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快速突袭(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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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日一早,阳光普照,晴空万里。五百骑兵整装待发。

骑兵全部都配上了简易的鞍蹬,人人带着藤帽或者草帽,穿着皮甲,使用钢刀或者铁矛,个个背负一定数量的短矛,部分人还带上了弓箭。另外,每人还有一个水囊,一袋肉干,一小捆作为马料的带皮嫩玉米。

出征之前,惯例有一个鼓舞士气的祭祀活动,索彷将毛盛的头砍了下来献祭。

一身铠甲的林迹拿着喇叭喊:“猎马人杀了我们的老者和联络队,我们要让他们血债血偿!出发!”

林迹翻身上了白马,小跑出发,后面的五百人分五个百人队依次小跑跟上。

大家骑的都是马匹,只有小白带着两头大象。它自己骑一头,另一头象背上,还绑着几个带路的狐族俘虏。

战士们兴奋异常,跃跃欲试。对他们来说,能被选出来参与这次出战是对他们这几个月辛苦训练最好的肯定。

林迹的心情却不太轻松,他跑前跑后,努力掌控着队伍的节奏,希望让队伍可以在保持体力的情况下跑得更快一些。

因为实际上,这次出征是一场冒险。

从林迹对整个草原的谋划来说,这次战斗是一场开端。

他要控制整片草原,最好的办法就是带着队伍一个个杀过去。但在人手限制的情况下,这个过程说不定要好几年的时间。这是林迹不愿看到的。

他借对付猎马人的名头,整合信仰马的人群,这给他提供了足够的人手。他的做法也激起了草原部落的反弹,使得猎马人也开始整合。这能加快林迹计划的进度,因为他只要打败了这些猎马人,他的战功自然会让他在草原名声大噪,征服其他部落会变得轻而易举。

但这也带来了不小的风险。

猎马人本来就有一定的合作习惯。此时再加上他们开始整合,力量肯定不容小觑。狐族能找到聚英坡来,表示这里已经暴露了。猎马人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来攻打的。

按理说林迹最好的办法是固守或者凭着马匹数量足够的优势离开聚英坡。

不过这边玉米还没有熟,就此离开的话,前面小半年的努力就几乎白费了。而且这也可能会让新成立的蒙古部落形成遇事避让的风气。这也是林迹所不愿看到的。

林迹打着替老者报仇的名义出征,除了检验部队之余,更多的是想打乱猎马人的步调,给他们一种自己已经离开的错觉。从而争取时间熬到秋收。

可以说,这场战斗不但要打得赢,还要快。打完之后最好还能带着敌人在草原上绕上一段路。

这对于这个新兵队伍来说,显然并不容易。

队伍离开之后,焙阳立刻带着人在山坡下建起营寨。将所有的帐篷都围入营寨之中。同时发动男女老少制作各种武器,进行攻防演练。以防止敌人在林迹回来之前突袭。

焙阳是少数知道这一战凶险的几个人,因此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格外用心。

相比于布满水泽和森林的茂部落,他慢慢觉得天高地阔的草原更有吸引力了。在这里,他的心胸更加开阔,也更加无忧无虑,他有些不走了。因此他格外珍惜这里的一切,并不想自己的付出毁于一旦。

胡啸也不想自己的付出毁于一旦。因而他也极为用心联络着所有的猎马人,同时想尽办法给这些人弄来足够的肉食和皮毛,稳住这些人。

随着白马的离去,大马群分裂成了小马群,这使得他们更容易获得肉食,加上虎族勇猛,要喂饱这些人问题不太大。但要稳住则是让他颇为心力交瘁。

几天之前,他在听说了狐族的人终于回来的时候,几乎是暴跳如雷的:“毛盛不是说他能跟踪草原上的鹰隼吗?怎么跟踪几个人去了差不多一个月圆的时间?”

一个月之前,他们发现护马人骑马在草原上来回奔走,派出狐族人去跟踪,打探究竟,他没有想到过了这么就才传回消息。

呜列等几个狐族的人抱着包裹,有些畏缩解释道:“他们有马,跑得快。”

人要追上马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狐族的人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能追上老者一行,已经算是厉害的了。当然,这里面要是没有呜列混在他们的队伍里,他们也不可能追得上。

“结果如何?他们在做什么?”胡啸听了几句解释,挥手不听,只问结果。他最近因为那个理由焦头烂额,他的心情也有些烦躁。

“我们把他们杀了。还知道他们也是在联络那些信仰神马的部落,在一个叫聚英坡的地方汇合。说是南方来了一个领袖,叫大王的,就是那个驯服了白马的人。他要所有护马人一起建一个大部落。准备控制草原,对付我们……”呜列将自己在队伍里听到的一切都说了出来。

“哦?”胡啸听到这些,紧皱的眉头松了几分,因为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他最早聚集猎马人的时候,说法就是白马被驯服之后,马群将会更难猎。因为驯服白马的人势必会控制着马群的行动,让人无从下手。在这种情况下,马群甚至会踩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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