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突然想要有个开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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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室友,是秘而不宣的告示。

所以朋友之上,我才不想和你兄弟。

(1)

我开车时喜欢听歌。

每日推荐,随机播放。

前天下班后,心血来潮想吃地锅鸡,便驱车绕道去了大学城美食街。

刚路过一个公交站台时,车上唱起了一首老歌。

“谁说不能黑白配

世界上没有什么事

能够如此的绝对……”

冥冥之中,卡点卡得刚刚好。

老站台,老歌,老的黄昏。

便能锁住我(和他)十年的光景。

(2)

成长,是从很多个第一次开始的。

上大学,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市、出省,也是我第一次坐火车。

一个人。

这对于坐“招手即停”的通村大巴都不敢喊“踩一jio”(即让司机停车)的人来说,无疑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更何况,我还极度晕车,尤其是大巴,上车就吐的那种。

可是父亲说:“我就不送你了,不然我送你去,你还得送我回来!”

那一刻,我也是有后悔报了那么远的学校的。

大巴转公交,公交转火车,火车到武汉再转动车,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哐哐当当,到庐州火车站的时候,我已经快飞升了。

没别的,就是弱鸡,就是虚。

晕车不敢吃东西,不吃更虚。

所以,当我知道还得再坐一两个小时的公交才能到学校的时候,我毅然决然地打了出租车。

那时没有滴滴,也没有导航,上了出租就是待宰的羔羊,但我只有一个信念:活着到校。

可是打出租,怕被绕路,司机还一直搭话,我便谎称我是大二的学生。

我那涉世未深的脸和贼眉鼠眼的神情让司机师傅非常礼貌地把我拉到了学校东门,道:西门到了!

我是怎么从东门到的西门,又是怎么办完的报到手续,然后怎么到的寝室,我已经不记得了。

(很抱歉,铺垫这么多,不是讲我和他提前的偶遇,也没有出租车上的共乘,我和他的相遇就是从寝室开始的。)

我记得入住寝室的第一晚。

四人寝,当晚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我刚到寝室的时候,他爸妈正在帮他铺床。他已经选好了一个下铺和下铺挨着的桌子,他正把一张张专辑塞到桌子上方的柜子里。

见我进宿舍,他立马放下了手里的活计,来接我的行李。

他说你好,我叫by。

他皮肤白皙细嫩,干干净净,身材挺拔,还一直在笑。人如其名。

“你好,我叫x墨。黑土墨。”

他一听,立马乐了:“是挺黑。”

我有些窘迫,他意识到自己有点冒犯,赶紧找补。

他引用了一句诗,还说你爸妈给你起名还蛮有学问。

新同学,我给台阶就下,没有告诉他我名字是外公取的。

外公说墨水就是知识,希望我当个有文化的人。但墨也有黑暗贪婪之义,我不爱,想改名时,外公已经过世,便作罢了。

总之,我没怪他调侃我的肤色,也不在意他显摆才学,只是谢谢他帮我搬了行李,并和他父母问了好。

我最后成了他的上铺,我的桌子也和他的桌子挨着。

他说上铺干净,我觉得上铺相对隐私。

他话很多,对很多事都好奇,有时还喜欢一惊一乍的,我不是内向的人,我只是慢热。

但他似乎有一种魔力,让我热得快了许多。

熄灯后,我们一句换一句地聊着。

他说他的老家是黄梅戏的故乡,我说我们那儿是花鼓戏的摇篮。

他说你们那儿的楼很出名,我说不及你们这里的山有名,他说出名是出名,但他没去过,还说有机会一起去。

他说他高考560,我说我610。

他说靠,那你来这个学校干嘛。

我说,我们省分数线高,能来这儿我都是走运。

他说他求了好久,他爸终于给他买了苹果4,我问他好不好吃。他说嘿你真幽默,却没有真的笑话我不识乔布斯。

(写到这儿,才发觉真的蛮久远了,当初的“笑话”现在连冷幽默都不算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看社团招新,他兴致勃勃地拉着我报吉他社,但见我犹豫的时候,他又说没关系,报自己喜欢的就行。

最后,我还是报了吉他社。

招新的学姐一见我就捂着嘴笑,我一度以为是我脸上有字,但她却说我合适,可我有自知之明,我连五线谱都不认识,她连连摆手说没关系他们会教,最后软磨硬泡拉着我的手签了名。

我被学姐搞得面红耳赤,他就在旁边看戏,末了还调侃我是火烧炭。

后来,我总算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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