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第十四章)(1 / 3)

加入书签

林爱可刚拍完戏下来,助理就一脸兴奋拿着手机迎了上来:“可可,你微博又开始暴涨粉丝了。”

“什么情况?”林爱可惊喜又惊讶:“之前那波涨势不是降下来了吗?”

难道是公司给她做推广了?可是经纪人不是说等到剧开播的时候才会配合营销吗?

助理把手机递给她:“是盛总,盛总又上热搜了!”

林爱可一愣,之前那个富婆书粉的热度不是已经降了吗?难道是又有哪个大v发出来引起热度回升了?

结果拿过手机一看,她整个人都惊了。

娱乐圈的许多公司都坐落在魔都,林爱可签的公司也是,经常驻扎在魔都,她当然知道华星大厦代表着什么。

“对啊,你看,已经有厉害的网友扒出来了,华星大厦确实刚刚易主,新的产权人就是姓盛。”

林爱可还是一脸懵:“会不会只是恰好同姓?”

“不会吧?”助理一脸兴奋:“盛总的公司不是也刚刚开吗?这完全就对上了啊,而且可可你不是说过,盛总跟你说她的公司打算开在魔都吗?”

林爱可脑海里立刻回忆起了那天的场景。

两人吃完宵夜,回去的路上盛泉喝着奶茶,带着剩下的一根烤肠,一边走一边吃喝一边跟她说:

“我也打算在魔都开公司,到时候你来找我玩啊。”

曾经租过公寓楼的她立刻给盛泉分享了一堆租房子的经验,其中大半都是她在吐槽“你永远都不知道你的邻居是干什么的”。

盛泉就着奶茶喝烤肠听完之后,总结道:“确实,不是自己的地盘就是不好,所以我应该会在自己的地盘开。”

在当时,盛泉只以为她说的‘地盘’是指一栋普普通通大楼里的普普通通一层。

结果,盛总说的自己的地盘,竟然指的是一整栋商业大厦吗?!

林爱可知道盛泉有钱,但她不知道那么有钱啊!

在这之前,她一直以为盛总只是一个花钱大方的中等富二代而已,这么说吧,一千万不少富二代都拿得出来,只是他们未必对娱乐圈感兴趣而已。

但买一整栋楼,而且还是买的华星大厦这种标准的,整个魔都都找不出三个以上。

“怪不得,怪不得御硕传媒的王总对盛总都那么讨好……”

林爱可喃喃,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我竟然和一个在魔都拥有一栋楼的超级有钱人手拉手去吃烧烤。”

“我还因为怕胖拒绝她请我喝奶茶。”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只想说:喝胖我。

和她一样陷入怀疑人生境地的还有剧组其他人。

周至:“我的妈呀,这得多少个亿啊。”

王铮正在按计算机,按出一个数字递给周至看。

周至:“个,十,百……我做梦都没想到,我这辈子还能有数亿的时候数到百……妈耶,我的粉丝量涨的比刚刚更快了,我要蹭盛总的光一夜爆红了吗?!”

林爱可:“是我们都要蹭盛总的光一夜爆红了,要不是万导拒绝采访,一堆人都想要采访我们,好问盛总在剧组的情况。”

“颜回,你快看看你微博粉丝量涨的怎么样了,羡慕死了,你是盛总亲自签下来的,关注你的人肯定更多。”

颜回点头,找出手机正要看,突然电话铃声响起,是盛泉。

刚刚还都在叽叽喳喳兴奋交流自己粉丝上涨量的几位主演瞬间哑声,虽然面上看似淡定,实际上一个个都恨不得竖起耳朵听听盛泉说什么。

说实话,颜回也很激动,还有点“盛总这么有钱想签谁不行竟然签了我”的受宠若惊,他自问自己长相不算突出,性格也太木,唯一能拿出手的就是演技,但娱乐圈有演技的也不少。

盛总签他的签对她来说也许不值一提,但对他来说,却是将他全部的人生就此改变。

“公司宿舍已经定下来了,就在公司附近,你杀青了直接回宿舍就行,还有,我已经跟万宝商量过了,这两天你手里的戏往后挪一挪,先去《鹤华年》拍两天。”

颜回立刻答应下来:“好,我今晚就去。”

“好,对了,公司在招经纪人,你有没有比较想合作的经纪人?”

颜回眼睛微微一亮,温和的声线略微有些期待下来,又有一些不知道盛泉会不会答应的小小忐忑:

“是有一个,只是她现在应该还在其他公司工作,但我想她会很愿意跳槽到我们公司的。”

她知道颜回说的是谁,准确的说,在她问出这个问题时,就知道颜回的答案是什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