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包青天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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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梁繁华,店铺夜市数不胜数,各具特色。但若说最有名的, 当属御街一带的州桥夜市。天色将暗未暗之时州桥附近便已铺排开了不少摊子, 叫卖声将汴水奔流的声音完全遮盖住了,来往之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便是不为了风味独特的野鸭肉、煎夹子、猪内脏, 清甜可口的杏片、砂糖梅、香橙丸子,月夜时登桥观月也是件美事。天上月华皎皎, 河面银波泛泛, 宛若仙子手臂上缠绕着的白练, 飘飘欲飞, 直向远方。

方慕听小二赞了几回,心中便生出了几分期待, 想见识见识叫人用言语无法描述出来的州桥明月之美。恰好这一日傍晚飞燕来客栈请她晚上一同去周桥夜市逛逛, 她自然是满口答应了。

“虽说汴梁城中太平,但到底是晚上,还是小心些为好。不如, 我陪你们一同去……”包拯自是不愿拘着方慕, 可他有担心方慕与飞燕两个女孩儿出门会碰到什么不长眼的东西, 便提议道。

“包三哥是打得过阿慕呢,还是斗得过我?”飞燕的眸光在包拯的身上转了一圈儿,柳眉上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包拯很心塞。

“不说笑了~”飞燕抿了抿嘴儿,止住了笑声,而后正色道:“包三哥无须担心,有一队庞家护卫在暗中保护我与方慕,再安全不过了。”

“既是如此,那你们就好生玩耍,不过切不可误了就寝的时辰。”听飞燕这样说,包拯也不再坚持随方慕一同去,只严肃着一张脸叮嘱道。

方慕点头应下。

飞燕与方慕打算去州桥夜市尝个新鲜,自然不肯在客栈用晚膳把肚子填饱了。两人就坐在桌边闲话家常,一直到酉时过去。

也是飞燕挑的好日子,夜空中星星点点,月虽有缺,清辉不减,叫街道两旁的飞檐与屋脊都蒙上了一层柔光。远远朝州桥那边看去,灯火团团簇簇,分外耀眼,连夜色都被逼退了些许。再走近些,方慕便听到了鼎沸人声,那些行人车马摩肩接踵,也闻到了飘飘袅袅而来的混杂着各种吃食香气的油烟味儿。

飞燕挽着方慕的手臂,顺着人流慢悠悠地朝前走,“若是天儿再热些,我们就有冰雪丸子、沙糖绿豆凉水可以尝了,喝上一口,保管神清气爽。”

“这时节虽不能吃冰,饮凉水,但嫩笋鲜,莴苣嫩,还有现烤现卖的野兔腿可以吃,自有一番风味。”方慕的眸光落在了旁边那个卖烧烤的摊子,肥嫩的兔腿儿被熏烤的色泽鲜亮,时不时有油滴到底下的炭火上,引起一簇火苗。那卖烤兔腿的憨实汉子拿竹片一划,色泽鲜亮的兔肉便掉到了大碗中,看那样子应该是极软嫩的。

“的确。”飞燕顺着方慕的视线看过去,双眸倏然明亮了几分,她下意识地舔了舔唇,而后道:“这石三家的烤兔腿滋味最足,肉质细嫩,丝丝入味,有阵子没吃还真有些想了。”

虽说等了好一会儿才吃到烤兔腿儿,不过很值得,这石三掌握火候的功夫极为精到,三味香料用的也极精妙,不止没有掩住兔肉本身的香味,反而将它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了。

除了石三家的烤兔腿,飞燕还带方慕去尝了段郎菜饼,这是只有春日里才能吃到的美味,野菜最水嫩的菜心被裹在喷香的金黄面饼里头,滋味清新可口,尤其适合吃了大荤之后食用。

待方慕和飞燕走到曹家点心铺前头时,一群人斜刺里朝她们这边而来,被簇拥在中间的是一身着月白缎织彩麒麟纹袍衫的矮瘦青年。借着点心铺前头的通明灯火,方慕见这矮瘦青年样貌俊俏,但眉宇间却萦绕着一股轻浮之气,细观之下又发现他眼下青白,口燥颧红,唇干舌红,才走几步路便累得腰膝不直,似有肾水不足之症。

“好美的小娘子呀!”这青年舔了舔唇瓣,落在方慕身上的眸光透着一股迷离之意,他拨拉开挡着他路的两个狗腿子,笑道:“跟了哥哥如何?以后定叫你享尽荣华富贵,便是睡在金山银山里也使得……”

“你也不拿铜镜照照自个儿,就你这副模样……”飞燕冷笑道。

这青年不仅没恼,反而摇了摇折扇露出一抹了然的笑容来,:“你这牙尖嘴利的小丫头,急急地跳出来不就是为了吸引哥哥瞧你吗?虽说你这姿色比不上你妹妹,但这火辣劲儿可真够味儿,放心,哥哥我——”

飞燕和方慕之所以没第一时间叫这青年闭嘴完全是因为她们俩被恶心坏了,见过不要脸的,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就是见多识广的护卫头子庞福也有一瞬间的恍惚,他这会儿才真正明白‘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这句话。

到底是庞福反应地极快,飞身上前抬脚将那青年踢倒在那些个狗腿子身上,叫他将后面的话给吞回了肚里。

“你,你们竟敢这么对我们家小郎君!简直胆大包天!”小厮打扮的瘦猴儿抖抖索索地自青年身后探出头来,便是叫嚣也没什么底气。

“对,对啊,你们知道我们小郎君是谁吗!”

“血,血呀!”被扶起来的矮瘦青年一抹嘴,却见手上染了一片血色,登时尖叫起来。他抖着手指向庞福等人,又惊又怒:“你竟敢,竟敢对我出手,你可知道我是谁!!我是国舅,国舅呀!我要叫人砍了你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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