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故友”重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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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姻离开沙河山庄之后,卸下了聂仙谣的易容,重新捏了一副不引人瞩目的面容乔装。

天亮之后,兰姻回到了龙台镇,发现三三两两的沙河弟子在街市盯梢,她原先住过的客栈也被众多江湖人士所包围。

想必昨天晚上的事情已经引起了江湖人的注意,他们都想抓住“无名”立功一件。

要是贸然回客栈,她的行踪很可能会被暴露。

想到这里,兰姻悄悄改变路线,绕过客栈和人群密集处,走向了骡马市场。

兰姻穿梭在马棚里仔细挑选着马匹,这些马或低头吃草,或原地踏步,各个精神熠熠。

忽然间,她的视线落到一匹纯黑的河曲马身上。

她侧身轻轻靠近这匹马,只见它身姿挺拔壮硕,毛色如同夜色般深沉,漆黑的鬃毛在日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

这匹马好像前世阿蛮的坐骑。

兰姻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滑过那柔顺的马鬃,这匹马似乎能感受到兰姻的情感变化,微微低头十分乖巧地将脑袋贴了过来。

兰姻看着它,心中感慨万分。

在上一世记忆里,她被命运束缚,畏缩着做人,桩桩件件的事情都身不由己。还记得当年在浮图城下,不会驭马的她尽管抓住了缰绳,也还是无法让马回头,只能看着阿蛮命丧于箭楼之下。

而这一世,她终于有机会掌握自己的人生,学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骑马

想到这里,马市老板突然殷勤地凑过来,介绍道:“姑娘是行家啊,姑娘看中的这匹马可是草原赛马,名叫黄金舟,可以说是千里马中的千里马。”

兰姻听完老板的话,自是不信他的吹嘘,问道:“既然是优质赛马,那它怎么会沦落到马市?”

老板笑眯眯地说道:“姑娘有所不知,这匹马极有天赋、跑得又快,可惜性格有些难驯。它心情好的时候,在赛马场上可以一穿十五,勇夺桂冠;心情不好的时候,被人摸了一下马屁,比赛就直接开摆所以赛马场的庄家都不敢压它,才流入马市买卖交易了。”

兰姻思索了片刻,点评道:“看来它除了脑子,其他地方都是顶配。”

“非也非也——”老板忙接续道:“别的不说,就单看它无伤病退休,它脑子绝对没问题,还超乎寻常的好使!”

兰姻“啧“了一声,还在犹豫之时,似乎有什么惊扰到了马群,周遭忽然传来阵阵嘶叫声。

兰姻转头看去,只见一只毛发乌黑、全身脏污的狗突然从马群中窜了出来,它似乎被兰姻的气味所吸引,兴奋地朝着她扑了过来。

兰姻后退两步,蹙眉道:“怎么又是你?”

“汪汪!”黑狗兴致勃勃地停在兰姻面前,尾巴摇晃得好似一把热情的小扇子。

这只狗真是奇怪,好像认识她一样,一直跟着她,甚至还在迷阵石林帮了她。

兰姻朝着马市老板问道:“这条狗是你们养的么?”

老板微微诧异地看着这只突然出现的黑狗,似是也不清楚它的来历,“大概是从哪里来的流浪狗吧?”

说罢,他挥手驱赶道:“去你的!快走开,这儿不是你蹭吃蹭喝的地方!”

奈何黑狗不为所动,它在老板的催赶之下反而更加兴奋地上跳下跃。

兰姻看着黑狗那双狡黠精亮的金色眸子,恍惚间想起了一个人。

那人前世曾对她说过:做人太累了,下辈子不想再做人了。

又想到孟婆对她说,那人自愿堕入畜生道,投胎做狗去了。

兰姻连忙阻拦老板,说道:“这狗我要了。”

老板闻言一愣,不解道:“姑娘要一条流浪狗做什么?”

兰姻微微笑道:“认识的人多了,突然觉得狗也很可爱。”

说罢,兰姻蹲下身道:“嘬嘬嘬,谢昭儿!过来,叫主人!”

黑狗闻言十分听话地扑了过来。

老板见状也笑出了声,心道:这姑娘也是顶顶有趣的人,好端端的居然给条狗取个人名。

浮云飘渺,春末的风夹杂着初夏即将来临的躁意,吹得官道上的树叶沙沙作响。

兰姻骑着新买的马离开了龙台镇,谢昭儿在快马后面跟着跑,她刻意放缓驭马的速度,让谢昭儿能刚好不远不近地跟上她。

不过狗的体能始终无法跟马相提并论,不过跑了半个时辰,谢昭儿就已经累得半死,一边哼哧哼哧地吐着舌头,一边继续执着地跟着兰姻。

兰姻见谢昭儿这般狼狈,方才适可而止,回头将它拎到马背上,一人一马一狗就这样回到了临安。

此时,公仪斐尚未回来。

兰姻就将谢昭儿安顿在宅子附近的巷子里,给它安置了一处狗窝,每日出门给它喂食。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院子里的杏花树开得极为茂盛。

奈何公仪斐过了原定承诺的十五日还未回来。

兰姻紧接着又等了十五日,公仪斐还是没有回来。

这天,乌云密布的天空骤然电闪雷鸣,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了院子,雨点猛烈地击打在那些脆弱的花瓣上,原本花开满枝头的杏花树变得无比光秃和落寞。

风停雨歇后,兰姻看着院子里散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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