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订婚和开庭在同一天(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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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晨曦的疯狂行为让很多在夜色酒吧里,想要和完宛晨曦搭讪的人望而却步,就连靠近宛晨曦周边的位置都没有什么人敢靠近,唯恐宛晨曦什么时候就给他们的脑袋开瓢了。

每天宛晨曦在夜色酒吧喝酒的时候,梅姐都会事先让几个人保安注意宛晨曦那里的情况。

一旦宛晨曦身边出现了陌生的男人,那么负责保护宛晨曦安全的那几个保安会特别注意陌生男人的动态,只要发现情况不对,有可能危害到宛晨曦的生命安全,他们会立刻冲上去,将要对宛晨曦动手的人给制服。

宛晨曦可以受伤,但不能危及到她的生命安全,这一点宛晨曦在之前就和梅姐她们商量过。

受伤是必要的,但也要在受伤的过程中,避免生命受到威胁,这是底线。

若不是宛晨曦早知道夜色酒吧里,梅姐早就安排了好几个人保护她,她也不敢这么放肆的喝酒,一言不合就将靠近她的男人一瓶子撂倒,完全不给机会。

这样奢靡堕落的醉酒生活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宛晨曦在这一个星期里,每天都是在各种各样的酒中度过,天天喝的烂醉如泥,活生生地成为了酒吧夜店“躺尸”一族。

不同的是,有很多不怀好意的人对酒吧“躺尸”女人感兴趣,也时常能捡到一两个他们能下手的“躺尸”,但宛晨曦几乎都在夜色酒吧里度过的,身边又有专门的人注意她的情况。

所以,就算宛晨曦喝得不省人事,她的安全也有保障,不会遭到歹人的祸害。

单樱在她们三姐妹商议好计划之后的第二天去找了刘向和蒋友明一趟,作为宛晨曦的代理律师,分别跟刘向和蒋友明两人签订了一份合作保密协议。

起初,刘向和蒋友明并不同意单樱要和他们签订合作保密协议,刘向认为,这是他们和宛晨曦双方口头上的约定,不需要留下纸质版的合同证据,一旦被别人看到保密协议,他们的身家都会受到极大的威胁,这是他们不想看到的。

为了保险起见,他们觉得还是不要留下把柄的好,而且他们一再保证,一定不会将宛晨曦的情况泄露出去,甚至对天发下毒誓。

但单樱作为宛晨曦的代理律师,早就和宛晨曦商量好了,虽然刘向和蒋友明他们有着自己的顾虑,但口头约定毕竟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法律效应。

若是他们其中一个人说漏了嘴,那么宛晨曦的计划将全盘皆输,上官家和林家的人都会察觉到宛晨曦的所做都是在准备针对他们,所有的一切将功亏一篑。

将希望寄托在刘向和蒋友明不泄露出去,实在不保险,至少刘向和蒋友明还没有达到让她们信任的程度。

以防万一,单樱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和刘向两人签订合作保密协议,不然的话,就让刘向和蒋友明自己看着办,反正为难的是刘向和蒋友明,对宛晨曦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就算是马上上法庭,宛晨曦也丝毫不惧。

在见到单樱的坚决态度之后,刘向马上提出要和宛晨曦当面谈话,他觉得单樱没有权力为宛晨曦决定这件事,毕竟这是宛晨曦和他们达成的口头约定,主要的当事人是宛晨曦,而单樱只是她的代理律师。

接到单樱打来的电话后,刘向和宛晨曦通了电话,宛晨曦的态度也和单樱一样,坚持要和刘向两人签订合作保密协议,不然一拍两散,宛晨曦还说,单樱既然是她请来的代理律师,那么她所说的话就是宛晨曦说的话,单樱的意思就是宛晨曦的意思。

宛晨曦话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她的事全部交给单樱处理,她不管了,刘向和蒋友明要是想要合作的话,那就必须听从单樱的安排。

又是一番的讨价还价,刘向据理力争,知道找宛晨曦也于事无补,索性试图用自己的身份来让单樱打消签订保密协议的想法。

可单樱是谁,那可是心理学博士,还是东海市隐藏在黑暗中的顶级大律师,怎么会被两个小警察给吓住呢?

最终的结果是,刘向和蒋友明不是很甘心地和单樱签下了一份合作保密协议,并且一再保证,他们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

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刘向和蒋友明还是比较识相的,之前宛晨曦就和他们分析过当前的形势,从中剖析出他们两个人在这场豪门旋涡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且为他们指明了一条出路。

现在又来一个比宛晨曦还要更加了解人性心理的单樱,刘向和蒋友明怎么可能招架得住呢?

又恍恍惚惚地在纸醉金迷中度过了一个疯狂的夜晚,第二天上午十一点钟,宛晨曦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醒了过来,睁开有些酸涩的双眼,双手撑着身体靠在床沿上。

“呃...”

晃了晃还处在醉酒过后的沉重脑袋,端起放在床边的凉白开一口喝下,这才感觉干涩的嗓子好了一些。

“现在外面应该在盛传夜色酒吧里有一个天天烂醉如泥的残废了吧,想必这个消息也传到了那些人的耳中,总算营造了一个让他们放心的颓废形象,看来这几天的辛苦努力没有白费。”宛晨曦目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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