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国际商业欺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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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没有磁性,用钛建造的核潜艇不必担心磁性水雷的攻击。

一九四七年,人们才开始在工厂里冶炼钛,当年的产量只有两吨,到了一九五五年产量激增到两万吨,一九七二年产量达到了二十万吨。

钛的硬度与钢铁差不多,而它的重量几乎只有同体积的钢铁的一半。虽然稍稍比铝重一点,但是它的硬度却比铝大两倍。

现在,在火箭和导弹中,就大量用钛代替钢铁。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每年用于宇宙航行的钛,已达一千吨以上。极细的钛粉,还是火箭的好燃料。所以钛被誉为宇宙金属,空间金属。钛的耐热性很好,熔点高达一千七百二十五度。在常温下,钛可以安然无恙的躺在各种强酸强碱的溶液中,就连最凶猛的王水,也不能腐蚀它。钛不怕海水,有人曾把一块钛沉到海底,五年以后取上来一看,上面粘了许多小动物与海底植物,却一点也没有生锈,依旧亮闪闪的。

专家给大家讲了一通钛金属的相关知识,然后才说道:“现在开始用钛来制造潜艇,由于钛非常结实,能承受很高的压力,这种潜艇可以在深达四千五百米的深海中航行。你们说,现在发现这么优质的钛铁混生矿,有什么意义呢?”

这么一说,大家顿时就明白过来了。

对方要建造的加工厂,实际上就是要把矿石中的氧化钛分离出去,剩下的就是铁,他们建造的不是铁矿石的加工厂,而是一个钛的分离厂。这样他们所需要的投资是国内铁矿石加工厂投资的一百倍以上就很好理解了。

钛在国际上的价格是十几美元一公斤,铁矿石如果刨除运费,在这里的价值最多也就十美元一吨,价值相差上千倍,即使是按照含量十吨原矿出一吨氧化钛来计算,价值也有一百倍以上的差距。

而现在他们把分离出来的钛全部占有,给江氏财团说是按照垃圾处理了,还要分享江氏财团在铁矿石上的利润,也就是说江氏财团投入全部的资金,承担全部的运营选矿成本和风险,而利润方面,他们则得到超过百分之九十九,江氏财团得到的还不到百分之一!

他们隐瞒了所分离出的钛矿石的巨大利益,这种协议在一般的情况下即使是签署了,不是欺诈也是明显有失公平的协议,是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协议,这就是他们的欺诈的地方。信用证倒不是最担心的,因为他们也是有身份的人,那样在国际上也是犯罪的事情他们也绝对不会干,所以他们选择的诉讪地一定要在当地!

“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商业欺诈事件!”法律专家在旁边说道。

江风翻了个白眼,心道现在情况都如此明显了,难道大家都没有这样的判断能力啊?还用你专门强调一遍?

不过很明显,专家下了结论以后,大家的心里面跟踏实一些,就算是要找对方算账打官司,底气也更足一些。

“这些样品,我们应该存留下来作为证物。”专家立刻做出了比较务实的建议。

不过也有人提出了自己的顾虑。

“目前我们身处异国,对这边的法律并不是很熟悉,而且这边的情况也不稳定,万一对方再整出什么幺蛾子来,情况对我们很不利呀!”

按照这些人的建议,是应该先确保了自身安全问题之后,再回过头来跟他们打官司。

毕竟这一次事情,让江氏财团的上上下下参与者们都感到非常恼火,居然有人把歪脑筋动到了自己身上,这简直是不可饶恕的。

江风考虑了一下,对方这么做确实很令人生气,在之前他们就已经知道自己是什么来路了,又有欧洲那边的中间人作为引见,按说不该玩弄什么花招,可是这些人利令智昏,居然还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实上,江风很佩服这些人的勇气和胆量的,要是换了一般人,在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哪敢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他们的这种行为,确确实实已经构成了国际商业欺诈。

所谓的商业欺诈,就是指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商业欺诈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用虚假的情况yin*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

商业欺诈产生的原因是多元的,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道德、法律等社会内在的原因,也有违法者贪利的个体原因,还有执法资源的缺乏与执法能力的不足、社会大众匿乏对商业欺诈防范商业知识与辨别能力,以及抵制商业欺诈的自觉性等原因。

在任何市场经济中,都存在商业欺诈。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致使一些惟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必然会利用经济体制的漏洞,实施商业欺诈,这是商业欺诈产生的经济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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