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县衙报案1(1 / 2)
这一行四人,两个乞丐,那一男一女穿的也是便宜货,规矩也不懂,看着就没什么油水可捞。
宋山看着不让他们进去的捕快,强忍怒意。
“这位大人,我们真的有要紧事要报案,我女儿丢了,被人贩子拐走了!”
听闻宋山这话,一旁一直没出声的胖头陀怒声呵斥道,
“哪来的刁民,岂敢如此放肆。你闺女丢了,你说被人贩子拐走了就拐走了啊,青天白日的哪来的人贩子啊。”
“就是,你这刁民,别胡说八道,县令大人治下清明,别说人贩子,小偷都没有几个,怎能容你污蔑!”
门口值班的两个捕快一唱一和,就要把宋山等人说成故意挑事的刁民。
于秋荷见此情形,气的眼眶发红、浑身发抖,也不再争辩,抬腿就要往衙门里硬闯进去。
实在是上辈子生长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信奉“有困难找警察叔叔”的人,实在没见过这样的县衙,也实在没见过这样的“警察”!
捕快二人见有人要硬闯,连忙拦住,伸手就要拔刀,幸好大虎二虎和宋山及时拉住了于秋荷,差点就要被伤到了。
这下可是点燃了宋山的怒火,今天他还真要进去不可了!
正在两方胶着之际,一道熟悉的声音从里面出来,问道:
“怎么回事,门口吵吵闹闹的。”
宋山一瞧,嘿,可算遇到熟人了。
来人正是赵诚赵捕头。
这些天,赵捕头和小孙经常光顾宋山的摊位,也算是与宋山等人都混熟了,而且两人不仅自己买,还经常介绍同僚们一起来买,属于宋家小食的自来水的老客户了。
赵捕头此人还算仁义,为人圆滑,却也有自己的原则。属于为数不多的能给百姓办实事的人,他负责的那边街区很少出现闹事的。
有一次宋山他们收摊之后,走在回家路上,正巧赶上赵捕头在猪肉摊前断案。
原来是有个客人正在和肉摊摊主争抢一只掉在地上的荷包。两人都说这掉在地上的荷包是自己的,可谁都拿不出证据来,引发了争抢,引来了正在附近巡逻的赵诚。
赵诚提议道,让两人说出荷包里的金额,
“这,官差大人,我每天杀猪剁肉的做生意,人来人往,收钱找零钱都是直接放在荷包里,每天回家之后才会数一遍和暴力的钱数,您现在让我说,我也说不出来啊。”
卖肉摊主说完之后,轮到另一。
只见他先是抱拳向赵诚行了一礼,这才缓缓说道,
“禀大人,我是个读书人,一心只读圣贤书,从不屑于这铜臭之物。身上带的荷包都是家中娘子打理,并未留意过荷包中到底有多少钱”。
说完还抖了抖自己身上穿着的袍子,神情严肃的继续说道,“原来我也不屑于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争抢这点银钱,但无奈这荷包是爱妻亲手所做,实在不能流于外人之手!”
周围人见他确实是读书人的样子,瞬间一大部分人相信了他,转而觉得是卖肉的撒谎。
摊主见风向逆转,急的满头大汗,却也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赵诚看两人都说不出来荷包中到底有多少钱,又仔细查看了一番荷包,也并无特殊标记,材质也是最普通的布料,大街上那都是,这可难办了。
宋山了解完来龙去脉之后,见赵捕头左右为难,便悄悄走到赵诚身边耳语一番,告诉他只需将铜钱放入清水即可找出主人。
赵捕头听完虽有些疑虑,但见宋山如此笃定的样子,也没有其他办法,只好一试。
他吩咐小孙打来一盆清水,放入铜钱,发现水面居然飘着一层薄薄的油花,这证明应是常年杀猪卖肉之人的荷包,由此捉住了冒领银钱之人。
摊主原本还以为自己要有理说不清了,没想到还能有反转,还自己一个清白,十分感激赵铺头。
周围民众也纷纷赞扬赵捕头的明察秋毫。
经此一事,赵捕头的也是十分感激和欣赏宋山,由此两人关系更加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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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此时宋山眼见来人正是赵捕头,仿佛看到了救星,赶紧上前拉住,说明了情况。
赵捕头听完心下惊愕,随即厌恶的训斥了一番二人,转而眼神严肃的示意宋山一行人随自己进来。
门口两个捕快见是赵捕头的熟人,也不敢吱声了,只能面带不忿的目送他们进去。
“呸,什么赵捕头,还敢瞪老子,不过是得了县令大人几份青睐,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等老子当了总捕头,第一个把他废了。”
“就是,他算什么东西,县令算什么,谁不知道王县丞可是您亲姐夫啊,您当上总铺头还不是指日可待啊。”
等到宋山一行四人跟随赵捕头来到一县衙后面个无人房间,听完宋山和大虎的讲述之后,赵捕头脸色十分严肃,让他们在此地等着不要动,他去得和县太爷禀报一下。
这事儿真是巧,刚刚赵县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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