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下埃及社会状况调查报告》(下)(1 / 3)
五十三、《下埃及社会状况调查报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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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虽然很多现代人会感到难以置信,但古埃及人确实是执行了三千年的土地公有和计划经济制度。像中国古代常见的地主和自耕农,在古埃及根本就没有!全国的土地大部分掌握在神庙集团的手中,小部分掌握在法老和贵族手里。使得全国成为一个高度公有制,或者说“高度国有化”的社会。
在这个体系中,神庙相当于中国计划经济年代的国企和人民公社,祭司相当于“体制内”的官僚集团,贵族相当于军队的各级将校,法老的职务近似于“军委主席兼国家主席(前者才是本职)”,有时候还能拥有**官的权力。而普通的劳动者,则是人民公社里的农民和国企的工人,而且世代不能改变职业,不能自由迁徙,只能父死子继地在同一块地方从事同一种职业,类似于俄国的农奴制度或印度的种姓制度。
埃及人之所以这样做,也是有着现实的考虑——首先,古代埃及农业的特,就是依靠尼罗河的泛滥,在泛滥后要加高堤坝,蓄洪,然后泄洪,保持蓄水池的水位……这些工程的组织工作非常复杂,需要有严密的组织和领导。小户人家自己实在是干不了。其次,尼罗河每年都会泛滥、沿河耕地每年都要被洪水淹没一遍,等到洪水退却之后。地标田埂什么的早就被冲没了。如果搞土地私有的话,光是如何确认地界就得年年打官司,或者年年玩群殴。更别提尼罗河每年的水位高度都不一样,今年还能种的上好水田,明年说不定就被淹没到水底了,接着在后年又露了出来……像这样随时在变化的耕地,又该怎么搞私有制呢?
所以。在现实状况的逼迫之下,埃及人不得不团结协作,不是一家一户耕耘自己的一小块地——耕地的面积和位置每年都在变动。根本没法搞个体户——而是以村庄为单位进行集体耕作,然后共同分配劳动产品。但这样的集体农业显然需要有人组织和领导,出现了矛盾也需要有人来裁决和评判,于是擅长忽悠的神庙祭司光荣上任。成了世袭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长”!他们向上承担着缴纳公粮的义务。向下把持着给农夫算工分,分配农产品的大权,可以说是每个村庄的土霸王。
不过,古埃及祭司可没有现代**员的奉献精神和崇高理想,而是很喜欢打着神的名义享受信徒的供奉。同时巧妙低使用宗教来麻醉埃及人的抵抗情绪,把残酷僵化的种姓奴役制度长期保持下去——对古埃及人来说,死亡只是生命的中断,而不是结束。人在死后并不就此消失。会进入另一个比今生更为美好的永恒世界。为了追求更加美好的转世,在今生忍受的一切苦难都是值得的……
因此。严格来说,近现代世界上最接近于古埃及的社会,实际上还不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中国,而是应该要数解放前的旧**。埃及宗教是古埃及传统文化的主体。正如喇嘛教是**传统文化的主体一样。**的喇嘛活佛农奴主们具体代表了什么样的高尚品德,古埃及祭司就是什么样的道德楷模。藏传佛教是怎么阻碍**社会进步的,埃及祭司集团在历史上就怎么把古埃及文明带进深渊里。
从宏观上看,埃及主要的社会生产几乎全部归属神庙控制,祭司集团掌握着几乎整个埃及的人力物力,法老则是依靠自己掌握的军队,跟祭司集团保持平衡。这样一来,当法老能征善战,军力强盛的时候,对神庙的控制还比较有效。一旦法老的战争能力减弱,王权和神权的天秤,就会向神庙国企的神权倾斜了。更要命的是,古埃及法老政府的官员选拔,也都被神庙祭司控制——因为政府官员不能不懂得文字,而象形文字的语法和传授都被神庙祭司严密控制,法老想要统治国家,就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神庙祭司。
面对如此势力庞大而又无孔不入的祭司集团,古埃及法老之所以还能勉强保持自己的权力,而不是让埃及变成跟旧**那样政教合一的神权国家,主要是因为埃及的神明太多了,总数多达两千以上,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神明(底比斯是阿蒙神,孟菲斯是普塔神,下埃及一些乡村是猫神),侍奉它们的祭司集团自然也是一盘散沙。崇拜不同神明的神庙之间通常没有隶属关系,反倒是有着严重的竞争关系,始终无法像藏传佛教和欧洲基督教那样,形成一个合力跟王权开战。法老则可以从中挑拨离间,随时捧起一个神庙打压另一个神庙,同时让王室成员担任大祭司,以此来防止祭司集团膨胀失控。例如大名鼎鼎的图坦卡蒙法老就曾经干过一阵子的大祭司,等到前任法老埃赫那顿去世后才接任法老的职位。
但这种搞法也是有很多后遗症的,比如图坦卡蒙法老的前任埃赫那顿法老,为了打击首都底比斯地区势力强大,几乎架空了王权的阿蒙神庙,曾经进行过一次宗教改革。他先是把首都迁移到别处,避开阿蒙神庙在底比斯的“主场优势”,然后树立日轮神阿吞为主神,罢黜其它寺庙,以削弱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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