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可是个演员!(1 / 2)

加入书签

敲定了合作意向,姚翘翘摇摇晃晃的走了。

正如当初她摇摇晃晃的来……

周巍也不困了,不知是因为喝了咖啡,还是因为姚翘翘带来的合作意向。

总之,他对运营《惊鸿一面》这首歌的动力,更足了。

电话喊了个司机,匆匆地走了。

临走前嘱咐商献,赶紧把《青花瓷》录出来。

青花瓷的伴奏u盘,商献一直随身带着,只是里面的伴奏乐器基本都是合成出来的。

但巍娥工作室也缺少古典乐器,所以说也没什么重录的必要。

等录音师来了,直接录就好了。

这倒是让翘首以盼的混音师空欢喜了一场……

这种神仙曲子,不能亲自操刀混音,实乃一大憾事!

等待过程中,商献打开了v博客。

他知道《青花瓷》火了,但具体多么火他还不清楚。

直到打开软件后,弹窗推荐话题就是“神曲《青花瓷》”的专属话题……

商献才意识到,或许这首歌的火热程度,比自己预想的要高!

《青花瓷》是真的火了!

v博客的大小角落,都充斥着这三个字的身影。

除此之外,出现率最高的另外两个字,则是“神曲”。

热搜前三话题,都是这首歌。

或是讨论这首歌,或是只讨论曲,或是只讨论词。

热搜第四,是娱乐圈内的某明星离婚。

热搜第五,是《明日之星》的话题。

如此直观可见,《青花瓷》到底火到了什么程度……

要是说鄂兰没买热搜,商献是打死也不信。

但要是说单纯买热搜就能达到这个效果,那也是痴人说梦。

归根结底,还是《青花瓷》的质量过硬。

看了许久,商献终于是搞明白了。

这个世界,太缺好歌了。

特别是华夏乐坛,既缺好歌,又缺华语歌。

这导致普罗大众们一直在怀念老歌,甚至纯音乐听众比歌曲听众还要多……

即便是这个世界有着良好的市场环境,抵制盗版的大众意识,和唯一的网音平台,能够网上点播收入超百万的单曲也是寥寥无几。

而《惊鸿一面》的平台收入都已经超四十万了……

由此,可见一斑。

就在华夏乐坛的这种背景下,突然乍现一首《青花瓷》,其影响无异于是孙猴子出世——石破天惊!

之前和姚翘翘聊到《青花瓷》时,听到对方说为这首歌设计英雄、推出时装时,还以为谢三是在强行带自己飞……

但现在看来,或许也不乏蹭热度的可能。

打开网音,当商献看到“《青花瓷》live版”的下载、打赏、评论量时,眼都红了。

那数据,比之《惊鸿一面》,直接翻了一番!

《惊鸿一面》还早了一天发布……

最关键的是《惊鸿一面》的收入已达四十万,这《青花瓷》岂不是要八十万了?

他当即打开v信,给老姐发了信息……

必须得找鄂兰说道说道!

原本商献也没打算索要这个live版的收益,他觉得自己和节目组属于相互成就,这个收益就算是交“露脸费”了。

但从热搜来看,全天下都在热议《青花瓷》,商献这个名却是可有可无……

典型的歌红人不红。

这就直观得看出,节目组在推热搜时,肯定是顾虑着自己“演员”的身份……

既然人家防着自己,那自己也就别念什么情了。

没有任何协议,也没有任何授权,这个《青花瓷》live版的收益,那就必须索要!

商余秋直接秒回四字——“包我身上!”

应该也是很心疼。

商家也就小康家庭,十万就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更何况是七八十万……

老姐的效率很高,很快就回了电话。

鄂兰表示,上传歌曲的目的是为了宣传,网音平台的盈利节目组可以一分不要。

但,前提是商献要与节目组签署一份正式的节目制作合同。

挂掉电话后,商余秋发了一份合同范本。

并跟了一条信息——下午回节目组,具体事项,当面商议。

商献简单扫了眼合同,不屑地关掉了。

就“甲方对其所录制节目享有完全著作权,行使著作权时不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需支付任何额外报酬”这一条,他就不可能同意。

只要签了这个,之后自己所表演的曲目,都会被节目组堂而皇之的做成live版,且一分钱都不用付!

这种杀鸡取卵的事,傻子才干!

大不了,节目不录了……

只要歌好,什么渠道不能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