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四章 阵曰玄襄(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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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步的距离可以使得强弓失去威力,可对训练有素的轻骑兵来说,越过这样的距离,也就是眨几下眼的工夫。

轻骑踏起的烟尘条条而起,在离开本阵后,迅速分成数股,或直冲,或横移,或斜向前进,像是大河分流一般,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分了兵。

每百人为一队,每队走的都是不同的轨迹,纵横交错,比江南水乡的河道还要复杂,然而,三千轻骑却丝毫不乱,就那么一化三十,踏阵而前,互相之间完全没有干扰。

“这,这简直神乎其技啊!原来以为王鹏举那厮的骑兵,就已经是天下至锐了,能在冲阵过程中变阵,而且还丝毫不乱,现在,看了这白马义从……啧啧,这种骑兵,真不知道公孙瓒是怎么练出来的。”文丑喃喃低语,满脸震骇。

闻名不如见面,白马义从的精锐,给他带来的震撼是极为巨大的。这几天,当日被王羽击溃的冀州骑兵,陆陆续续的归队了不少。这些溃兵士气太低,打仗排不上用场,但他们带回来的情报还是很有用的。

文丑原本以为,泰山精骑已经很了不起了,白马义从再强,也顶多和泰山兵差不多。结果今天一看,强中自有强中手,曾被他视为天下至锐的泰山轻骑,比白马义从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子众为何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一个粗豪的声音在文丑耳边响起,不用回头去看。他也知道说话的是老搭档颜良。

“公孙瓒这些兵,前身就是幽州边军。都是在马上练了十几年的,骑术强些,有啥稀奇?”颜良中气十足的大嗓门很有特点,瓮声瓮气的好像敲鼓似的:“再能折腾也没用,他这点伎俩,都在军师预料之中了,早晚就要化成齑粉,到时候。看公孙瓒还拿什么嚣张。”

“我不是灭自家威风,就是惊叹一下。”文丑挠挠头,讪讪道:“咱们的骑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练到这个水准。”

冀州的军队也是临时集结起来的,骑兵不多,不算被王羽打掉的那两千骑,总共有五千轻骑。一千重骑。

那支重骑兵是韩馥作为压箱底的王牌,精心打造出来的,其主将是河间名将张颌。袁绍捡了这个便宜后,重新命名了这支部队,称之为:大戟士。另外的五千轻骑,则以颜良为主将。文丑为副将,一同统领。

从规模上来说,冀州骑兵不比幽州军差多少。沮授调兵遣将之时,颜、文二将不止一次因为不服气,嚷嚷着要来一场正面对决。

结果现在一看。这差距不是一般的大。真要用骑兵对战的话,张颌的大戟士也许还能靠着皮厚。多顶上那么一会儿,轻骑兵撞上去,两个也打不赢一个啊!

文丑与其说是在赞叹,还不如说是羡慕,为将者,谁不想率领一支如臂使指的精锐啊?

“切,那还不容易?等到灭了公孙瓒,骑兵要多少就有多少。”颜良一脸的不屑,说着,他又磨了磨牙,“某观公孙瓒,已如冢中枯骨一般,此战的重点,在于能不能为主公雪耻,将王贼碎尸万段!”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幽州军覆灭,王鹏举又往哪里跑?”文丑摇头晃脑的掉了句书包,然后左右看看,压低声音问道:“子善兄,军师此策,真的那么有把握?”

“当然了!”颜良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军师是何等人也?军议的时候,你没见郭图、审配那几个都是什么神情?若是有瑕疵的话,你当他们几个会默不作声么?除非对面的指挥者换成了王小贼,那样,兴许会有些意外,现在么……呵呵,胜券在握!”

他将右手举到眼前,五指收缩,紧紧的握成了一个拳头,强大的信心感染了同伴,文丑脸上的迟疑之色一扫而空。

想了想,颜良又低声叮嘱了一句:“之众,你再去检查一遍,按照……麹义那厮说的,千万不要出了纰漏。”

说到麹义的名字,他的语气和表情都有些不自然,文丑也是一脸悻悻的模样,耷拉着脑袋应道:“嗯,知道了。”应了一声,他又觉得有些不甘心,又哼哼道:“想起那个自大狂的嘴脸,打了胜仗也没啥滋味,还不如……”

“行了,少废话,还不去做事?”这时代打仗,多少要讲个口彩,颜良怎肯让他把那个‘败’说出口?当即一脚踹过去,把文丑踹了个趔趄。后者跌跌撞撞的走了,颜良眼中闪过一丝寒光。

“狂?且先由着他,看他能狂到何时?到时候,自有人收拾他!”文丑看不出,颜良却是看得分明。

麹义得罪的人太多,迟早要糟糕,实际上,他已经遭算计了。就拿今天这一仗来说,他负责的是最艰难,最危险的任务。打败了,他想逃命都难;打赢了,好处也轮不到他。

最丰硕的战果,当然是主公袁绍的;再次则是运筹帷幄的沮授;武将的首功不是张儁乂,就是自己或子众,轮到麹义,顶多剩点汤水。

这,就是不懂做人的下场!

再有本事,也架不住主公不喜,同僚相忌,众口铄金,积毁销骨。

……

几句话的时间,白马义从已经闯入了步弓的有效射程之内。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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