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叶探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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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宸借用了宋代柳永的《蝶恋花》和范仲淹《苏幕遮》两大千古名词,当场就砸懵了这些所谓的才子佳人,虽然并非他自己本身的真才实学,但谁叫他是魂穿者呢,上天如此眷顾,他不可能不用啊!

润州才子侯世杰黯然离场,本想掩盖住其它才子光芒,在徐大才女面前展露才华横溢的形象,却一败涂地,成为这次诗会最大的失意者。

但苏宸却一点也不同情他,几次三番地挑衅,给他设计耍心机,伸脸找打,苏宸也不会客气,回击教训一番。

徐府诗会,因为这两首名篇出现,把现场气氛推向最高,连徐锴都站出来亲自点评,以他的文学素养,进行解词,对词中的典故,隐藏的比喻,都诠释出来,解文说字,听得众人更加清晰明白。

彭箐箐闻言之后,更加高兴了,对着慕容嫣儿的闺蜜小团队,挑眉弄眼,鄙视了一番。

一直以来,彭箐箐出现诗会都会自受其辱,这一次终于扬眉吐气,虽然不是她所写,但是跟她一起来的同伴,写的词却是全场第一,她跟着也觉得大有面子,仿佛属于她的荣耀一般。

就在这时候,有两位年轻男子从庭园门口走了过来。

“徐才女,丁某来迟,还请多多包涵!”一个身穿缎袍的年轻男子笑着发声。

众人望去,发现此人正是润州九大家族之一丁家二少丁殷,大多人都露出警惕之色。

如果单单九大巨贾家族,还不至于令人多敬畏,但是丁殷的舅父殷正雄,乃是润州刺史,掌握地方团练兵权,又管辖润州一带的民政等,权力很大,因此这两年丁家越来越强势起来,丁殷嚣张跋扈,没少在润州城内横行霸道,胡作非为。

白素素和彭箐箐看到丁殷出现,就好像一盘佳肴品尝的正香,却忽然发现里面出现了一只苍蝇般,有些反感。

方晨博、赵钰看到丁殷身边那位紫衫长袍男子,都是一愣:他怎么来了?

徐才女面对丁殷到来,并没有表现多意外或是欣喜,神色平淡,对方的家族财力和刺史靠山,在她眼中并不重要,说道:“无妨,丁公子请随意!”

丁殷和叶琛已走到了众人面前,前者笑着道:“给诸位介绍我身边这位公子,乃是洪州才子,去年的科举一甲探花,叶琛公子,与丁某有表亲关系,如今在翰林院做翰林编修!”

在场不少才子和闺秀们,闻言之后,都是眼神一闪,科举一甲及第的探花,那才学必有过人之处啊!

科举中的一甲往往只有三人,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虽然探花是第三,那也是一甲的人杰啊!

翰林则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翰林院从唐朝起开始设立,而翰林编修一职,一般来说是科举考试的殿试之后,由榜眼、探花授编修,从事诰敕起草、史书纂修、经筵侍讲等差当,品级为正七品。

数年历练之后,朝廷会根据其才能,调往九卿与六部任职,可以说,仕途起步相当高了!

“如此年轻的叶探花!”

“还很英俊呢!”

一些大家闺秀窃窃私语,双眼冒光,看到身形修长,面如冠玉,潇洒倜傥的叶探花出现,虽然第一次相见,但印象颇好。

叶琛彬彬有礼,拱了拱手,微笑道:“叶某见过润州诸位才子佳人们!”

朱尧、董明俊、梁有才等润州才子抱拳还礼。

方晨博、赵钰走上前,对着叶琛拱手一礼道:“叶兄,上次在金陵御宴之后,想不到咱们这么快就在润州城又相见了。”

叶琛看到同年的及第进士后,露出笑容道:“方兄,赵兄,也来润州了。”

方晨博回道:“方某不像叶兄第中了探花,可以入翰林院做编修啊。在下被朝廷外放到润州刺史府,做了掌书记的官职,赵兄是陪同我过来赴任,顺道游历一番。”

“原来如此!”

三人谈笑风生,同年进士,在科举前在金陵城相见几次,喝过几次酒,多少有点交情,在润州相遇,皆有一种“它乡遇故知”的感觉,使得当初微薄交情变得亲近了些许。

“刚才你们在聊些什么,好像气氛十分热闹,可是诗会有什么上等词作出来?该不会是你们两位进士,在这里大出了风头吧?”叶琛微微一笑,打趣说道,同时抬高他们这一批进士的名声。

方晨博、赵钰闻言后,脸色都有些尴尬。

赵钰摇头道:“叶兄弟,诗会的确有两首……绝佳的词作出来,可惜,并非我们所写。”

“哦,那是何人所做,可否让在下欣赏一下?”叶琛露出狐疑。

徐清婉听到此人是探花身份,又是翰林编修,远来是客,所以让人取来那两首苏公子的亲笔词作递给他道:“这是苏以轩公子新作的两首词,一首蝶恋花,一首苏幕遮,请叶公子过目!”

“苏以轩?他在哪?”丁殷听到这个名字,顿时像是尾巴被人踩到一样。上次他赠词给白素素被当场拒绝,后者就是拿出苏以轩的词,把他重金买来的词给完全压住了,弄得他好没面子,今日他特意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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