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歌曲发布(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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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家是心灵的港湾,苏乐深以为然。

虽然面对外人时,苏乐给人的感觉就是成熟、天才等标签,但他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无所适从的。

尽管他看过了太多事情,懂得了很多道理,但属于他自己的人生,毕竟也不过才十七年。

所以不管是驻唱也好,建立公司也罢,苏乐心底多少还是有些慌张,有些无所适从。

但只要一回到家,一进家门,所有顾虑和烦恼统统烟消云散,在家里,他只是一个儿子。

可以尽情撒泼,穿着裤衩子满屋蹦跶,张口妈我饿,闭口妈我馋的儿子。

但这种美好的时光注定不会太久,处在高三时期,自由时间实在是有限。

不过五点半,苏乐就被蓝海芯从床上拽了起来,睡眼朦胧的坐在桌前吃饭。

困,这是苏乐唯一的感觉。

这几天时间他都没有睡过好觉,一般都是一两点睡,五六点起,白天趴桌睡回笼觉,虽说在班级里睡觉很香,但终究还是不如躺床上睡得舒服。

于是乎,苏乐出了家门,打车直奔仇宏途的小三房。

进门,脱衣,倒头就睡。

一觉睡到中午十一点半,感觉实在睡不着了,苏乐这才磨磨蹭蹭的起床,打着哈欠叫外卖。

窗外日头正亮,秋日不冷不热。

呆呆的望着窗外,苏乐愣住。

想了想,昨天已经把歌都录完发给周玉洁了,学校那边班主任也不会管他,驻唱晚上八点之后过去就可以,一时间好像还真没什么能干的事情…

这就是那些大老板的生活吗?

翻出钱包,算了下,加上银行卡里的存款,他现在手里有近两万块,对于一个十七岁普通高中生而言,毫无疑问这是一笔巨款。

潇洒去~

苏乐想也没想的沐浴更衣,迈着八爷步就出了门。

先是买了副蛤蟆镜盖住脸,又去酒吧换了件衣服,然后苏乐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城市里。

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要翘一次课。

怀揣着紧张与悠闲交杂的心情走在街上,这个时候其他的同学在学校学习,路上的行人行色匆匆,整个世界只有自己是悠闲的,安静的。

说来荒唐,这种时候人的内心会很宁静,通透,自由,偶尔一次会对心境的成长有着一定的好处。

和先前一样,苏乐买了些水果、米面送到儿童福利院,收割了六百功德点后扬长而去。

功德点:32134

晚上六点,王越给苏乐打来了电话,两人约在时代酒吧旁的玉山烧烤见面。

苏乐想了想,为了防止等下王越自己一人在酒吧尴尬,遂打电话叫来了陈星和范明伦陪酒。

两人翘了晚自习,打车来到烧烤店,见到王越坐在苏乐对面,面无表情的看向苏乐。

“你是真狗啊…”范明伦痛心疾首:“宁可牺牲生命,也要出卖组织…”

“说啥呢!”苏乐不乐意了:“王老师是我们的好同志!”

王越乐呵呵的看着这俩人:“苏乐翘课也就算了,你们两个翘课是怎么回事?”

陈星这傻大憨粗反应难得快了一次:“我是苏乐保镖!”

“你呢?”王越看向范明伦:“你这小胳膊小腿的,也是保镖啊?”

“我是…经纪人。”范明伦板着脸道。

王越:“……”

和王越一起吃饭,陈星两人有些放不开,毕竟面对的是班主任。

苏乐倒是不在意,班主任也是人,离开工作就是生活,可以尊敬,没必要太害怕,她又不吃人。

“你怎么突然想着当歌手呢?”王越很好奇。

“兴许是因为喜欢那种万众瞩目,令众生倾倒的感觉吧。”苏乐随口胡诌,也不算胡诌,他的确觉得那种感觉很不错,耀眼的令人目眩神迷。

“我不觉得你是这么肤浅的人。”王越摇摇头,有些不信。

“怎么就肤浅呢?”苏乐咧嘴:“这明明是很崇高的人生理想啊!这世界能受人们爱戴,令人狂热追逐的,除了军人、伟人,就只剩下戏子了。”

“诚然戏子误国,但如果说我做到最顶尖,做到世界闻名,能以另一种形式影响到这个世界,这何尝不是另一种伟大呢?”

苏乐想起迈克尔·杰克逊,想来那应该是娱乐明星的最巅峰。

有句话叫做你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但你一定不能不知道迈克尔·杰克逊是谁。

这句话在全世界广为流传,苏乐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因为当初身为游魂的他的确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但他却知道迈克尔·杰克逊。

杰克逊伟大吗?

苏乐觉得是伟大的。

他已经在这个领域走到了极致,成为了历史的丰碑,他呼吁和平,宣扬种族平等,广做慈善,让全世界看到了一个真正的,顶级的明星,应该是什么样的姿态。

王越没想过苏乐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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