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夜(2 / 3)

加入书签

来。

“好嘞。小郎君先坐,马上就来。”许素娘高高兴兴地忙回去热粥。

自家阿郎已经坐下,小厮见状也不好多说了,只好替他取下包裹,又将马牵去旁边的柳树上栓好,噔噔跑回来,得了应允坐在对面。

小馄饨摊上一共也就一张桌,两条短条凳,二人一坐,便满了。

淡黄色的馄饨皮方正,巴掌大小,是加了玉米粉和鸡蛋擀出来的,薄而润,弹性佳。

葱姜花椒泡水,加盐糖和热葱油制肉馅,搅拌上劲。

一份加入半数皮蛋碎,包成金鱼形,另一份则加入少许胡椒粉调匀,再加半数鲜虾仁碎,包成元宝形,分别下锅。

再取陶碗,装干虾皮,榨菜丝,蛋丝,香菜,葱花,少许酱油、盐和胡椒,以滚烫的馄饨汤浇开。

最后将煮好的馄饨捞出装碗,淋上几滴芝麻香油,两碗鲜香四溢的现包馄饨便端上了桌。

葱香沁鼻,经由热汤一滚激发出的虾皮的咸混合着麻油的淳,热腾腾一股脑钻进人心里,令人食指大动,还未吃到就已大叹冬日馄饨之美妙。

许素娘一边热粥一边看了全程,心里直感叹,梦娘子包馄饨的手艺是真好,又快又香不说,那么大的馅,究竟是怎么能够包进去的?

哪怕已经看过许多遍了,那手法自己就是学不会。

同样感叹馄饨个大皮薄、味道妙极的,还有两位食客。

俊哥儿郎君自然挑了那碗新奇的皮蛋鲜肉馅儿,小厮便得了那虾仁馅儿的,美滋滋,用调羹舀起一个,竟没能一下全塞进嘴里,烫得吸嗦吸嗦。

嘴角流下的汤汁鲜美,不舍得洒了,又赶忙端碗去接,惹得几人都笑了起来。

庄惊梦也跟着笑,厨子对于这样捧场的食客,自然是十分欢迎。笑着笑着,却见外头的雪不知什么时候又飘了起来,大了许多。

再一看,那郎君和小厮身上的衣服竟全是湿的,发冠也浸了水,有些狼狈。

便从板车上拿下备用的厚油纸,将小摊迎风的一面也围了围,又给炉芯添了柴,把火烧得旺些。

热气连同水汽一同被笼住,暖意很快便上来了,更何况食客二人端着热乎乎的馄饨和粥。

小厮稀里哗啦连汤带水吃着,竖起大拇指:“摊主人好手艺!这怕是全京府最好吃的馄饨!小的先前不该说您馄饨不新鲜,这样的馄饨,这个时辰就该卖光才对。”

相比之下,那俊哥儿的吃相就斯文好看得多,一手覆在碗身上暖着,另一手用调羹将馄饨轻轻分作两半,送入口中。

暖白色的肉沫点缀着深色的皮蛋,内嵌些许翠绿葱花,如山珍玉宝,煞是好看。再闻气味,是猪肉的鲜,混合了一丝意外的辛,像某种山中运来的干货。

庄惊梦不动声色地看着。

皮蛋这东西,因着特有的香味,初尝不见得喜欢,爱吃的人却会越吃越上瘾,即便在她原本的后世世界,也是一种两级分化的美食。

这皮蛋鲜肉馄饨也是如此,爱的爱死,恨的恨死。与甜咸豆腐脑之争、油条伴侣之争、榴莲之争一样,属于无解之题。

没错,庄惊梦是从现代穿过来的。

她前世本是光鲜亮丽的网红小吃品牌经理人,手下运营着数十个top美食品牌,却不料年轻轻轻,一朝重病,便时日无多。

徘徊病床的最后半月,看了一本名叫《大O第一名酒楼》的古代美食文。

正气郁于里面的同名女配为了家族与主角对抗,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被渣爹渣姐卖去还债而惨死的结局,没想到一睁眼,自己便身处书中,成了那个炮灰女配。

于是她连夜放弃家产带着阿娘离了家,自己做起河边桥头小市卖馄饨的营生来,到如今已有月余了。

绸衣郎君对皮蛋鲜肉的反应与庄惊梦所料不差,吃下第一个时,显然是有些接受不了的,他微微顿了顿,喝了几口粥。

但斯文人,不好意思对摊主人直陈不满,硬着头皮也要吃完。

于是在不为人知的自我劝解和洗脑中,庄惊梦看着他逐渐吃得顺当了起来,从慢到快,从小口到大口。

原本觉得略带腥气的皮蛋,吃着吃着,化而与肉香融为一体,鲜掉舌头,软糯又脆弹的口感更是给猪肉的单一增加了新的层次,多一分嫌硬,少一分嫌软。

等到吃完最后一个的时候,竟然还露出了颇为意犹未尽的表情。

并给出满分短评:“摊主的皮蛋猪肉馄饨,前所未见,实在是鲜。改日定要再来。”

庄惊梦笑着表示随时欢迎。

皮蛋一旦上瘾,说不来她也不信,毕竟本朝能吃到皮蛋的地方恐怕也就她这一处了。

馄饨吃毕,两位食客便立刻起身结账。

虾仁和皮蛋馄饨稍贵些,每碗十八个钱,水饭则是六个钱一碗。绸衣郎君让小厮付完钱,又每家多给了三十个钱的小费。

“耽误了几位摊主休息,天寒夜黑,雪也大了,几位若是路远,不如让家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