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野外郊游(1 / 3)
许晖本来不想去,他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而且对围棋着了迷,经常到郭旭家打谱子,还要时不时的要带弟弟。但是一听说程静死磨硬拽的拉来了张仪,他立刻就动了心思。 于是,磨了几乎半晚上的嘴皮子,许晖总算征得父母同意。 晨风微佛,旭日初升。一帮子少年男女蹬着自行车踏上了郊游之旅,目的地是西平市西郊,素有‘小昆仑’之称的拉瓦山下的金银滩,距离市区二十五公里,骑车至少需要三个小时。 黑牛和程静早就做过功课,那个地方是潼川河的上游,山清水秀,河滩景象万千,绝对是郊游野炊的好地方。上周黑牛的大哥厂里就组织职工去过,景色只能用绝了两字来形容。 其实少年人并不真正在意景色如何,就是想聚在一起尽情的挥洒时光,特别是男男女女凑在一块儿,那是相当有吸引力的。 大家欢快的蹬着自行车在微风习习的马路上自然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梯队,黑牛和程静并排在前,美其名曰做探路向导;良子和白丽华居中,剩下的就是不想做电灯泡的薛永军和许晖,还有安安静静,但颇为尴尬的张仪。 她有些抱怨程静,干嘛非要死气白赖的把自己拉进这个集合?张仪对文化大院子弟的印象并不好,不是因为这伙人抽烟喝酒,流里流气,她总感觉在对方谈吐、爱好和行为举止等方面与自己有太多的不同。 也许许晖是个例外,黑牛生日聚会上,给张仪留下了踏实、率真的印象,所以在屡次拒绝程静的同时,她在心底保留了一丝小小的空间,这个空间或许可以在最终决定是否成行之前,能说服自己。 没想到这个小小的空间很轻易就打破了张仪用矜持和抗拒所组成的双料防线,也随了程静的愿。张仪自己都弄不明白,这究竟是怎样一个心态。 当然,程静的理由也极为充分,小小的女娃家单独跑出去疯一天,那是绝对不被家长所允许的,可是有了信得过的玩儿伴,那就另当别论了。张仪在新闻出版局大院,那绝对是优秀学生的榜样。和这样的孩子结伴,程静的家人哪有不放心的道理? 许晖很想和张仪并排而行,但薛永军没有认清形式,蹬着他的二八飞鸽,一个劲儿的往前挤,于是就形成了三人并排的局面。 沿途美到极致的乡野风光打破了三人短暂的尴尬,“太美了!”张仪由衷的赞叹这令人陶醉的景致,书中所描写的拥抱大自然,大概就是这种心旷神怡,通体舒畅的感觉。而之前对程静小小的抱怨也随风飘到了脑后。 “窝有撒么,额老家比这美的多。逗死些包谷小麦,么撒看头。”薛永军突然冒出了一句浓重的陕北腔,颇为煞风景,也让许晖直翻白眼。 “你们原野文学社的取名是不是来自对这些田园美景的感悟?”张仪忽然扭头问许晖,并不在意薛永军摇头晃脑的自夸。 “也有吧。”许晖有些违心,其实文学社的名字不是他取的,而是郭旭那厮无意间哼了一句《在希望的田野上》,于是被权志军灵机一动,想到了原野二字,后来没人反对之下,就被确定下来。 “你们经常一起出来郊游么?”张仪没留意许晖的尴尬。 “没有,这是第一次,还不是为了成全黑牛这厮。” “哦。”张仪有些失望。 “其实相比盛夏,我更喜欢秋天的景色。”感觉到不对头的许晖,连忙重新找了一个话题,而且老气横秋的补充了一句,“满眼金黄,是收获的季节。” “第三期,那篇《秋赋》是你写的?!”张仪果然很惊讶,被晨风渲染的红扑扑的小脸满是兴奋。 “咳咳,当时用的是笔名。”许晖好不得意,嘚瑟的差点连自行车把都没扶稳。 “真的好经典,完全可以当做抒情散文中的范文了,我和同桌读了不下五遍。”张仪如此高的评价令许晖顿时身轻如燕,感觉不是在骑脚踏车,而是像孙猴子一般腾云驾雾,但对方接下来的话又差点让他从云端直接栽到大地。 “不过,我感觉同一期的《大白鸽的救赎》,笔力更老练、圆润,而且思想也很深刻,作者叫一抹青烟,难道也是你?” “呃,那不是我。是我同学写的,他叫权志军。”郁闷啊!许晖心里暗骂着权志军这家伙,写什么不好,偏要搞个大白鸽?难道大白狗不行么?成天腆着一张贼兮兮的脸,我咋就没看出来思想深刻? 与其说许晖忌火中烧,倒不如说他十分失望,初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