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高考的那些年(1 / 2)
在1977年至1991年间,学校的各项工作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在改革开放中全面稳步发展。与新时期高等医学教育发展要求相适应,党政机构逐步健全,教学工作不断开拓进取,积极发展对外交流,强化后勤、基建管理,面向经济建设进行科技开发,思想政治教育锐意创新,取得了一系列可喜成绩。
1977年恢复了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要求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和同等学历文化水平,通过统一入学文化考试,由学校以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1981年国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学业成绩优良者,授予学士学位。
同年,山东医学院医学系恢复招生,学制5年。山东医学院自1977年后除设有本科医学、药学专业外还设有口腔、卫生专业。1985年又增设护理学专业。学制均为五年(药学专业四年),在医学专业中,1979年经卫生部批准,山东医学院设立英语医学班。学制为六年(1988年改为五年),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试办七年制临床医学本科硕士生班。
为保证教学质量,卫生部于1978年1月颁发了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遵照卫生部计划,制订了山东医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医学专业由23门课程增加为30门课程,学时由2617增加为3467学时。毕业实习安排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sd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
学校重抓规章制度建设,恢复了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制订了各职能机构的职责范围,实行考勤,进行了“三定”(即定规模、定任务、定编制)。总务后勤设备、图书馆等工作在为教学科研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指导下,克服重重困难,保证了教学、科研的物资设备供应,改善了教师的生活、学习、工作条件。
多学科、多层次、多种形式办学
1985年在山东医学院发展的历史上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5月14日卫生部以(85)卫教科字第34号文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医科大学”,学校的更名说明了国家将赋于更重的任务,也意味着学校在发展上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学校更名的同年,增设了高级护理专业,至此学校有了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5个专业,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本科生、专科生;有夜大学、函授大学;1988年学校又增设了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校成了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多种形式办学的综合性医科大学。
为适应这种形式,在机构设置上也发生了变化。如职工教育办公室于1989年撤销成立成人教育处,负责管理夜大学、函授大学、专业证书班及进修班等。研究生科从科研处分出成立了研究生部。此外还成立了基建处,第二附院筹建处和外事处等。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截至1990年底,学校教学行政单位设有基础医学部、临床医学部、预防医学系、药学系、口腔系、护理系、图书馆、社会科学部等8个系级单位;行政管理机构设有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人事处、计财处、设备处、研究生部、成人教育处、学生处、外事处、科技开发办公室、保卫处(公安处)、基建处、监察室、审计办公室、实验中心、二附院筹建处等18个处级单位;医疗机构设有附属医院、口腔医院;党委系统管理机构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老干部处等部门;群众团体设有工会和团委。
山东医科大学认真贯彻全国高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修订教学计划、调整课程安排、改革考试方法等,通过这些改革,有利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在1989年,全校教学成果评比中有31个成果获奖,其中1项获国家教委优秀奖,6项分获sd省一、二等奖。
对外交流与合作也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1992年至2000年7月,学校从校际交流、国际合作、留学生培养等各个方面加强了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进入全面发展的时期。
1992年,学校取得了外国专家局颁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证书,具有了聘请外国专家的资格。1993年,学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外国专家、外国教师的聘请计划,共聘请长期外教三人、短期外国专家五批九人来校讲学,进行学术交流。这一年,学校积极组织外国专家、教师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霍华德先生在省外办组织的“外国友人话山东”活动中,荣获全省唯一的一等奖。学校外事处荣获省外办颁发的组织奖。在省教委组织的外籍教学人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学校外教的论文均入选。
1997年5月,为进一步做好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与jn市公安局正式签订了《常住外国人管理安全责任书》,并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和有关设施,对外宾招待所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明确责任分工。1997年至2000年7月,学校没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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