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赛跑(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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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第一次开始讨厌哥哥。

也是从那时开始,她就知道蛮牛喜欢自己。

爹地不让她跟蛮牛讲话,她就偏要跟蛮牛讲话。

哥哥要蛮牛追车,害他受伤,她就踮起脚尖,在他下颌处轻轻亲了一口。

那时候他才开始长胡子,很柔软很稀疏的一点点,亲起来像亲在秃头狗的脑壳上,又硬又热,还有一点点毛绒感。

蛮牛当时害怕得睁大眼睛瞪她,想了一会儿,转身便逃离的样子,钟传洁在国外留学时,也常常想起。

但他从不给她打电话,她知道蛮牛有她的号码,但他从来没有找过她。

哪怕她每次回家,都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如往日,但他既不跟她讲话,也不打她电话。当她快速看向他,企图捕捉他目光时,他也总像老鼠般逃窜。

哥哥说蛮牛很凶,很能打,但在她看来,他是个胆小鬼。

爹地说蛮牛还欠缺了点聪明,她倒认同。

钟传洁在英国交往了男朋友,但回到家里时,她还是会生蛮牛的气。有时候她也会想,自己到底是真的被他吸引,还是仅仅因为【喜欢他】这件事能气到爹地而已?

可是哥哥死了,她忽然要回到家里,忽然被爹地要求开始接触蛮牛以及所有那些管事们,蛮牛甚至成了她的贴身保镖。

拉他手时,她会心跳加速,因为某种古怪的甜蜜情绪而脸孔发烫。

目不转睛注视他硬朗面孔时,她会有种欣赏世间瑰丽美景般的幸福感。

尤其看到他或惊慌或羞赧或紧绷或吃惊表情时,她会像回到少女时代偷吃美食般快活,笑容总不自觉浮现,会在脸上停很久。

现在爹地允许她跟脏东西蛮牛讲话了,她又想做更多【讲话】以外的事,更过分的事。

她愿意做那个有侵略性的一方,像爹地捕猎财富般去捕猎蛮牛。

所以在回香江的第3天,她出门去买日用品时,将他强-拉到暗巷里,一把握-住他。

在他惊慌失措到红成煮熟的虾,佝偻起身体,双手抖颤着握住她双肩时,她捧住他的脸,像品尝螺蛳一样用(舌)头撬开那将软-肉深藏起来的坚硬壳,细细-吸-吮-螺蛳的滋味……他无处遁逃,只能缴械。

她知道,他甘愿缴械,他喜欢缴械,他爱惨了缴械。

钟传洁抓着他的手按在她要命处,他哑-然求饶:“大小姐……”

甚至还想逃,想要拉着她去阳光下,去街道上,使她不敢乱来。

可是他不敢用力拽她,最终还是她占上风。

边上有一家并不算很豪华很大的酒-店,她硬拽他进去。

他说他不配的,他说钟先生不会同意的,他苦笑着站在门口,无论怎样不愿再向前走一步。

他说自己已经做得过分了,做了不对的事,不应该的事。

“你喜欢吗?”她难得表情严厉。

蛮牛没办法骗人,闭紧嘴巴、皱紧眉头倔强看着她的男人,已经给了她答案。

这么多年了,她都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他还像刚来钟家时一样的喜欢,喜欢了很久,喜欢变深,喜欢也渐渐成了习惯,但仍执拗地做他的脏东西,站在牢笼里不肯踏出一步。

他很有力气,有时甚至蛮横,像发了狠要将她撕裂。

但他也很温柔,总是道歉,回过神时会像触摸随时会逃掉的兔子般小心翼翼地、轻轻地碰她。

他开始什么都听她的,忠诚胜过对她父亲。

蛮牛不敢多说多问,好像自己暗暗下了决心,就这样坚定地守着她,做她的随便什么东西。

他倒是想,但前提条件是,他得活着。

钟传洁知道蛮牛现在是爹地身边最能打也最忠心的人,如果发生冲突,他会顶在爹地面前,做爹地希望他做的那把最锋利的刀。

蛮牛会成为爹地盲目贪婪的牺牲品。

听到书房外爹地小声对母亲说他要出去一趟时,钟传洁立即推开房门。

佯装去厨房倒水喝,她站在那里看着稍作伪装的爹地在蛮牛等人簇拥下往外走。

钟大志行至门口时,回头与厨房里的女儿遥遥对望一眼,点头示意后便推开房门。

蛮牛在玄关处与钟大志耳语一声后拐向卫生间,在拉开卫生间门的瞬间,他隐秘地朝着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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