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风力的运用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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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的事情相比,火药反而是最令我省心的一件。

还记得吗?我曾经很担心这个隐蔽的小山洞会不会被其他白袍发现,甚至在自己对瘸子的“遗嘱”中还曾叮嘱过他一定要把找到这个山洞、并把里面的这些箱子丢进海里。

可当我自己返回头来寻找山洞入口时却发现,九年间,洞口方圆几十米内早已挤满半人高的杂草。

野草任意的滋生着,带着荆棘的藤蔓从洞口由下而上、由外而内的攀爬着,如果不是像我这么特意寻找,任由多少人都猜不到,这里会有一个藏着宝贝的地方。

它们仍旧一箱箱的躺在那里,阴凉的环境下,木箱的表面早已生满了青苔,有的甚至长出了不少的菌类,火药却是完好无损,事实上,即便它们返了潮气问题也不大,因为我需要这些火药做的并不是引爆,而是引燃。

风筝的事相对复杂一些,川妹子不在,她必须守护住那些部落最后的种兔群不受打扰,这事事关整个部落的生死。

我并没有召回她,而只是带上平时她的那些女麻奴们,告诉她们我的想法,事实上我所要的并不是一个风筝,而是一个更像滑翔伞的玩意,只有这样,我才能通过过油麻绳控制它的方向,至于这些麻绳的强度和韧性能不能承受来自天上四五十米的风力,听天由命吧。

当然,我也曾想过让人怕上树顶附近,将装有火药的容器丢进树冠群,但你知道的,那树冠并不安全,更何况要想到达树顶,这个人需要攀爬将近三五十米的距离,我不想冒这个险而毁了士气。

毕竟,里面的人是人,外面的这些白袍们的命,也是人命,归根结底,他(她)们都是我的族人,我的子民。

当短发女......好吧,她已经有了秃子这个男人给起的新名字,二丫。

当二丫一身灰色制服、学着秃子模样撕掉袖子、裁掉小腿裤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便知道了两件事:

一、我的部族又多了一个凌驾于白袍们之上的中产阶级;

二、秃子这孙子又特么偷我东西!

外出探路的队伍一共由七个人组成。

我和秃子自然不必说,二丫是主动加入的队伍,原因是她男人在哪她就要在哪,看着这平胸姑娘对秃子的那种腻歪劲儿,坦诚的说,天知道这秃贼上辈子积了什么德。

但我并不羡慕,因为我身边的岐女在这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也自然出现在了队伍之中,由岐女在,瞎子自然也如影随形的跟在了身后,甚至都没有需要我的动员,你知道的,瞎子很胆小,我从没见过他主动要求去冒险。

而猎族所剩下的另两个女人也被我拉了进来,论身手,她们即便是猎族里最弱的两个,但也绝比我部族的那些老幼男丁强上百倍。

秃子原本还要我再多带些人手,但没人比我更清楚,这件事情,人多了屁用都没有,遇着危险,七个人是死,七十个人同样也是死。

至于探路的方向......

我在这座岛上呆了九年,秃子也已经有两三年的光景,我们从没有在任何的旷野里见到过如同翅膀般向两侧延伸的树群,而我们这些人唯壹壹处从未探索过的地方,只有那片“死亡森林”。

还记得吗?川妹子在初到我这时,不就是跟着妖女部落的寻路人误闯进了那里,分分钟便又几个同伴人间蒸发。

为了避免这样的惨剧落在我们的身上,我几乎搜刮走了部落里所有能够战斗的武器,只是可惜,我让老石匠打造的赤铁矛还没有出炉,好吧,事实上是老石匠根本不知道这中又长又细、又要求笔直的东西到底应该怎么制造模具。

我还想过是不是应该带上那几只斑纹狼,毕竟这种畜生经过了这小一年的时间驯养,野性已经退了很多,但当我看见它们在地坑里为了一块鲜鱼,连自己的同伴都撕咬入肉时,我便放弃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驯养这些野兽,根本不是几年、甚至几十年所能完成的事情。

先前所生产的那些金属锄头被派上了用场,它们比起木刀要锋利得多,这令得我们七人在树灵森林外围的密林里,速度倍增,几乎一个下午的时间我们便已深入到死亡森林腹地几十米的地方。

队伍的短板是岐女和瞎子,另外的五个人都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我们遵从了拿破仑曾经说过的话:让文化人和孩子走在队伍的中间。

我还附加了一个命令:无论到什么时候,你们都不能出声,走路时连一根树枝都不能踩出响来。

这倒不是过于谨慎,而是因为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五个人显然也都是这么做的,三年来,猎族那三位自然不必说,而秃子和我,也算是生生死死经历了多少次绝境,相信即便是某帝国主义的海军陆战队,在丛林里都未必有我和他所磨合出的战斗力以及默契。

月色初升时,七个浑身滚着脏泥、满脸碳灰的人匍匐在一道沟壑之下,根据白天的观察,这里与秃子背后的纹身有着诸多相似,当然,差异也存在,比如纹身上向外延伸的“翅膀”要比眼前的曲线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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