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二十七 擅长耍小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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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室中央,是一间长方形的巨大厅堂,各种座椅板凳,一应俱全。讀蕶蕶尐說網。

这应该是客厅。

一个足够同时招待四五十人的客厅。

然后除了覃钰自己站的这个方向之外,客厅其他的三面,都有两扇大门,连接着另外的房间。

一共六间。

覃钰知道,左边的两间,是书房和卧室,右边的两间是练功室,一间较小,是静坐室;一间阔大,是动作室。

顶里面的那两间,则是藏宝间。

左舍是金银奇珍,右舍是神兵利器。

其他厨房、浴室、卫生间等平日的生活设施,也都很齐全。

“若不是藏身地下,光线晦暗,简直就是一座简约的小别墅嘛!”

覃钰漫步在长达三十余米长的客厅里,随着各种场景的临近,脑海里的记忆越来越是清晰。

“卧槽……这越青叶,掠夺了这么多财富?简直是守财奴葛朗台第二啊,:!”

覃钰现在好歹也算是汉末的亿万级富翁,就算以他“财富只是些数字”的淡泊心态(咳!咳!),了解到越青叶的“收藏”,也差点儿翻过去。

乐的!

居然有这么多银元、银票和金砖?

不行,其他地儿都暂时不去了,先到奇珍精舍检阅检阅。

正在偷笑,覃钰忽然双耳一棱,看向前方。

“谁?”

一个箭步,覃钰已跨出二十米之外。

虽然限于精神力的枯竭,暂时无法施展独特的“暗境神行术”,但覃钰本身体质内力都很强,九州漂流步的轻功一点儿没放下。

他轻轻在楠木门楣正中的方位一拍。

厚重的房门两侧洞开。

一张惊慌失措的小脸出现在眼前。

那是一个半坐在地上的小孩子,十岁左右,皮肤甚白,做厮佣打扮,估计是被覃钰一声大喝给吓着了。

他身前堆着两个小布袋。都半敞着袋口,里面露出一些白花花的银元、黄灿灿的金砖。。

“原来是你?好小子,竟敢偷窃……财货!”

本来覃钰想说,你这小子为啥偷窃我的财物?转念一想。不对,自己是被越青叶的记忆给混淆了,现在这些珍宝,在自己正式收藏之前,最多只能算是无主之物。

“这些金银,原来都是我家的!我家的!”那小厮忽然跪立起来,护住面前的金银布袋,嘶声叫道。

“喔,是吗?”覃钰翻看着一些记忆,“你叫文周?烈火城烈冲天城主的小儿子。烈文周?”

小厮两眼一滞。

“你……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还知道……”覃钰忽然住口,下面的话不能再说了,会伤人。

此刻他已经知道,这孩子名叫文周,以前曾是一门之主的幼子。七年前烈火门因为越青叶的突然袭杀而全派覆没,文周因为年幼,而且眉目清秀,被越青叶掳回青叶城,成为伺候他的奴僮。

越青叶在覆灭烈火城一役的最后关头意外中了一种怪毒,这七年来闭关隐居,竭力修炼驱除。却一直未能如愿,脾气相当不好,文周经常被他各种蹂躏践踏,吃尽了苦头。

“好吧,你能拿多少,都拿去吧!”覃钰心里叹口气。“那老贼已经死了,你,自由了!”

银元金砖的映射下,文周脸色苍白,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小哥哥。

“你……你怎么知道主人死了?你……你……都看到了?我……我……”

文周张口结舌。汗出如浆。

“嗯……”覃钰本来想顺口说一句我当然看到了,不过敏锐地察觉对方神色不对,心中顿时起疑,“你是怎么知道的?快说!”

如果不是知道越青叶死翘,这小子肯定不敢背主私逃,他功力低微,而且这么幼弱,根本逃不出青叶城就会被抓回来鞭挞至死。

“我……”可是当他见到覃钰那张逼迫和讥诮的英俊面容,忽然心中一怒,猛力挺起瘦弱的小胸膛,“是我杀了他,其他书友正在看:!我杀死了他!我已经杀死了他!哈哈哈哈,怎么样?就是我!”他脸上的惧意大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豁出去的癫狂。。

“你杀死了他?你杀死了越青叶?”覃钰揉揉太阳穴,怎么回事?

“就是我!我终于杀了他,一共四十七刀!为了我的家人,为他们!我连插了他四十七刀!”文周的眼睛里,射出刻骨的仇恨之光。

覃钰那么久历风浪的一个人,被他眼神这么一扎,也感觉到有些很不自在。

“你……不用这么看我。”覃钰摊摊双手,“我说过,你自由了!拿上你宝袋,嗯,明天以后……想去哪里去哪里吧!不过,在此之前,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他?”

“行,跟我来吧!”文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骄傲地说道。

……

卧室里。

一辆四轮车上。

白衣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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