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2 / 4)
的。” “好吧,那我去试试看。” 巴尼汉望了眼屋里的囤货,道: “家里的鹿皮挺多,我们可以拿这些去换。” 南越土著都猎鹿,尤其是巴尼汉这种父子几辈都是猛男的家庭,更加不缺少鹿皮。 他们衣服,大多也都是鹿皮缝制而成,硝制的手法也不错,看着挺修身。 巴罗有几分不确定,顿了顿,道: “也不只是鹿皮,汉军好像什么都要,鹿皮、樟脑、草药,甚至是木头都行。” “木头?” 巴尼汉有些失声。 巴罗笑了笑,道: “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 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 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 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 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 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 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 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 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上阵杀敌。 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上阵亡了。 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 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上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上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肯定更香。” 首领上次就趁着赶墟的时候,买了口铜鼎,煮起东西来,格外香甜。 他也不是没想过买一口。 但是县城里的商人,一见是从山林里来的南越人,立马变了脸色。 但凡是汉人手上才有的东西,必然价格高昂。 巴尼汉的母亲,看着巴尼汉吃完了粟米饭,露出了笑容。 她嘴里缺了一颗牙。 这是南越的另一种习俗,凿齿漆牙,也就是拔牙。 巴尼汉望着母亲的笑容,不由得想起,据族里人说,母亲年轻时,相当漂亮。 甚至比那些汉人的女子,都要好看百倍呢! “就是没有汉人的女子,那么会打扮。” 巴尼汉在心里盘算着: “要是汉军还卖布匹就好了,买点儿花色好看的布匹,缝制成衣服,母亲一定更漂亮。” 临行前,巴罗又多叮嘱了儿子一句: “记得买点盐。” 巴尼汉点了点头,盐是每次赶墟时,必须买的东西。 只是那些汉人奸商,都给他们卖的是粗盐。 又大又粗,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偏偏不买又不行。 也不知道大汉朝廷的盐,能不能好上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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