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在这里狗叫什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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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倩的母亲本身是一个很沉默寡言的女人,她从未因为夫家的压迫,而产生过什么逆反的行为,所以当孙阿秀提出离婚的时候,夫家根本就不相信,就孙阿秀这样的人,真的有胆子离婚。

一个女人,还想带着一个孩子离婚,简直要笑掉人大牙了。

“初中毕业以后,我被关在家里帮大人干活,帮叔伯带孩子,有时候还会出去跟爸爸当搬运工,有一次不小心被东西砸到了脑袋,流了很多血,我妈才下定了决心和我爸离婚,那个时候所有人都不相信我妈,只有我相信我妈是认真的。”

才七几年,刚恢复高考那一会儿,孙阿秀就简单的收拾了行李,带着女儿就离开了夫家。

孙阿秀带着金倩回娘家,结果娘家根本不待见他们娘俩,住了没几天,就受尽了白眼和冷待,而她的姥姥,更是直言家里没有她们母女二人的一席之地。

舅舅结婚了,和以前不一样了。

孙阿秀再次闷不吭声的带着金倩走了。

那时候刚好孙阿秀以前在村里的好朋友从沪市回来,知道了孙阿秀的情况,就愿意带她去沪市做工,那里机会多,工资高,养活她和女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而孙阿秀的好朋友,也

是和丈夫去沪市打工的。

孙阿秀那个时候身上已经没有多少钱了,她还想要继续供养金倩读书,别无他法,这是唯一的出路了,于是她们母女俩就跟着对方来了沪市。

后面一切就慢慢开始变得好起来了。

孙阿秀靠着自己的勤劳能干,得到了老板的赏识,介绍了金倩现在的继父给孙阿秀认识。

继父是沪市人,性格很老实,金倩觉得比自己的生父性格好多了,只是人有点老,整整比孙阿秀大了十二岁。

后面母女俩就算是正式的在沪市落了户,一直到金倩考上大学。

“是不是觉得我妈很厉害?”

金倩语气很轻松,仿佛这段往事,并没有在她的心里造成任何的创伤。

不过想想也是,金倩的原生家庭本来就不好,对她的伤害也多,能脱离那样的原生家庭,对于金倩来说,本来就是一件荣幸的事情。

金倩这是第一次将自己的家事告诉别人,她以为时柒会露出或是同情,或是惊愕的神情,却没有想到对方只是赞许的点了点头。

“阿姨真厉害,这个年代对女性并不友好,阿姨能打破世俗偏见,为自己和孩子做出选择,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怪不知道倩姐你也这么

厉害呢。”

说着,时柒还朝金倩竖起了大拇指。

金倩被时柒弄得有些脸红。

“要说厉害,也是你厉害,我从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天才。”

她努力了这么久,却感觉自己连时柒的一根头发丝的学问都比不上。

金倩向来不是一个暗自菲薄的人,性格也十分要强,可在碰到时柒之后,这种要强就被制服了,剩下的只有崇拜和福气。

天赋面前,不服不行。

两人就这样说着话,火车已经进入到了新的站点停靠。

就在这个时候,有两个二十岁左右的姑娘提着行李走了过来,一人烫着时髦的大波浪,一人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身上穿着的确良连衣裙,打扮的十分洋气。

那大波浪女生一进来,看到自己买的居然是上铺,当即脸色就拉了下来。

“可恶,我不是让他们买下铺吗?咱们穿的裙子怎么爬上去?”

短头发的女生倒是没埋怨,而是直接将视线投向时柒和金倩,面上带着得体的笑容,开口道:“两位女同志你们好,我和朋友没想到居然订到了上铺,都穿的裙子不方便,能不能和你们换个床位?”

短头发女生说话的时候,是刻意避开了时柒,先看向了金倩,

寻求她的意见。

因为金倩穿着打扮都很朴素,还戴着一副眼镜,显得老实好说话也好欺负些。

而时柒扎着两条麻花辫,露出的那张脸清纯漂亮,身上穿的衣服虽然没什么特点十分简单,但看布料也是很好的料子,女人的直觉让短发女生刻意避开了时柒。

金倩触及短发女生的目光,再次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

“抱歉,我不习惯睡上铺。”

那大波浪女生嗤笑一声,上下打量金钱时,满脸都是不屑。

她直接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十美金来,傲慢道:“我和我朋友都是刚从国留学回来的,这十美金在国内应该很值钱,你把床铺让给我,这十美金就给你。”

谁料,金倩只是看了一眼就摇了摇头。

“我说过了,我不换。”

“嫌钱少?”

大波浪女生自顾自的说着,然后又从钱包里拿出了十美金来,一共二十美金。

按照现在国内的换算汇率,这已经有一百多块钱华夏币了,算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大波浪女生根本没有预想过金倩会拒绝这种可能性,现在国内的人都穷的厉害,完全就不能和国比,看到这么多钱,估计人都吓傻了,怎么可能会不同意?

是,大波浪女生,直接将自己的手提包包放在了金倩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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