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暴雨惊雷(1 / 3)
这两个家伙到现在不知道我是谁呢,还一口一个将军的叫着。我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是大将军袁绍之子,袁熙。既然单于愿意降我,这印绶我就笑纳了,以后绝不可在钦犯我边界。”我心想,杀了他们还真不行,看看这荒凉的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派谁留下驻守。等我走了,还不知道又有哪个草原民族趁势崛起呢,还不如把楼班留在这里,这小子杀了自己的弟弟,肯定是众望难归了。留在这也没什么大作为,就当个摆设也好。否则我屯兵再此,好处不见得多少,还得天天从幽州辗转运粮,劳民伤财,不合算。贾诩显然是早看到了这一层,频频示意我善待楼班。楼班很感动,似乎没料到能有这番待遇,他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出城的。只求我不要祸害城里的mm才好!!他挺会怜香惜玉的,真可谓,爱民如妻?!
乌桓的王庭建筑,有些偏于西域风格,到处是五彩斑斓的图画和复杂图案组成的窗格子。还有穿着暴露的mm。我在厅中坐下来问楼班,因何杀死蹋顿,一心投降。
楼班面露痛苦之色,能臣抵之叹气道:“此事,原怪不得王子的,是蹋顿首先想要杀他的。没想到失手战败,自己却死了——”
原来蹋顿战败后,害怕楼班趁机夺权,在路上,便和苏朴延商议,除掉楼班,谁知这话被能臣抵之听到了。能臣抵之憎恨蹋顿残暴,上次那小子还要打自己?报告了楼班。于是楼班先下手为强,趁着蹋顿熟睡的时候,于营中斩杀,然后召集众将宣布,蹋顿此次战败,成了乌桓的千古罪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众将一听,人家哥两儿内讧,胜者为王,而且楼班是嫡子,本来应该继承单于之位,加上蹋顿一向不得人心,就一致通过了,楼班先生就此当选。之后,他就准备投降——‘皇军’啦。
我听得心中一阵叹息,不住的重复着曹植的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军出城,楼班相送五十里,声称永不再反,乌桓骑兵从今日起势力不过白狼山。白狼山以南,尽归幽州,绝不染指。
清晨,急骤宏大铺天盖地的马蹄声通过白狼山最后一道山口,进入平地草原。众人主张,过河休整,等待雨季过后,在返回幽州。我坚决反对,官渡的危急形势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此刻已经是六月中,官渡战败,应该是在九月初,等在这里,根本不可能。全师通过来路——卢龙塞,也要二十天以上,那就是七月中,应该能赶得及。但,无奈天不遂人愿,五万大军刚渡过凌河,草原上便刮起了大风,空中响起一阵毁天灭地刺穿耳膜的雷声。所有的乌桓骑兵脸色瞬间变的死灰。田畴大惊失色,只有他知道草原上奔雷闪电的威力,嘶声狂吼道;“快,快下马”大家不明所以,纷纷想这,田畴真是胆小鬼,打几个雷,就被吓得屁滚尿流的,没用。大家都是中原人,不知道草原惊雷的威力——
田畴慌里慌张的提马过来,对我喊道;“公子,快命令全军将士下马,不然就来不及了——”我虽然不理解,但看他如此紧张,又知道田畴是个精细之人,绝不会虚张声势。立即命令传令兵,让全军下马。
暴雨说来就来,狂风卷起黑沉沉的乌云,以无与伦比的高速,席卷整个草原。一炷香前,还是晴空万里的碧云天,转瞬便被黑雾般的浓烟所覆盖。一团团的积雨云,就像是一座座崇山峻岭。众人头顶不时发出轰隆隆的天庭吼叫。狂风中的乌云变成青色的升腾火焰,火焰中夹杂着一条条乱窜的金蛇。一道道的电光,就像天使大迁徙,也像天地之间的河流,更像山里七拐八弯的小路。三四道闪电在天空积蓄了足够的力量,突然从那积尘般厚的黑云中脱颖而出,散落到草原的上空,紧跟着一声暴喝似的奔雷,差点倾覆了大地。十几个还没有来得及下马的中原兵,一下子被三四道狂舞的金蛇击中,轰轰隆隆的几声连珠爆响,连人带马,全都化成灰烬,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我吓傻了,不论是前生今世还从未见到过大自然如此的伟力。田畴不顾个人安危,站起来大声喊叫;“趴下,全部都趴下。”听到的人立即趴在地上,听不到的,看到别人都这么做了,也跟着趴下。天空中的雷声更大,闪电更加密集。就像是数万天神站在云端,不住的向凡间射出金色箭矢。一览无遗,毫无遮掩的草地上刮起的大风,足足可以把人马抛飞出去。很多士兵都抓紧了地上的茂草,抵挡大风的煽动力。我眼前的几匹匈奴战马,一下子被掀翻在地上,摔得再也站不起来了。
轰轰,又是几声惊雷,天空以钢珠般的暴雨为箭矢,向草地狂泻下来。我趴在地上,感到狂猛汹涌的大风席卷夹杂推动着雨滴,使脆弱的草地,剧烈的震颤着。我的身体颠簸着倾斜着,仿佛随时会被吹走,又像是在一阵阵海浪中被来回抛跌。风的作用下,一串串雨帘,就像无数条鞭子抽打着我军将士的身体。让所有人都感到一种无法逃脱的灭顶之灾。
还好,草原上的大风来得快去的也快,黑沉沉的乌云,随着飓风在盏茶时间里飘向远方,雷声和闪电也变的稀疏。但大雨依然倾盆如注,丝毫不减,没用半个时辰,已经在地上积起齐脚腕的雨水。田畴看了看,天空由乌黑转成淡黄,立即从地上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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