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究竟是何等妖孽(2 / 2)
暗自打鼓。可是宁采臣不是避祸出家的吗,何时又有了道行。他诺诺道:“莫非逸仙真的修道了?”
宁采臣道:“得异人传授,贫道倒也粗通一些术法。”
闻言,王成脸色急剧变化,呼吸都重了几分。然而事关自身生死,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一一道了出来。
原来半个月前,王成领着几个心腹家仆到出云观进香,黄昏归途中救了一女子。那女子貌美如花,王成一见之下就生了爱慕之心。后又从女子口中得知其被贪财的父母卖给一家有钱人家做小老婆。那家的大老婆非常妒恨她。每天早上骂,晚上打,折磨得她实在受不了了,便逃了出来。只是孤身在外,衣食全无,就饿晕了过去。
王成爱慕她,又怜悯她的身世,便将她带回了家里。只是那女子似乎因自身的遭遇受了惊吓,便央求王成就要保守秘密,别让别人知道她。王成答应了,便将她藏在自己的卧房,不久就和那女子睡在了一起。过了这么久,除了那日陪同他的心腹家仆,再也没人知道。
宁采臣却是心中凛然,他本以为王成是遇鬼或者撞邪,没料到居然是一能以人身行走人间的妖怪,这至少都是命宫境了。可是他又奇怪,若这妖怪有这道行,又何必如此呢,除非是受了重伤,或者只是依仗了某些特殊的宝物,如此的话,他估摸着只要自己小心些应该能对付的了。
沉吟了会,宁采臣神色郑重道:“以贫道之见,这女子定然是妖怪无疑。王兄危矣。”
Ps:多谢牛人牛语的提醒。刚去查了下,顺便也打电话叫我老家的朋友问了下乡里做法事的,他们说道士也有称别人居士的,虽然不常有。不过大多时候都是称呼居士,既然你觉得这样别扭,那就改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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