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失窃的自行车(2 / 3)
大概率是个农民,身高一米六三左右,年龄在40岁左右,头发大概一指长,皮肤黝黑。
但要怎样证明凶手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呢?
当然最好是凶手偷自行车时被人看到过,然后找画师帮目击证人做画像。
但如果没有目击证人……
嗯……可以问一下法医官,根据伤口的严重程度,应该能证明凶手的力气很大,至少可以粗略推断凶手是做体力活的男性。
身高的话就有些麻烦,法证科同事根据凶手的足迹推断出的凶手身高是一米七左右,因为凶手有一双不同寻常的大脚。
在这个基础上,想要反驳法证科的论证是很难的。
毕竟不止是新界北法证科同事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光明哥算出来的身高也是一米七,发证学科针对脚印判断身高的公式是一样的嘛。
这个算法不排除特例,但要证明这个凶手恰巧是特例,得有其他思路和方法才行。
家怡忍不住抓头发。
想了好一会儿,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时而记录,时而划掉,很是苦恼。
第二个问题放下后,家怡继续思考。
如果凶手会使用从上一个人家里拿到的东西去下一家的话,那么如果将所有他曾经拿走的东西都列出来,分析他会去哪里使用这些东西,是不是就有机会抓到凶手?
比如拿了钱,是不是就可以去受害者家附近排查可以花钱买食物的场所……
但这个排查量太大了,没有凶手的明确描述或画像,即便见过凶手的人恐怕也无法确定……
家怡提笔,再次于笔记本上写下第三条接下来要做的事:
(三)搜集寻找所有凶杀在受害者家里拿走的东西,以此推测——
A、凶杀接下来可能出现在什么地方,去使用那些东西;
B、是否拿走了衣服,那么这些衣服是什么颜色的,什么样子的,以此锁定凶手;
这个可以依靠法证科同事们根据犯罪现场的痕检,以及探员们针对受害者亲朋好友街坊们的举证口供,来判断。
如果这两种方法,都无法补全凶手拿走的东西,或者无法确定是否真的被凶手拿走的话。
家怡还可以根据心流影像,来引导法证科的同事来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勘察。在她的提示下,应该能补全一部分凶手拿走的东西。
抬起头,家怡见岳哥正跟团队里所有人介绍这件案子,并将材料复印件分发给大家阅读熟悉。
她站起来,开口道:“岳哥,我们去一趟凶案现场吧。”
“好,我给陈光耀打个电话,让他陪我们跑一趟。”方镇岳说罢走到公桌边打电话,一边等接通,一边又吩咐三福:
“你带大家梳理一下案件,在白板上列重要信息,等我们回来。”
“Yes,sir.”三福应声,立即垂头思考起从哪一份文件开始梳理,怎么安排大家一边围读文件一边讨论。
这边方镇岳的电话一打通,约好人,当即出发。
家怡带着她的笔记本,陈光耀带着自己的现场勘察百宝工具箱,方镇岳开上他的飞机吉普,一脚油门便到了石硖尾。
曾经住着尽是街坊熟面孔的棚屋早已改造成鸽子笼般的居屋方楼,曾经只能容纳几百人的区域,现在可以容纳成千上万。
向外辐射吸纳了大量在深水埗、旺角等地做工的市民,人口流动大,致使原本人口简单的区域,如今变得鱼龙混杂。
岳哥停车的时候,家怡腰间大哥大忽然响起音乐,吓得她一激灵。
前世天天揣着手机,初来时不习惯没有手机的生活。如今已经习惯了腰间只别着个传呼机,忽然换成大哥大,居然也不习惯了……
人真是超级懂得适应环境的生物。
“喂?”家怡接起电话,准备下车的动作停顿。
“易沙展,我是新界北重案B组督察,也就是灭门案专案组1组组长王杰旺。”王sir生怕家怡不记得他是谁,将自己的介绍说得老长。
家怡听着这么长的前缀名头,忍俊不禁,“王sir你好,是不是自行车失窃情况查出结果了?”
“是的,你的猜测恐怕是对的。大埔灭门案受害者家南边几百米处的街坊,在案发隔日报了自行车失窃,凶手很可能杀人后并未离开,而是藏匿在受害者家附近,之后看着我们警方到场后,才趁乱偷盗了自行车离开。”王杰旺懊恼道,他们总是比凶手慢一步。
这种凶手在明,他们在暗的感觉,实在太不爽了。
“那辆自行车的照片有吗?”家怡忍不住问。
“那到没有。”王杰旺说罢想了想又道:“是一辆凤凰牌黑色男士自行车,从广东那边偷买过来的上海自行车。车铃刚买没多久就被人偷了。还有,因为原装的车座坏掉了,失主将一辆大二八的车后座换上去继续用的……对了,车座是棕色的。”
“失窃时有人见过那辆窃贼吗?或者路上有没有人看到骑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