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四节 旅途13(1 / 3)
是的,只要一个稍微不敏感一点的人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更别说他们根本看不懂这些小众外语了。话要说回来,从某种角度来说,使用这种别人看不懂的文字做合同,反而是个败笔,有点欲盖弥彰,掩耳盗铃的味道。
显示器里,几个人都看到陆五拿过合同,打算签字。
就算是很镇定的几个人,特别是汤玛士的那个“按扣”克鲁格,是最紧张的一个。毕竟这事情,他是推动者。别怪人家奸诈,设计出这么一个圈套来……实在是财帛动人心呀!
这不是涉及几百万上千万的规模。他们的家族,虽然在世界顶级富豪的圈子里,只能算二三流,但是几百上千万什么的可也不放在眼里。那种程度的话,丢给汤玛士那个浪荡子弟却也无所谓。这就是为什么汤玛士会被派过来经营那个外贸公司的缘故——大家都觉得,这种程度能打发走汤玛士也是可以接受的选择。
但是架不住浪荡子弟的运气好啊,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一座金山。偏偏被金山砸到的这位居然毫无感觉……真的是把边上人的肚子都要气破了。
所谓“爱屋及乌”,反过来也是一样。这就是为什么眼下会出现这种事情的缘故。
只要签下字,那么接下去的事情他们就很有信心。毕竟当初成立外贸公司的时候,合同规定,如果有争议,要到美国去仲裁。同时,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也有相关规定,涉外经济贸易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或其他仲裁机构仲裁。也就是说,陆五和任健必须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以压倒性不利的条件,和他们进行一场几乎完全没有胜算的官司。而且,一切有利的证据都在手上,哪怕陆五这边请了最好的律师也没用。
然后,接下去会发生什么,那就每个人都可以想象了。一座金山,啊,不,应该说半座金山(毕竟老头子也有一半,那边可真的不好图谋)就落到他们的手上了。
屏幕上,陆五拿起合同,拿起笔,似乎想签字。要特别说明的是,任健看着一份用自己看不懂文字写成的合同的时候,虽然说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是并没有看细节(毕竟他不认识这些外文),而陆五则是一张一张的把合同全部看完,仿佛他能看懂一样。
幸好,前面说过,这个圈套绝不是那么浅显的。他们也是考虑过合同会被人看懂的可能性——毕竟么,邮轮上有什么人,那是无法预料的。哪怕是小语种,中国也终究是有人认识的。也许正好有那么一个懂的人在邮轮上呢,这个人又正好认识他们,或者因为偶然和他们结识了呢?而且他们自己也是有学习能力的,说不定因为某些理由而学了这门外语呢。
陆五看完了区区几页的合同,然后抬起头,突然冲着屏幕一乐。那是一个每个人都能一眼看出来的,喜出望外的笑容。
虽然知道对方不可能直接看到自己,只是冲着摄像头做出这个表情而已……但是不得不说,这个笑容让人心头一凉。每个人都下意识的想到“被看破了”。
幸好,他们的计划已经完成了一半。哪怕现在被拆穿也无所谓……只能说“未尽全功”。半座金山没有,四分之一的金山也不算亏了。
不过这可能只是一个意外。陆五拿起笔,很麻利的在合同上签下了字。
几分钟后,赌局重新开始。
和刚才说过的一样,牌面本来就是如此,所以筹码到位了,这一局当然就是陆五大胜。
接下去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陆五必须输光才行。毕竟如果他把所有钱赢了过来,那么任健和陆五理所当然就会要求把合同销毁。合同这个时候还在邮轮上,没有拒绝的理由。或者说真的想要耍赖,那也是很麻烦的事情。
只要坚持到邮轮靠港,那么这个计划就完全成功了。合同原件就可以邮寄出去……到时候就万事不愁了。
痨病鬼很快就看到了自己期待的暗号。这个暗号的意思很简单:别在用那种赢三把输两把的招数了,快点赢!
毕竟是曾经是金手链的赌王。痨病鬼虽然被人聘请过来干这种不体面的事情,但是内心深处其实是反感的。眼看着暗号出现,他立刻来了精神。
这些真正靠着赌博赢钱的人,无不是数学和心理方面的大师。哪怕他们没有专门学习过相关知识,单凭本能也够了。稍微判断了一下,他就判断出自己这把牌可以获胜。
他的牌面简单的说就是同花——这是好牌,而且是几率极高的牌,因为理论上,有九张牌可以让他能够凑成同花。他的底牌只需要是九张中的任何一张,他就赢了。
而陆五手里则是一片破烂,大大小小,零零散散,底牌不管是什么也只能追求一对。更糟糕的还不占对方同花的牌。
牌面上是完全的胜势,痨病鬼毫不犹豫的加上了重注。
每一个还具备理性的赌徒,在这种情况下都会选择放弃。毕竟在这种劣势局面前放弃只会损失很少的赌注。当然,真的赌到眼睛发红,已经没有理性的赌徒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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