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真是嗨到不行了!(1 / 2)
酒馆上方的天空是黑压压的一片,而上方的黑云漩涡所产生的黑色的雪,就仿佛无数的乌鸦聚集在了一起形成了一股黑暗的风暴。
而酒馆里的艾莉莎与泰格尔紧紧盯着处于狂暴状态中的罗曼斯,距他被妖刀刺进身体已经过了有半个小时。在这半个小时中罗曼斯不是浑身的肌肉抽搐,就是发出难听刺耳的怪叫,或是病态扭曲的笑容。
坚持得真久,艾莉莎不得不这样想到,以前从来没有人能在这把刀下挺过十分钟,即使是挺过了十分钟的,到了最后也会变得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后抑郁而亡。
而罗曼斯,非常有戏!这把妖刀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工具,只有他的病态才能发挥出这把刀的最强力量。
终于,罗曼斯好像清醒了过来,他的眼神开始恢复了焦点,肌肉也不再抽搐,也不再发出怪叫和狂笑,罗曼斯只是沉默着。
艾莉莎和泰格尔都屏住了呼吸,接下来就是要见证奇迹的时刻了,如果连罗曼斯都不行的话,那么就真的没有人能行了。
如果这把妖刀再也遇不到合适的主人,那么艾莉莎的一生也将告以完结,以她短短十几年发展出的势力远远不及她其他的兄弟姐妹,那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罗曼斯的眼神开始变得清澈,但也无形中透着一股不明所以的压迫感,那是来自于妖刀的力量,妖刀的力量让他变得更加的自负,让他变得更加的傲慢,让他变得更加的病态。
艾莉莎终于鼓起勇气,问出了一个将会决定她一生命运的问题:“感觉怎么样?成功了吗?”
沉默,罗曼斯并不答话,只是注视着自己的身体,在自己的各个部位四处打量。
艾莉莎并不气馁,开始放大音量喊道:“罗曼斯!你感觉怎么样?”
罗曼斯听到了,听到了艾莉莎的问题。
罗曼斯只是用手掏了掏耳朵,由于才获得的力量控制不当,骤然的用力过猛,他的整整一根食指直接插进了他自己的耳朵,他的耳朵开始溢出鲜血,但罗曼斯毫不在乎,仿佛他的耳朵里有一万只蜈蚣在爬行一样,他痒得不行,直接把整整的一根食指在耳朵里继续钻着。
罗曼斯用手猛钻着不断流出鲜血的耳朵,这样说道:“你问我感觉怎么样?”
罗曼斯先是微笑,然后嘴角的弧度变得越来越扭曲,笑得惊悚,笑得病态,就像一个连环杀手,就像一个肢解狂魔,就像一个不折不扣的精神病人。
罗曼斯:“我真是嗨到不行了啊!”
艾莉莎:“..。。”
泰格尔:“..。。”
不明真相的围观杂鱼:“..。。”
而与此同时,在距离酒馆十公里处的一个摩天大楼天台上。
一个全身覆盖着暗红色斗篷的人拿着一把造型独特的狙击枪匍匐于天台的边缘,他通过架在边缘上的狙击枪上的瞄准镜仔细观察着酒馆中的罗曼斯。
作为一个第二世界中暗杀界的佼佼者,斗篷男的镇静是毋庸置疑的,接到他手上的任务从来没有任何一次失败过。
斗篷男一流而卓绝的暗杀技术在他未尝败绩的成就上占了很大的成分,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斗篷男无论是多么轻松容易的任务,就算是去寻找失踪的小猫,也是提起120分的精神全神贯注着。
而斗篷男的狙击技术堪称天下一绝,他的身体是永远不会发抖的的,那意思是指在他狙击的时候他的手部肌肉就连一分的抽搐也不会发生,就算是他血液的流淌也会变得缓慢,他的心跳也会变得寂静,只要瞄准好了目标,就代表着此人基本上已经是个死人了。
可是今夜的天气并不适合狙击,因为酒馆里的那把妖刀不知为何,偏偏只有这一次才造成的异动引起了天地异象,导致狙击环境极其尖刻,狂风可能会改变弹道,而四周的街区也已经停电变成了漆黑的一片,唯有那酒馆内还有灯光只是忽明忽暗,但这更让容易让人瞩目。
为了隐蔽和安全,十公里的距离是上上之选,这么远的距离就会导致哪怕是枪口偏差一毫米也会造成致命的错误,至于这把抢的射程。
其实在斗篷男的暗杀生涯里,这把枪才是成就他暗杀界第二人的主要成分,因为这把枪是可以与罗曼斯的妖刀齐名的武器,那是北欧神话中主神奥丁的武器,永恒之枪。
它有两种形态,一是热兵器形态,二是冷兵器形态,而现在斗篷男正是用的热兵器形态。
这把武器能与妖刀齐名,那么可想而知它的威力是毋庸置疑的,经过斗篷男对永恒之枪的多年使用,他早已经窥察到了这把枪的精髓,如果给它足够的蓄力时间,哪怕是神!也说不定能够洞穿!
这次任务是斗篷男接过的最长的一次任务,任务时间至此已经足足持续了有三十年。自从这把妖刀横空出世以后,一个来历不明的雇主就委托给了斗篷男这个任务,而这个任务的奖励丰厚得异常,这种财富就算是掏空一个第二世界中的大家族都不见得拿得出来的奖励,而且还是每个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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