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六章 整治陋习,从北方开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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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过来之后,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有的时候大理寺断案,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离奇的案子,牵扯到这些封建压迫。

以前赵骏并没有把重心放在整治这种情况上。

不是他不在乎这些被压迫者人的生死,而是相比之下,当时他面临的环境比现在恶劣得多。

大宋三冗严重,苛捐杂税无数,大部分百姓水深火热,吃饭穿衣都是问题,又怎么能管得了这部分陋习?

因此他必须先解决朝廷的财政,解决绝大多数百姓吃饱饭的困难,将房子里的大窟窿补上,才能治理这些缝隙和小毛病。

另外则是古代皇权不下乡,在封建社会王朝对乡村缺乏有效控制手段,往往就需要本地宗族或者地方地主豪绅帮忙管理,自然也就无法改变宗族进行私刑。

就像鲁迅的家产被宗族叔伯霸占,他却求告无门一样。

综合两点,赵骏一直没有对基层进行大幅度革新,目前停留的新政方面,大多都只是涉及到官员、地主以及普通百姓赋税方面的变动。

至于对基层百姓的道德要求,法律限定,有,但涉及得不是很多,并且地方官府也不是全能的。

一个县的县衙没有能力掌管全县的百姓,很多案件和事情并非没有发生,而是没有上报到县衙去,就成为了“民不举、官不究”。

所以很多时候报到县衙,再从县衙报到州府、路府,最后乃至上到中央的情况就少之又少。

让朝廷就出现了一种地方上风平浪静的错觉。

但如今却大不相同了。

赵骏虽然还未对基层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可对北方的农村也已经有过一定的变动。

比如不允许私自设立公堂,不得限制宗族人身自由,妾生子享受同样的地权、继承权以及教育权,以此来瓦解宗族的力量。

同时一县的乡野几个村庄可以联合起来组建,农会内部为了防止有人不爱惜公共器具或者将据为己有,并没有由官府出资放置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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