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毛牛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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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和夜风打声招呼,让他们用刚才那个办法,再杀两头毛牛,毛牛血要用接桶接着留下来。

阿喜想着要和萧瑟去做好吃的,萧瑟就让阿借到时搅拌毛牛血。

阿叶和阿喜一人提一桶毛牛血来到厨房棚,把火烧起来,开始烧开水。

阿喜看着毛牛血凝固了,欢喜的大喊:“阿瑟,好了好了,真结起来了!”

萧瑟跑过来看向桶内的毛牛血,用手指碰了碰凝固的毛牛血,很是满意:“嗯,不错,可以了,把刀拿过来。”

阿叶把菜刀递给萧瑟,站到一旁看着。

萧瑟用菜刀把凝固的毛牛血,划成巴掌大小:“水开了没有?”

“开了。”阿喜朝锅内瞟了一眼,飞快回答。

萧瑟捞起毛牛血,放到开水里去:“阿叶,拿勺子搅动,别粘锅了。”

拿着勺子搅动毛牛血的阿叶笑了:“你还特意说用勺子,你是怕我和阿喜那样,直接用手吧?”

阿喜嘟嘴:“开水是烫的,我怎么可能用手去。也只是毛牛血是不烫的,我才想着用手,我可没那么笨。”

萧瑟失笑:“是是是,我可没说你笨。搅动慢点。”

锅盖是在大黑刀有了以后,萧瑟让木代做的,每个锅都配有一个大锅盖。

把大锅盖盖上,萧瑟说道:“现在要等等,火弄小点。”

阿喜赶紧把火撤下来点,趁着等熟时,萧瑟用大桶装了清水放到一旁。

待到时间差不多,萧瑟把大锅盖揭开,一股热浪袭来,伴随着还有股腥味。

萧瑟不习惯这种腥味,猪血和鸭血,她还是喜欢吃鸭血。

但口感更好的却是羊血,因为羊血比猪血牛血要细腻点,牛血相对比较起来要硬一点。

只不过在萧瑟心中,她觉得鸭血比羊血好吃,可能就是因为这一点腥味吧。

阿喜盯着大锅激动大喊:“哇,好香好香,做出来一定很好吃!”

萧瑟笑笑,用笊篱把变淡的毛牛血捞出来,放到清水桶里:“用凉水给它泡着,做的时候再把它捞出来。”

阿喜变成了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要把毛牛血放在水里泡着?你不是说食物放到开水里煮过后,咱们吃了不会生病吗?那你为什么还要把毛牛血放在水里?是要洗干净吗?”

阿叶虽然也不懂这是什么道理,但看着阿喜一本正经的样子,她却是不忍笑她。

萧瑟看了她一眼,继续捞毛牛血:“把毛牛血放在水里泡着,是为了怕它变化,影响口感。”

“如果不马上做成吃的,就用水泡着它,可以多放一段时间。”

“以后的长毛猪血,以及其他野兽的血,都是用这样子的做法。”

阿喜好遗憾:“啊,好可惜长毛猪血浪费了那么多。阿瑟,你以前怎么不说,要不然,咱们就可以早点吃到美食。”

萧瑟示意阿叶把装好的桶拿走,把空桶拎过来:“长毛猪每次带回来的都是死的。你要知道,咱们族人把野兽杀死了,野兽的血都流的差不多了,怎么用来做吃的。”

阿喜再一次遗憾:“啊,这样啊,那还真是可惜,早知道就让他们把长毛猪活着抓回来,咱们把它们养大,再杀了它。”

“我和族人们说了,遇到长毛猪幼崽,就带回来养,养大后再吃。”对于这件事,萧瑟早就和打猎的族人们说了。

其实,不只是长毛猪,其他的幼崽也可以带回来养。

发现了鸡兔猪牛,不知道羊马鸭鹅,什么时候能发现。

不过不急,总会慢慢发现。

两桶毛牛血都煮好,放到凉水里泡着,那边的毛牛也杀好了。

阿喜又把两桶毛牛血拎来,萧瑟和阿叶又开始煮毛牛血。

三头毛牛,六桶毛牛血。

看着毛牛血,萧瑟倒是想做个毛血旺,可惜食材不够,只能做单纯的牛血汤,到时多放点姜汁下去。

若是有豆芽黄瓜那就好了,这些配菜真是顶级啊。

黄瓜不是华夏本土的,原产地应该算是印度。

后被西汉时期的张骞自西域带到中原,不过那个时候不叫黄瓜,而叫胡瓜。

再后来,十六国后赵开国皇帝石勒把胡瓜改名为黄瓜,因为他不喜欢听到大家叫他们为胡人,瓜也不可以。

想到这里,萧瑟轻叹一声气,黄瓜这个万能配菜是得不到了,但是大豆却可以。

大豆也叫黄豆,是华夏本土物,它的做为价值,那真是用手指头也数不过来。

就大豆做成的食物,现代人也是欢喜的很,豆腐豆皮豆鼓豆浆豆芽腐竹,还有豆奶豆酱豆干等等。

说是说不完,真是想到这些就流口水。

可惜啊,现在还没发现大豆,也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实现吃到豆芽的梦想。

毛牛杀好洗好,它体内的东西,萧瑟倒是想吃,可是用那么多的盐去洗内脏,实在是划不来,不如留给小阿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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