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邂逅(二更)(1 / 2)
从扶梯上来,一抬头,就能看到悬挂在大厅天花板上的星条旗。
询问处的四面钟,正对着42街的大门是那面据说是全世界最大的蒂芬妮玻璃,而在那两旁,则是弥涅耳瓦、赫耳墨斯和墨丘利等希腊神话神祇的雕像……
纽约的大中央车站,已经不仅仅是一座供人搭乘地铁的车站,而是纽约城的一个象征,甚至已经成为纽约文化中的一个符号,就和车站外那条世界闻名的街道一样。
到纽约的第一天,宋小叶已经想来42街,却没来成。来纽约,没有来42街,没有到百老汇,等于没有来过纽约。
不想在学校里面对依丽莎,也不甘心像校长说的,去适应环境。宋小叶索性逃了学,自己一个人乘着地铁来42街。
话是有道理,可是有时候环境不是你想适应就能适应的。几乎是本能的,宋小叶在不想面对的时候,直接选择了逃避。
不接受她,有什么呢?她又不在乎那些人喜不喜欢她。就像从香港被送到纽约一样,有一天,她也会离开这里的。
走出车站,立刻就融入了熙攘的人群。
这条街道,是纽约最热闹最繁华的街道之一。远处的时报广场(时代广场),高耸的大厦,林立的大型电子广告屏上飞速闪速的那些精致广告,让不自觉地眨眼。
财富与艺术牵手的三角地,在这里,有呼啸而过招摇过市的跑车,也有骑着脚踏车尖叫的孩子,或是坐着三轮车慢悠悠晃过的游客;在这里,你能看到时尚的红男绿女,也能看到满脸络腮胡的艺术家;有行色匆匆的白领,也有悠闲的游客;有行为颠狂的行为艺术家,也有表情严肃的金融家,还有那些在这块繁华之地寻找着各种机会的梦想者……
这片街区,就是梦想之地,在这里,每个人都在做梦,只不过每个人的梦境都有所不同,而梦醒的时候的表现也不相同。
但是,尽管未必会在这里完成梦想,在这里的人却都有着不同于别处的热情——就像在街边跳着街舞的那一群少年一样。
一条牛仔裤、这些穿着不过十美元T恤衫的少男少女,用手肘、手臂、甚至是头,在地上做出各式各样高难度动作,吸引了所有经过的人的目光。
原本只是想路过的宋小叶也被吸引得挤进人群中。
虽然不会跳,可是随着音乐,她在不知不觉中,也随着周围的人摆动着身体。不知是那群少年的技术太高超,还是这音乐太有诱惑力,每一个旁观者都大有也上去跳上几步的意思。
事实上,真的有人那么做了。而且那么做的人,居然还是一个穿着西服,明显是上班白领的男人。丢下手提包,那个黑皮肤的白领青年扭动着身体,扯开领带,退后几步,突然一个倒栽,居然也来了个和旁边少年一模一样的倒立动作。
虽然很快,他就败下了阵,跟不上少年的动作,可是周围的人仍旧大笑着叫好。
在人们善意的笑声里,他站起身,和旁边的少年握了下手,互撞肩膀,抓起手提包就挤出了人群。
在他之后,又有几个人过去和那少年比舞,又或是和其他几个少男少女一起扭动身体。让这不是表演的表演更加吸引人。
看到有少女过来拉人加入,宋小叶下意识地想往后退。还没等她退出人群,就被人抓住了手腕。
惊讶地扭头,才发现竟是那个跳得最好的少——不,不是少年,对上她的面容,宋小叶才发觉这个穿着宽大T恤、牛仔裤的少年竟是一个漂亮的女生。
红色的头发被收拢在棒球帽子里,因着她高超的舞技,居然根本没有人发觉这个街舞少年是个女生。
对上宋小叶惊讶的目光,她顽皮地眨了下眼,似乎连脸颊上的几点雀斑都在笑。
开口,她居然说的是汉语,虽然舌头转得生硬,却能让人听得清楚:“想跳,就跳……”
可能也知道自己的汉语不大过关,少女挥着手,示意,又拉宋小叶。
因为太过惊讶,宋小叶没有抗拒,就这样被少女拉进了场中。
激荡人心的音乐,可是她却根本不知道如何摆动身体,华尔滋、伦巴,甚至拉丁舞,她都能跳上一段,可是这个街舞,却从没有跳过。
在红发少女的示意下,宋小叶随着音乐,跟着少女的动作摇摆着身体,扭着胯,可是和周围的少男少女比起来,动作却总透着几分僵硬,绝对算不上优美。
有人在笑,可是却不是嘲弄的笑意,身边另一个被拉过来的金发女郎拍着手,扭着腰,最后还是哈哈笑着退出了狂舞的人群。
有人退出,有人加入,一场街舞,跳了将近一个小时。
宋小叶从僵硬到活动自如,踩着节奏,摆着腰,扭着胯,挥舞着手臂,修长的身体仿佛在雨中伸展的杨柳,带着自己的意识,就那样随着音乐不停地舞动着。
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跳了什么样的舞步,直到音乐声终于消失,在一片掌声里,她才渐渐回过神来。
红发少女笑着对她伸出手,“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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