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无聊男女(1 / 2)
收到这样的短信,对于我而言,无非就是两种可能:第一,无聊的男生;第二,无聊的女生。无聊的男生,在某种意义上,是由于荷尔蒙过于旺盛,以及男生当时所谓的面儿——追一个大家都公认的美女,这是一件很时髦的事儿;而无聊的女生,则一定引发一个无聊的男生。初中三年,由于何嘉文,我一直都是单身,身边男生缘儿不断,小屁孩之间的相互追求,是经不起时间的沉淀与揣摩的,有时候很多年都喜欢一个人,那是因为这个人已经幻化成梦了。
小学时候的我,说穿了,是一个有严重自闭症倾向的人。很少与人沟通,面对男生也会脸红,而初中遇见了我的班主任——英语老师,他是第一个改变了我生活的男人:第一批入团,名字和照片荣登校园橱窗;年年先进班干部,照片依旧荣登橱窗;在我看来,这其实便是交友网的前身,多少花季少男是因为看了橱窗中的照片,从而选定我作为他们的梦中情人的。初中的男生,毛还都没长齐了,就愣是开始为女生非主流的伤心了。班干部总是不分年级的开会,由于擅长画画,因此我成了班里的宣传委员以及团支部宣委,会议不断。事后想想我们班主任,是非常有营销头脑的人。全年级十四个班,只有我们班在官方是最出名的,因为他算是捧出了三朵金花:文珊、阳光还有我。三个风格迥异、青春靓丽的女同学,一时成为学生干部的一道风景线。就连迎宾的时候,都齐刷刷带着红色绶带,皓齿明眸地说着英语,在整个年级组甚至学校迎来一片呼声与赞扬,班主任必然功不可没。他也成为了初中教师组第一个升到高中组任教的年轻教师。后来开了自己的辅导班,丰远竟然和韩曈曈在其中不期而遇,可见其影响力之广。
在我们那个年纪,低年级组的学妹能认识高年级组的学长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我们三个变成了年级第一批光荣的“名媛”,每个人每天坐在班里就等着情书送进来,非常的潇洒。阳光的风头还在其次,我跟文珊是不分上下的较劲。这起源的事件源于男生,李博然和何嘉文。
李博然是我们对面班的男生,小时候白白净净的、头发天生的棕黄色,眼睛大大的,显得很漂亮。初中刚刚上学的时候,文珊便很大胆地跟他表白了。两个人似乎交往了两个星期不到,李博然就提出了分手。这些事是草莓小蛋儿告诉我的,那个时候她是文珊的好朋友。
分手很唐突,文珊难以接受。但是我却默默无语,因为只有我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李博然看上我了。那是一天音乐课下课,我下楼去卫生间,李博然从教室走出来,不小心踩到我脚上,哎~我由于疼痛,推搡了他一把,他看了看我,脸红了。
同学,你没事吧。
哦,没。我跟文珊的性格不一样,她是校舞蹈队的,带着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和明星范儿。而我则不然,虽然学了多年的舞蹈,但是我始终不喜欢参加舞蹈队,因为跟那些精豆子的女生在一起,我总会觉得手足无措。我喜欢捧着书沐浴阳光,也喜欢一个人画画,更具备一些人文气息。我总是看着文珊在各个班的男生中间八面玲珑,我既不羡慕也不反感,她喜欢念英语课,我喜欢语文课。对于她,我确是一直比较欣赏。
从那之后,李博然看到我就会脸红。我由于跟文珊关系不错,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也总是规避着他走。不想挑起任何事端。然而,李博然却打破了这种平静。一天课间操结束之后,李博然悄悄走到我身边,拦住了我回班的路。我抬起眼睛看他。
我想跟文珊分手了。
你跟我说这些干嘛?
因为……(看着他欲言又止,我涌上一种不祥的预感,不,一定不能这样)因为我喜欢上你了。李博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显然是放松了一口气。但是我却崩溃了,这种不祥的预感成真了。
你不要跟她分手,因为我不喜欢你。说完,我便推开他的手臂,径直走到班里去了。
随后的几天,我像是做了亏心事的小偷,总是提心吊胆地望着闷闷不乐的文珊。她每天跟在李博然的身后,受尽他的白眼和冷淡。本来与我无关的事情,竟然会牵动我的神经,我多么希望李博然突然回身抱住文珊,但是这一幕我始终没有见到。
终于在一节数学课上,文珊传了纸条给我:小绘儿,李博然说他喜欢你。
看了纸条之后,我半天说不出话来。随后给她回了一句:我不喜欢他。
高傲如文珊,骄傲亦如文珊,她竟然回给我:算我求求你,如果你不喜欢他,请不要跟他说话好吗?
一时间,我内心五味陈杂,为文珊感到难过,我很郑重地写了一个嗯字。
我向来说到做到,朋友和情人,我从来都是站在朋友身边。小时候自闭和自卑的生活,让我对拥有朋友产生了一种偏执的执着,因此,高中三年我就把这个目标锁定在了韩曈曈身上,任由这个傻逼翻天覆地,也没能逃出老娘的手掌心。一说到她,我似乎一定要找一句街来替代人称主语,不然总怕显得不够爱她。
于是很尴尬的场面就此发生了。每下一节课,我们班门口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