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怕死的神棍——评勿用的《血夜凤凰》(2 / 6)
这个小混混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让这本书沾了血,狂野的西北民风,使一件本来靠苟且偷生就能平安无事的敲诈勒索,变成了一个烂司机的差点横尸街头。而极力避免这一切的方榕似乎预见了什么,毕竟这对他早已没什么新鲜的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已经被推倒,死水微澜的第一个涟漪也已经起于萍末。未来是未知的吗?但对方榕来说,其实不过是场已知的轮回。他想走,想逃避,这个空有一身本领的家伙宁愿用凄婉的楚歌淬炼自己,他真是怕死吗?
章节快结束了,赵三一闪而过,如同《临兵》里的小庄,又是一头野兽,我似乎闻见了腥味,我笑了:上帝关上了门,却在别处开了窗。既然方榕不动手,总该有个人去咬吧?去咬。
4.第三章 邂逅
这一章以赵三和方榕的交锋开始,实际揭示了这么个情况:这是属于赵三的一章。
赵三是怎么从人变成野兽的,又是怎么试图使自己暂时象一个人的,都在这一章里得到了侧面的勾勒,当一个体制无法从最本原的原则上去保护一个人,当你所爱的人受到伤害而狗日的公正置若罔闻时,我喜欢看到他们去咬,咬破那疏而不漏的天网,反正是同归于尽,那就来吧,哪怕折断最后一颗牙齿,也要去咬!
这一章的气氛是阴郁的,即便正义最后还是得到了伸张,法律还是保住了自己的尊严,但天知道,下一次会怎么样?又有多少人,能有资格看到这个下一次。
当我准备随着方榕杀入一个无法逆转的时代的时候,他碰到了她。
他,碰到了她。
5.第四章 交会
我曾经问过勿用:你为什么写的男人都那么命苦?
他沉吟了半晌:你觉得男人在真实的生活里怎么样?
“叶枫,我很久没见的。”......“同学!”。
如果说见到一个心爱的人,那么《悲惨世界》里马吕斯在德纳迪家隔壁见到珂塞特那微柔的蓝光说明了一切。但见到一个曾经心爱的人呢?就好象过了五百年,至尊宝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紫霞,一抬头,却看见她在那里,面貌如初。
而事情当然不是到此为止,在遇见叶枫的同时,和方榕有着“逆缘”的刘英奇也跟着来了,而被推到浪尖的方榕距离那个悠闲地坐在自己书店里翻书的方榕不过一百页。
赵三在这一章里接了一个人,一个不到两章就要死掉的人。
6.第五章 风云
读者不耐烦了,出版商不耐烦了,也许勿用也不耐烦了,于是孕育了五个空白的花儿终于怒放了!
如果说那个倒霉的货车司机还算是小风浪的话,那个上来就玩妖法的刘英奇,不由使得方榕这头负伤累累的野兽,出于本能干脆就想再一次“夜遁逃”了,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既然大风起了,又往何处逃呢?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刘英奇洋洋得意地对方榕说“只能怪他运气不好。”大有替天行道,逆我者亡的味道。可惜方榕逆天而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犹记谢逊当年:贼老天!死老天!虽然就像《烈火金刚》里的猪头小队长总要撑到最后,刘英奇自然最多奄奄一息,那么好歹,撕破他西装先。
7.第六章 往事
这一章基本是使作者和读者都松弛一下,基本上缓解一下读者对于勿用“胡说八道”的愤怒,在荒诞不经时猛地浇一盆冷水下来,大家都歇歇气,书的第二本,就要开始了
8.第七章 抉择
我吃鱼喜欢中段,吃肉喜欢啃骨头边上,看文章自然喜欢那令我眉毛一跳的地方,很多情节忘记了,主人公的名字也忘记了,写手想通过这表达什么也忘记了,唯独那些片断轻轻地被记住了:
记得今何在扬起金箍棒,只指苍穹,面对十万天兵天将:来吧!
记得泥人拿着那只金钗,片刻之后,公堂上下将为之夺目;
记得火狐狸等在屋外,等到脸上的胡子如路上的青苔慢慢席卷他的思念,只为了她出来时,能够见到他;
记得无常正在山寨上逍遥,从天而降几个杂毛来他这里抢盘缠,不,是匡扶正义;
记得杨叛兴冲冲地准备踏入江湖,可还没进城就给人麻翻了;
那么勿用呢?
野蛮。
从认识勿用的第一天起,就觉得这个人很野蛮,就像小庄第一次遇见方羽,他的作品里总有这样的相遇,男人遇见男人,野兽遇见野兽,火遇见火,狼遇见狼。
由于第五章那个只活了两章的人死掉了,他的死不能白死,从小说角度,至少令赵三要和方榕交锋一次。
我们都是看江湖片长大的,我们的记忆里都埋藏着两个男人遭遇从形同水火到莫逆于心,而勿用的书就可以把这根筋剔出来,把早已被生活煨凉的这碗汤再烤热...
现在来说说这碗汤的菜色:
其一:借刘英奇受伤侧面点出“五凤伏魔印”,并正面引出“天妖”。
其二:由眼镜碎片纠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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