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七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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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暖很了解自己的智商,对于这种事情,她是做不到像明和那样毫无痕迹的,明和从小就是个腹黑的孩子,从小到大什么借刀杀人,祸水东引这些招数可没少用,不知道阴了多少人,每每看的明暖敬佩不已,又暗自感叹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自己还比他多了一世的经历,怎么还是比不上他。

既然做不到毫无痕迹,那就索性大大方方地使用阳谋,找个谁都说不出来话的借口教训她们。

且不说明暖这边如何苦心孤诣的寻找办法教训王岚和沈月,但说王岚和沈月这边,那天沈月表面上不惧明暖,实则回来以后她的腿也软了,她真怕明暖当时就把事情闹大,即是大家觉得明暖小题大做,也一定会惩罚她,可是明暖当时就这样绕过她们,她也有些不敢相信。

沈月和王岚就这样战战兢兢的过了一周,发现医院里没有人知道那天的事情,才渐渐地放下心来。

沈月又不禁在心里鄙视霍明暖无能,要是自己和霍明暖的位置对调,绝自己对不会如此轻易的绕过她。

其实谁都不知道,沈月已经关注明暖很久了,从她进医院的第一天她就注意到了这个女人,年轻漂亮,带着一块精致的梅花手表,露出来的米白色的毛衣一看就是纯羊毛的。

后来沈月知道了她的身份,说不清楚是一种什么心情,有点类似与后世优秀学生看到每次都考全年级第一的那个人吧,明知道自己赶不上她但还是会嫉妒。

想到这里,沈月不禁叹了一口气,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跟霍明暖一样呢,自己的家庭出生是不用想了,但是自己可以找一个好对象,比齐君泽还好的对象,压过霍明暖。

对,都说女人嫁人是第二次投胎,她第一次投胎输给了霍明暖,但是不见得第二次会输。

想到这里沈月看了看镜子里的脸,五官端正,大眼睛,双眼皮,一头乌黑的长发,辩成一条大辫子,是这个时代里人们最喜欢的长相,沈月自信的笑了笑,但是摸到自己的皮肤后她又皱起了眉毛,霍明暖的皮肤,白嫩细滑,就连一个毛孔都看不到,可是自己的呢,跟这个时代所有的姑娘一样,有些黑,皮肤粗糙,这是长期在户外干活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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