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三章 志在必得(1 / 2)
应沈云的要求,每个灵米饭团都做成半斤重。钱柳快手快脚的做出来了二十三个灵米饭团。留下来两个,也用玉盒收起来后,其余的,她全交给了沈云:“师兄,你带了空玉盒吗?没有的话,我这里恰好还有一个。”
沈云摆手:“不用了。”说着,一挥袖扫过灵米饭团堆。
一道银白色的亮光嗖的一下滑过它们的表面。
待钱柳定睛细看,只见每一个灵米饭团的表面都跟先前的那只玉盒一样,蒙上了一层银白亮的光晕。
是“凝”字诀!
师兄道行深,法力高强,“凝”字诀能完美的锁住饭团的精华。这一点,她已经充分领教过了。真的是比玉盒还要好使。
可是,“凝”字诀是有时效的,且肯定不如玉盒的时效长……她不解的看向沈云。
后者从怀里掏出百宝囊来:“它跟玉盒一样好使,但容量大得多。”百宝囊的保温和保鲜之效,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检验,是没话说的。但是,它能不能锁住食物的精华,以前,沈云还真没有留意过。为了保险起见,他先在灵米饭团上打了一记“凝”字符,然后再放进百宝囊里。这样一来,就跟放进玉盒里封存起来,没有什么两样了。
原来如此。钱柳恍然大悟,提议道:“有了这件法宝,师兄,不如乘水鬼还没有出来,眼下空闲,干脆多做一些灵米饭团吧?”
其实,她一点儿也不喜欢做饭。尤其讨厌刷锅洗碗……呃,似乎姑姑要求她做的那些“姑娘家一定要学会”的活计,她都不喜欢。
但这一回,她却刚刚恢复真气,但迫不及待的想再煮一鼎灵米饭——单单的只做灵米饭团,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度。比她在医事处搓药团子还要简单得多。是以,毫不费力的做出来两个灵米饭团之后,她便忍不住开小差。一边做饭团,一边在心底里复原刚刚煮饭的经过。捋了一遍后,她觉得有三个地方可以改动一下,会更省时更真气。这不,很想立刻验证一番呢。
沈云哈哈大笑:“好。”二话不说,将百宝囊里剩下的两大袋灵米都拿了出来,“都在这里了。唔,铜鼎也继续借给你用。”
钱柳只要用灵米:“这鼎太大了,我用着特费力。师兄,我能不能换一只小一点?”
“我只有这一只。”沈云何尝不知?
只是,他素来喜欢简单。哪怕身怀两个空间和两样收纳珍宝,觉得拿来没有用处的东西,他也是或卖或送,定期处理掉了。这只铜鼎其实是个炼丹炉,上品灵器。他留着,最初是为了学习炼丹。经过多次的实践,他发现自己真的是个炼丹废之后,原本也是要与其他的几只炼丹炉一起处理掉了的。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用此鼎炖出来的肉汤特别香浓,于是便留了下来,做个大号的汤锅用。于是,百宝囊里原来的那只真正的大铁锅,他觉得多余了。在程冬晴他们几个参加演武堂的大泽历练之前,被他送给了他们。现在,他手边就只有这一只“锅”,再也寻不出第二只来。
钱柳连忙答道:“我这里倒是有几只。师兄帮我掌掌眼,看能否合用。”说着,从储物袋里一连掏出来五只铜鼎,在地上摆成一条直线。
它们半旧不新的,样式各不相同,大的比沈云的这一只看着小一号,最小的那只更是小巧玲珑,跟个汤婆子差不多大小。从品质上来看,倒是齐整得很,都是清一色的下品法器。
沈云看着五个铜鼎,不由想起了自己当年去逛散修坊市的情形。
“呃,你收藏这么多的药鼎做什么?”收回目光,他不解的问道。他自己也是学医的,并且医术还不错。但从来没有同时用过么多的药鼎。又不是不会法术的凡医,担心药会串了味。有去尘术,根本就没必要啊。
“它们每一个都有用处的。”钱柳一点儿也不觉得同时拥有五个药鼎有什么不妥,当即指着这些药鼎介绍起它们的用处来——最大的那只,是她用来烧洗澡水的;最小的那只真的就是当汤婆子用的。只有不大也不小的那三只才是真正的药鼎,分别做为清洗、炒制和熬煮药材之用。
沈云听得咋舌:“不能混用吗?”与小丫头相比,他感觉自己学的是假的制药。嗯,当年师父教的,肯定也是假的。因为师父生前制药也是只用一口锅。
“当然不能。每一只药鼎都是不相同的,跟我们一样,它们也有自己的脾性。”钱柳如数宝珍的介绍起每一只药鼎的特性来。
比如说,最大的那一只,肚大皮薄,用来烧洗澡水很省柴火;用来炒制药材的那一只,鼎底最为厚实,轻易不会烧糊药材。而且烧热之后,改为小火,能一次炒制百斤以上的药材,省时又省柴火……
当然,它们还有一个好处,她想了想,最终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万一要应急的话,随便找个坊市,这些药鼎都能换一两块灵石花销。
沈云听着听着,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小丫头说来说去,无非就是一个“穷”字罢了。在菱洲也有“破家值万贯”的说法。越是贫穷,家里的每一样东西都会显得格外值钱,轻易不会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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