。

这应该是一个不被考虑的修习方法,通过大量吸食鲜血来增速,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有很大的困难。最大的困难是鲜血的来源,越到后面,提升速度所需要的鲜血数量则越庞大。可是烟雾既然说出来了,肯定也有原因。

“那天,尾随银铃之后我也赶到了子爵庄园。”烟雾说:“在子爵庄园看到过殿下您可以直接吸食血族的血液来恢复身体,也就是说……人类的血和血族的血对殿下来说是一样的。殿下您可以直接通过吸其他血族的血,来快速修习秘术。而且,吸食血族的鲜血将比吸食人类的鲜血,提升效果大百倍,千倍之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通过吸血来实现提升速度则有可能。只要所吸血族的实力足够强。”

想了下,他又补充道“当然,必须彻底吸干。你主要需要的,应该是血族的精血,一个血族在普通血液没有完全流失之前,只要他不愿意,精血是不会流出体外的。”

亚当沉默了一下,抬起头,望着天花板悠悠地说:“我明白了,在适当的时候,我会考虑的。”

在雅典袭击其他血族?这个举动必须要冒极大的风险,

虽然更快的修习血族秘术是亚当的目的,但却必须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以现在的情况,一旦被发现,可能跑都跑不掉。

不过,这个建议在亚当的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或许可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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