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草原争锋(3 / 3)
急切间失去一切队形,任他悍勇无双,一个人斩杀了无数的汉军,也无法组织反击,眼睁睁的看着几千乌桓兵倒在眼前。蹋顿声嘶力竭的用鲜卑语喊话,终于在自己身前聚集起五百人不到骑兵,自己一手举着狼旗,一手,持刀砍杀。他的意思用旗帜的凝聚力,稳住军心。这招挺管用,很多乌桓败兵,都向这边集中过来,勇冠三军的猛将,和百战余生的精锐骑兵,也逐渐的清醒开始发挥出战斗力。张绣一边杀一边想,他娘的这才叫打落水狗呢,真舒服。
可渐渐的他就觉得不对,那些慌里慌张的乌桓兵突然反噬,而且都向一个方向集中过去。张绣抬头一看,顿时明白,原来是有了主心骨啊。他不认得鲜卑文,不过对方盔甲鲜明,一看就是个大将,而且刀法纯熟,把汉军杀的不少。张绣用枪突刺,一边驳马迎向他心目中的乌桓大将。
周仓命令士兵不顾一切的向河中狼狈溃退的乌桓兵放箭,五千名弓箭兵,分成五队,每千人为一队,开始放箭。总共射了两柱香的时间,每人差不多放出十五六只箭矢,水中的乌桓兵差不多逃回岸上。凌河河水已经被血染红,尸体淤积堵塞一层层的叠在一起,就像是冬季里的浮冰,飘飘荡荡。然后周仓就命士兵调转头,去射岸上的乌桓兵。蹋顿周围聚集起来的士兵已经超过五千,阵势基本稳住,强悍的乌桓兵渐渐的抢回主动,又开始射箭了。此时张绣已经杀到蹋顿身边。我也早就盯住了蹋顿的狼旗,在张绣向他移动的同时,我向这边靠拢,蹋顿这招有利有弊,虽然把士兵团结在旗下,也把强敌引来,成了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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