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一章 激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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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经过这么一闹,云霞镇已经把此贼当做了公敌,他要是胆小,必定会溜之大吉,不过他要是胆大且狂妄,遭此谩骂诬陷,必定怒从心起,明知是圈套,也会迎头而上!

第二险,也是我面临的最大危机,来自宋梁王不死不休的追杀令。

雷鸣大庭广众之下扬言,将自己暴露在万民眼中,其中很有可能就存在着宋梁王的眼线,或者欲取我性命的杀手,这些人一旦知道了我的踪迹,结果必是血雨腥风。

好在有一点我可以确定,现在那个毛贼一定就躲在人群中咬牙切齿。

很多事情明知不可为,却不得不为,就比如现在的我,真正让我决心抓贼,且陷自身于险地的并不是毛贼的挑衅,而是被偷去的染血披风:大鹏展翅恨天低!

此披风是军师一针一线所缝,而且它沾满了数千征西将士的鲜血,裹挟着无数枉死的战魂,以及程士德与阳天的生命!

大庭广众之下,雷鸣的谩骂与栽赃十分可怖,用不了多久就会传遍整个云霞镇,乃至更远,这等委屈,估计是个人都受不了,何况高手呼?

“毛贼,你不说自己是天下第一大盗吗?金刀就在雷爷怀中,有本事你就拿去!”

雷鸣将铜锣敲得震天响,用上了真力在喊喝,声震八方,同时他又当着天下人的面,将那柄金刀珍而又重的收到了怀里。

雷鸣这一出闹剧一直持续了大半天,直到午后方才作罢。

客店里,我四人相对而坐,饮酒进餐。

“小子,这毛贼会上当吗?别让雷爷白费力气!”雷鸣满嘴都是食物。

大家对我此举还是有一定怀疑的,今日这一出闹剧,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得出来,这是故意下套引贼人上钓,其实暗地里早已经布好了天罗地网,贼人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涉险呢?

更何况金刀一直都揣在雷鸣的怀里,就算贼人在怎么本事大,也不可能从高度戒备的雷鸣怀中将其盗走。

“顾兄,如果是你,你会不会下手呢?”我浅笑。

“若是顾某,哪里还用得着偷,先前大放厥词之人早就粉身碎骨了!”顾高云很冷,很酷。

没法交流了,这厮简直就是个禽兽,当街杀人绝对做得出来。

雷鸣喝酒如牛饮鲸吞,再加上先前唾沫横飞,口渴难耐,两坛酒眨眼就见底了。

小二上酒!

云集客店占地绝佳,处于云霞镇闹市,所以店里的生意十分火爆,就是现在也有很多人在大厅内吃喝,店小二来回不停的穿梭,忙得都快脚打后脑勺了。

“好嘞,马上就来!”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似乎那些跑堂的与打杂的小厮都长得一样,十足的大众脸,十足的平凡无奇,让人看上一眼,就会不由自主的忘记。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并非他们长得平凡,而是因为他们的职业平凡,你自我感觉良好的内心会在不经意当中忽略他们的存在。假如你知道给你上菜的店小二是当今皇帝,你还会因为他平凡的相貌以及平凡的职业而将其忽略吗?

人总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哪怕现在的自己一文不值,可还是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殊不知,你也只是个平凡人,与跑堂的、打杂的、以及路人甲一样。

就是因为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人们往往都会在不禁意间失去很多。

店小二端着的托盘里酒菜俱全,满满当当,走起路来一摇一晃,很是让人担心,这厮会不会一个不下心满盘皆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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