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月坛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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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洛从平市下了车,坐上去郯县的汽车,汽车行驶了约莫有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郯县汽车站。

林洛虽然知道夏**是平市郯县人,但从来没有来过这里,这还是第一次到这座县城。

刚从车站出来,一股异样的大地气息扑面而来,显然不同的地域,风土人情或多或少都有些差异,这种感觉很明显。

林洛正准备掏出手机给夏**打电话呢,突然他的手机嗡嗡的响了起来,林洛一看是夏**打来的,连忙接了起来。

“军哥,我到了,其他书友正在看:!现在就在郯县汽车站东门大街这地儿!”

“好小子,终于到了,在那儿等着,我马上就过来!”

夏**的声音透着喜悦,那种大学同窗四年,特有的兄弟情义,在他的语气中情不自禁的流露出来。

没过多久,一辆低调的黑色小轿车就行驶了过来,林洛扫了一眼,没有太放在心上。

虽然郯县看起来并不富裕,但现在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捷达,富康……销路都很不错,私家车需求量很多,现在能买得起私家车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正当林洛在原地等着夏**的时候,突然他刚才扫了一眼的那辆不起眼的私家车停在了他身边,车门被人推开。

一个虎背熊腰,身高体壮的年轻人走了出来,北方人的粗狂豪爽,在他独特的脸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走下来的年轻人,林洛看到顿时一怔,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有一年多没见面的夏**,林洛的大学同学。

“军哥,你可真会打突击呀,是不是故意炫富呀?”

林洛看到夏**,两人同时露出了笑容,张开了双臂,互相抱在了一起,那种兄弟情义在这一刻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两人都很激动。

“臭小子,怎么黑了啊?”

夏**松开了林洛,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似乎想要仔细看看他和一年之前有什么不同。

“军哥,我不是你,一看你就知道你家是有钱人,枉我还以为你是穷人家的孩子呢,现在看来你家就算不是大富豪,也是个富家翁!”

林洛和夏**大学同窗四年,都是文物保护专业的学生,在一起求学四年,一个人的性格四年时间足够摸得一清二楚。

夏**有着北方人鲜明的特征,为人粗狂豪爽,很有大男子主义,这种男人注定心高气傲。

他既然开车过来,车子自然不可能是龚小雪家出钱买的,那肯定是他们自己家里的。

“哈哈,小洛,你还是这么聪明!”

夏**有些尴尬,被林洛看穿了一部分底细,很不好意思,说着:“小洛,你别生气,不是我要故意瞒着你,我家老爷子,你是不知道,他不喜欢家里人张扬。若不是我工作了,恐怕都不会让我配车,走,先回家,等到了家里,我带你去见见我爷爷!”

夏**招呼林洛上了车,看到林洛背着鼓鼓囊囊的东西,打趣道:“怎么带这么多东西,来了我这里就跟来了自己家一样,还能让你住宾馆不成?”

夏**开车不快,四平八稳,不多时就把车开出了县区,到了郯县下面的一个镇上,镇子叫月坛镇。

进镇的道路口有一道石门,在石门两边竖着两个石狮子,这里的路依然是泊油路,修的干净利落,这月坛镇有股独特的风土人情。

车子停在了镇上的一家本地饭店门口,停好车,夏**边推门边招呼林洛,“小洛,你大老远的过来,风尘仆仆,今天不早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咱们先吃饭,好好整两盅!”

林洛笑着点头,一年多没见,夏**虽然外貌上有些细微的变化,但那骨子里的性格还是没改变,还是如此大男子主义,说一不二。

“好,军哥,到了你的地头上,我都听你安排!”

林洛把包拎在肩头上,上了二楼,夏**把林洛安排在二楼的一个包厢之后,就下了楼,去饭店后厨找厨子去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军哥,你来了!”

掌勺的厨子是个年轻的胖子,脸蛋肉嘟嘟的,却没有厨子那种特有的肤质,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甚至还有些黑,并不是胖腻腻的白色肌肤。

这年轻的胖子看到夏**走了过来,连忙亲热的和他打起了招呼,那种真挚的感情,完全是真情流露,并不是刻意而为之。

“就你嘴甜,胖墩,我兄弟来了,大学同学四年,是我铁哥们,今天把你那招牌都给我亮起来,一定要用心,别让我在兄弟面前跌了份儿!”

夏**认真叮嘱道。也没和这青年胖子客气,完全没拿他当外人。

说起来这胖子和夏**一家还有些渊源,胖子姓王,叫王墩,他和爷爷算是半个月坛镇人,和夏家交好。

当年夏**爷爷突然疾病,有高手指点,要治好他的病,需要一种特殊的玉石贴身佩戴,才能抑制疾病恶化。

而这种玉石市面上并没有,玉石价值高昂,极为罕见,那高人告诉夏家,在几个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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