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2章 十年磨一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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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运珠,是王旭从聊斋世界,林莺莺那里夺来的金手指。

这个金手指的最大作用,是能够通过不同的事件,从天地,主角,配角,哪至于路人身上得到气运。

运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耗费一定的气运,甚至能做出影响命运的抉择,不可谓作用不大。

要不要以天运珠为核心,修炼天眼神通,让王旭一时有些犹豫。

最终,他还是决定修炼,因为观察九天十地,具有看破虚妄能力的天眼,对他的帮助非常大。

反之,天运珠在他手上,却一直受限于气运的不足,无法发挥出太大作用。

他不是主角,没有主角的气运可以挥霍,既然如此,还不如用天运珠来成全自己。

心中如此想着,王旭下定决心,以天运珠为祭品修炼天眼神通。

这一修炼,就是三个月过去了。

王旭的眉心上,多出了一道红色竖痕,以天运珠所化的天眼,就隐藏在竖痕之内。

不过,他依然没有停下来,而是修炼起了金角巨兽一族,最逆天,最变态的神通,分身

金角巨兽一族,拥有分身秘法。

在一阶,四阶,七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能诞生一个分身。

分身有自己的思想,可以修炼,修炼的感悟会返还给本体,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本体的修为增长。

如果只是这样,分身神通,还算不上最逆天,最变态的神通。

它的变态之处在于,只要一滴血,一根毛发,甚至一个胚胎,就能让分身诞生。

获得神的一根毛发,就能得到一个神的分身。

获得妖兽的一滴血,就能诞生一个妖兽分身。

分身的制造,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再了解分身的作用之后,王旭便在想如果不怕死的话,返回林间小屋世界,是不是可以从伊阿帕托斯身上要一根汗毛,然后依靠这根汗毛,得到一个旧日诸神的分身。

甚至,脑洞再开大一点,如果得到混沌魔神的指骨,是不是能凭借这跟指骨,制造一位混沌魔神分身出来。

那可是依靠混沌而生,天生的法则掌控者,先天混沌魔神。

这群家伙,本身就是法则的化身,一些跟脚强的,生下来就有七阶实力,得到一个混沌魔神分身,他立刻就能鸟枪换炮。

哪怕得不到这么高级的,普通一点,大成圣体血脉,高阶神人血脉,高阶仙人血脉,幽冥血脉,这些特殊血脉总能想一下吧。

日后要是去了遮天,或者完美世界,他是不是也能弄个神体玩玩。

嘿嘿,这么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我现在是三阶后期,可以制作第一个分身了。不过,制作分身的事不急,诸天万界,有的是高等血脉,我可以好好考虑一下。”

王旭对制作的分身,也是有要求的。

首先,分身要能够反哺本体才行,而且必须具有七阶以上潜力。

普通人的血脉,那是绝对不能要的,毕竟普通人的潜力很低,同样的资源下去,一些妖孽能达到七阶,普通人却因为先天缺陷,可能只能达到四阶。

反过来,同样的一门神通,普通人参悟一万年,可能因为悟性低,最终毫无所获。

天赋异禀之人,或许参悟一百年就有所成就,双方的起点与终点根本不是一码事。

就算是王旭,按照巴巴塔所说,这具身体的潜力,达到四阶也就消耗干净了,成为七阶的可能性很低。

培养他突破七阶消耗的资源,用来培养天才,最起码能培养出三位。

所幸,经过血脉融合之后,王旭也从凡人,上升到了天才地步。

这种提升是全面的,比如说现在的王旭,学习速度足足是以前的百倍,一门需要三五十年才能入门的神通,如今只要几个月就能炼成。

如果是融合血脉之后,再去争夺陨墨星之主的传承,恐怕巴巴塔看到他的时候,也不会表现的那么倨傲,八成当场就会被收下,也就没罗峰什么事了。

爱迪生说过,成功需要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与百分之一的天赋,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苹果砸在普通人的脑袋上,就算将他活活砸死,他也想不到万有引力。

天赋就是这层窗户纸,有些事听上去简单,操作起来非常难,不捅破这层窗户纸,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都没用,时间无法积累出天才。

来到吞噬星空的第三个年头,破茧成蝶的王旭,以崭新的面目再次出现。

对他来说,这是个新的开始,未来变得更加宽阔。

同样,他也发现了一个让人纠结的问题,穿梭门的刷新速度更慢了。

足足三年时间,穿梭门都没有刷新出新的世界。

王旭不知道,是因为他的实力强了,一次修炼就是数年,所以穿梭门的刷新的速度慢了。

还是随着世界等级的提升,穿梭门寻找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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